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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者张鹏的赔偿问题:医疗费、误工费及其他费用应由肇事司机承担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被送到医院的张鹏,情况非常危急,他不仅全身多处骨折,血肉模糊,而且还意识不清。张鹏身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张鹏本人就医及其陪护家属往来医院的交通费、到外地就医发生的住宿费,都应由交通肇事责任方的货车司机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者张鹏的赔偿问题:医疗费、误工费及其他费用应由肇事司机承担

关键词

损害赔偿 捐款的所有权

在成都一个大型的建筑工地上,总能看到一对年近花甲的农村夫妇在艰难地工作。老大爷显然已经驼背了,可是他还是弯腰整理收拾工地的废料,他们经常一干干到天黑。工友们都劝他们二老,年纪大了,身体要紧,可是他们还是在那里工作。原来,这对夫妇是为了让自己刚刚经历车祸的儿子能够尽快地康复,才千辛万苦的来城里打工。可是有一天下午,老两口却收到了一封法院寄来的快递,打开一看,居然是一份起诉书和一张开庭传票,这来城里还没有几天,怎么就和人扯上了官司呢?原来把老两口告上法庭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儿子,老两口看着这份起诉书泪流满面,几乎要晕厥过去,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年前,家住在四川某农村的老张一家虽然清贫,但是日子却过得和睦安宁,张家有一对健康的儿女,大女儿叫张芳,小儿子叫张鹏。因为张鹏是张家唯一的男孩,所以爷爷奶奶甚至父母对他十分溺爱,什么事情都由着他,家里任何事情都不让他操半点心。女儿出嫁之后,转眼儿子张鹏也该娶媳妇了,可是家里穷,为了给女方彩礼,父母向乡亲借了几万元彩礼钱,又托人四处张罗,终于给儿子娶了媳妇。全家人住在一个院子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可是这样的好日子还没过上几个月,天降横祸改变了这一家人的命运。一天傍晚,张鹏干完农活骑着摩托车回家,当时天色已经有些擦黑,所以他驾驶得格外小心,可是没想到,在公路的拐弯处,突然迎面来了一辆大货车,一边鸣着喇叭,一边闪烁着大灯,刺眼的灯光让张鹏的眼前一片雪白,什么都看不清楚,还没等他回过神来,伴随着一阵尖锐的刹车声,张鹏就觉得自己的身体被狠狠地抛了出去,之后就不省人事了。路边的村民们看到了这场严重的交通事故,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一时间,现场乱成一团,肇事司机惊恐地蹲在地上吓得面色苍白,张鹏被救护车立刻送到了医院。

被送到医院的张鹏,情况非常危急,他不仅全身多处骨折,血肉模糊,而且还意识不清。当张鹏的父母来到医院时候,张鹏已经被送到了手术室,张大娘看到放在病床上的儿子那浸满鲜血的衣服,一时间震惊得险些晕倒过去,可是为了能在第一时间看到儿子,她强忍着巨大的悲痛,一直站在手术室门口焦急地等待。也许是老两口的虔诚感动了上苍,经过4个多小时的手术,张鹏的生命体征逐渐平稳了。

虽然张鹏的性命算是保住了,可是当天晚上,抢救费、手术费、治疗费、输血费等费用加起来已经超过了1万元,这对于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来说,几乎动用了他们全部的积蓄。而且更让老两口着急的是,张鹏的主治大夫告诉他们,张鹏还要接受其他手术,从现在起到张鹏出院,得照着10万块钱准备,10万块钱,这对于老两口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呀。儿子算是脱离危险了,可是究竟什么时候才能醒呢?而且这笔巨额的医疗费怎么办呢?虽然肇事司机已经被交管部门认定为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可是究竟怎么赔偿,双方还没有谈妥。而且肇事司机是自己买了车跑运输,赔偿款必须由他自己个人支付,但他根本无力支付。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老两口没日没夜地照顾着昏睡不醒的儿子,因为没钱住宿,老两口就奔波几十里地,轮换着看护,渴了连矿泉水也舍不得买,老两口决定尽一切可能省下钱来付医疗费。可是,10万块钱啊,就算不吃不喝也不可能省出这么多。张大妈没有办法,只有把家里的房子给卖了,地转包了,甚至于连养的鸡鸭、收音机、电扇也给卖了,好不容易,凑了2万块钱拿到了医院。

2万块钱,几乎凑出了一家人所有的家当,可没想到的是,这笔对于老张家来说的巨款,没过三个礼拜就全部花光了。老两口又再次陷入了危机中,怎么办呢?想来想去最后张大妈一咬牙,决定请求乡亲们的帮助。

2008年12月的一个早晨,天才刚亮,张大妈就挨家挨户地跪在乡亲家门口,轻轻地叩着门,只要能叩开一家的门,她就先给主人磕个头,然后举起儿子全身缠着绷带,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照片,怯声说道:“我的孩子被车撞了,请帮忙救救我的孩子吧。急等着钱救命呢,您行行好吧。”看到这样场景的乡亲们无不为之动容,都愿意帮助她。可是,这里毕竟是一个闭塞的村庄,大家手里都没有太多的钱,所以村民们只能捐给她5块、10块,捐得最多的也就是二三十块,即使是这样,张大娘也不放弃,每天晚上,把筹到的钱凑起来,哪怕只是几百块,也要马上送到医院去。第二天早上,又重复同样的事情。就这样,张大娘来来去去将近两个礼拜,磕完了整个村里的乡亲家的头,最终筹到了8000多块钱。也许是母亲的爱感动了上苍,昏迷了将近20天的张鹏终于醒了过来!

在两位老人忙着求人的时候,他们还要忙着索赔的事。双方谈来谈去迟迟没有结果,为什么老两口急等救命钱,却不能尽快拿到赔偿呢?原来,肇事司机家境也不宽裕,表示没钱赔偿,他表示,如果要赶紧拿出钱来,10万元一次性付清,如果老两口非要依法赔付全部的费用,只能先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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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张鹏家命运的交通肇事责任司机,他究竟应该赔偿哪些款项?张家又应该如何索赔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张鹏身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张鹏本人就医及其陪护家属往来医院的交通费、到外地就医发生的住宿费,都应由交通肇事责任方的货车司机予以赔偿。

张鹏得到赔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调解的方式;另一种是诉讼的方式。调解的方式也有两种:一种调解方式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的调解。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0日之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交警队的办案民警提出书面申请,由交警主持受害方和肇事责任方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由交管部门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和签收。另一种调解方式就是双方当事人不申请民警主持调解,而由双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果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虽经调解但没有达成协议,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得到赔偿。当然,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法官主持下进行调解,或者在诉讼中自行和解。

当然,如果双方差距太大,反复调解都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只能由受害人起诉肇事方,由人民法院审判后,来判决应当赔偿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通过来回的谈判,最终双方协商同意司机给付10万元作为全部的赔偿款,并且一次性给清。虽然这笔钱对于庞大的医药费来说显得太少,可张鹏的父母还是无奈地接受了。因为他们咨询律师后才知道,如果打官司起诉对方,经历一审、二审程序可能需要1年以上的时间,而且即使判决生效,还可能要申请强制执行。为了让张鹏得到及时的治疗,张鹏父母才忍痛同意低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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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张鹏将来出院以后需要做手术拆除身体内固定的钢板,如果签署了一次性赔偿协议,那以后的手术费医疗费还能跟肇事司机索要吗?

张鹏身上的钢板需要通过再次手术拆除,再次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在法律上被称为后续治疗费,属于医疗费的一部分,包括再次手术所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虽然还没有实际发生,但也是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而将来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同样应当由肇事方进行赔偿。在调解解决的一揽子方案中,可以在实际发生以前,由肇事方预先给予一次性赔偿。肇事赔偿以后,即使以后这笔钱不够,也不能再向肇事方要求赔偿,除非能够证明签订赔偿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者胁迫,或者签订协议时显失公平。这与诉讼方式解决有很大的不同,在诉讼中,医疗费的赔偿数额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生的数额确定,但如果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起赔偿。人民法院支持的其他各项费用,也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没有实际发生的费用,需要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在二老的精心照顾下,张鹏终于可以出院了,而且肇事司机的赔偿款也全部兑现,同时张鹏还获得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5000元。在支付所有住院费8万多元以后,一家四口只能挤在租来的两间房里,而且张鹏手上、腿上都还打着钢板,暂时失去了工作挣钱的能力,张鹏的妻子含泪照顾丈夫,一家人陷入了愁苦之中。更何况家里的地也没有了,老两口只好为张鹏和儿媳留下了1万元钱作为生活费,还留下5000元作为房租,就身无分文地外出打工了。可是,还没走几天,老两口就接到了儿子的电话,电话一拿起来,就听到儿子说:“妈,从今后你就不是我妈了,我已经算清楚了,你霸占了我的钱,加上乡亲们捐给我看病的,还有卖房、转包的钱,咱一共凑了13万还多,我住院花了8万多,你留了1万给我们,剩下将近4万元钱,你都弄到哪里去了,你们俩卷着钱跑了吧?我的身体里还有钢板,需要钱做手术,你们不给我钱,我的腿都快残疾了,我限你10天之内回来,如果到时候你们还不回来,我就没你们这样的爹妈了。”还没等张大娘张口,张鹏“啪!”就挂掉了电话。张大娘拿着电话,手不停地哆嗦,张大爷听完张大娘的转述,似乎还不太相信,说道:“别急,你又不是不知道咱儿子就是暴脾气,他还在生病中,情绪不好,等下次再打来的时候,咱们跟他说清楚就行了。”听了张大爷的话,张大娘也就平静了下来。两人一心想多挣些钱给家里寄回家里去。

这期间,张鹏和父母又通过一次电话,老两口解释了剩余的钱,一部分用在了医院照顾儿子时的花销,比如营养费、特殊补品、急救车费还有住宿费等;另一部分还给了当时借给他们彩礼钱的老乡。可是,张鹏哪里肯听这些解释,他坚持父母手里还有剩余的钱,而且对父母擅自把钱还彩礼的债的行为非常愤怒。转眼半个月过去了,老两口做梦也没有想到,儿子最终把他们给告上了法庭。老两口回顾过去的几个月,为了保住儿子的性命,他们搭上了一生全部的家产甚至尊严,到头来居然还被儿子告上了法庭,伤心失望之极,这要在村里传扬开去,他们还有何面目活下去。最终在亲戚的劝解下,还有法律援助的律师愿意主动帮助老两口打这场官司,老人才回到村里准备应诉。

“父母救儿磕头募钱,反招儿子诉诸法庭”,媒体开始纷纷报道这一怪事。这起案件,在这个小村庄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村里的乡亲都奔走相告,准备旁听庭审。一个小小的法庭里,屋内屋外挤满了上百号的人,大家都在关注这场儿子和父母对簿公堂的诉讼。(www.xing528.com)

庭审开始了,原被告双方的代理律师展开了针锋相对的陈述。

原告律师首先陈述了起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本案的事实为原告因交通事故获得肇事者的赔偿10万元,得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赔付25000元,乡亲们为了他治病捐出了8000多元,共计近134000元。除去医药费82000元,被告走时留了原告10000元生活费给原告,付了5000元的房租,供原告居住,还应该剩余37000元左右,此款项属于原告的个人财产,现在原告本应得到的所有款项全部由被告据为己有,经原告多次请求,被告拒不返还给原告,因此导致原告没有钱进行后续治疗,无法恢复劳动能力,生活陷入窘迫。原告迫于无奈起诉二被告,要求返还属于原告的剩余款项,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代理律师答辩道:被告并不存在拒不返还剩余款项的情况,不仅如此,反而为原告多花费了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所主张的37000元现在没有剩余,这37000元,主要用在了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偿还了原告结婚时置办给女方彩礼所欠下的债务,大约有3万元;二是在照顾原告期间所花费的费用。不仅如此,被告夫妻俩为了给儿子提供最好的营养餐,寻找治病的偏方,更是卖了房屋转包了承包地,所有款项均用于儿子的治疗中。原告起诉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庭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紧接着,双方各自举证质证。原告提交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住院的医疗费单据、合作医疗费用票据租房协议等。而被告方却十分为难,对已花费票据无法举证。被告代理律师解释道:“关于被告两人为儿子治疗照顾花费不少,这里头大部分费用都没有相关的票据,我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的委托人是普通的农民,他们怎么可能在急着救儿子命的过程中,小心地去保留每一份票据?吃饭、喝水、坐公车,也要去搜集一个票据,难道他们会知道,终有一天自己的子女会因为这个和他们打官司吗?”

被告委托代理人接着说:“各位都知道,张大娘为原告诊疗过程中筹集医疗费,向众人求情,跪地磕头,请法官和众位乡亲看看,至今原告母亲的额头还有磕破头流血后留下的疤痕。正是这磕来的钱把原告救活了,为了救儿,母亲舍命的恩情,又值多少钱?难道当母亲怀揣着求来的钱给儿子买鸡熬汤时,还要保留收据作为将来的证据吗?既然原告要算账,那么我们应该把所有的账都算算清楚,看看到底是父母欠儿子钱,还是儿子欠父母更多!”

听到这里,人群里有人沉不住气了,有人喊出声来:“太过分了!”

可原告律师毫不含糊辩论道:“感情归感情,感情跟法律不能混为一谈,不能以感情高于法律为标准来衡量诉讼,处理纠纷。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交通肇事赔偿款和农村医疗合作社医疗保险金,还有以原告名义募捐所得均属于原告个人财产,所以被告无权擅自挪用或占有,应予以返还。既然已经诉诸法庭,当然要依法审判。”

听了原告律师的话,旁听席上的人开始议论纷纷,有的认为,无论如何,儿子开口要这个钱,就是大逆不道;有的却说,不论怎样,法律还是要遵守的。法官制止了旁听席的议论,请大家安静。

当最后法官询问双方当事人最后陈述时,张大爷终于开口说话了:“是,我们确实是拿这笔钱还了彩礼,已经欠了人家好几年了,总不能不给呀,为给张鹏治病,我们把房子卖了,地也转包了。给张鹏的赔偿款基本都用在给张鹏治病上了,有的花费确实是没有证据。我们知道,在法庭上,讲的就是证据,没有证据,就很难证明,今天,我想对儿子说,你给我们上了一课,我终于看清楚了,你的眼里没有父母只有钱,我们后悔啊。法官您就看着判吧。”

张大爷的话,让庭审陷入了僵持状态,而就在这个时候,沉默了很长时间的张大娘哭出声来:“儿呀,你爸在医院照顾你吃了多少苦,你知道吗?他夜里睡医院门口地上,白天还跑其他医院为你找偏方,你知道吗?你爸吃的啥,你知道吗?你看看他现在人都脱型了,你顿顿鸡汤牛肉,谁拿钱买的,谁给做的?现在我们五十好几的人了,去工地扛沙子,你妈还要满大街去捡垃圾,我们怨过吗?没有,因为你是我们的儿子,只要你活着,我们就知足。你现在可行,今天把你父母告到法庭,妈妈感谢你,谢谢你了,我总算看清楚我是生了个什么东西了。”

庭审进行到这里,情法交融,旁听席上的不少村民都在抹眼泪,人们都想知道,张鹏和父母说的,究竟谁有理呢?听到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后,此事表面看起来简单,实则背后的法律关系却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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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方赔偿金全部都属于张鹏的个人财产吗?父母的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是否可以由赔偿金中直接析出给父母呢?

交通肇事方给付的赔偿金全部属于张鹏的个人财产。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张鹏因交通事故直接遭受人身损害,属于赔偿权利人,肇事方直接向张鹏或者代表张鹏本人的父母支付赔偿款。赔偿款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其中的护理费用于护理张鹏的支出,由于张鹏父母承担了张鹏的护理工作,所以,张鹏得到赔偿款后应当向父母支付护理费;交通费实际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张鹏本人就医或转院的费用;另一部分是张鹏父母作为陪护人员为张鹏就医或者转院发生的费用,张鹏应当向他的父母支付他们垫付的交通费。同样道理,张鹏因交通事故到外地治疗,陪护他的父母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合理的部分,也应当由张鹏从所得赔偿款中向父母支付。张鹏父母的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都是张鹏遭受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张鹏受到交通事故伤害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中的一部分,应该由张鹏从所得赔偿款中向他的父母支付。当然,张鹏的父母有权利直接从张鹏得到的赔偿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母亲为了儿子看病所筹到的捐款,到底算是谁的财产呢?

应当属于儿子的财产。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张鹏母亲为儿子看病跪地磕头得到的捐款,是村里的乡亲们无偿捐献给张鹏看病用的,在法律上属于村里人对张鹏个人的赠与。张鹏应当将得到的捐款用于交通事故的治疗,而不是用于其他用途。

·因下彩礼而欠下的债务,应该由谁来偿还?在张鹏还没有完全恢复身体健康的时候,其父母是否有权用剩余的赔偿款偿还彩礼所欠的债务?

张鹏的父母因彩礼欠下乡亲们的债,应当先由张鹏的父母进行偿还。因为在张鹏父母的借债过程中,是张鹏的父母出面,对于乡亲们来说,张鹏的父母就是债务人,所欠债务就应当由张鹏的父母向乡亲们偿还。但是,张鹏的父母向乡亲们偿还这笔债务后,有权利要求张鹏向他们偿还。因为张鹏结婚时已经是个成年人,张鹏的父母没有义务为已经成年的张鹏准备彩礼,张鹏的父母的法定义务是把张鹏抚养到十八岁能够独立生活。至于张鹏结婚的费用,应当由张鹏个人负担,而不是由张鹏的父母负担。

在张鹏还没有完全恢复身体健康的时候,父母没有权利用剩余的赔偿金偿还彩礼所欠的债务。因为我们前面说过,张鹏所得的赔偿款,属于张鹏的个人财产,应当优先用于张鹏的治疗,其他任何人没有权利挪用,张鹏的父母也不应当例外。

对于张鹏的父母举证提供消费票据的问题,本来应当是被告的举证责任,但考虑到当时的情形,被告不可能保留票据,且发生纠纷后取证也存在很大的困难,我们认为,法官可以酌情裁判一个合理的一般水平的费用标准,认定其合理花费的费用。而对于重大项目的花费,被告不能举证的,当然不能认定。

听了张大娘的话后,整个法庭都陷入了沉默之中,许久,审判长细心地看到原告似乎已有内疚的神色,他决定要做一次特别的调解,他宣布先暂时休庭,然后单独与原告做调解工作。半个小时过去了,只见张鹏低着头,大家看到,他也已经泪流满面了,过了几分钟,张鹏突然走到老两口旁边,跪了下来,低低地说出一句:“妈,我错了,我撤诉。”

法庭内突然变得鸦雀无声,瞬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两口忍不住老泪纵横,儿子走到父母的面前,低声不语,张大妈冲上前去,一把搂住儿子,哭出声来,双方代理律师都露出了笑容。

最终,这个案件调解结案了。法院也当即表态愿对原告张鹏捐助5000元。张鹏和他的父母满怀希望地走出法庭,人们在感叹不已的同时,也默默地祝福这一家人,但愿从此以后他们能齐心协力,共同面对人生之路的艰难。

案虽已结,可人们总在感叹,原本是感动不已的父母与儿子的亲情,何以诉诸公堂呢?如果分析这个家庭,就会发现,由于家庭的溺爱,张鹏从小养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所以在他的眼里,父母为他付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甚至父母为他磕头要钱也是应该的,而他最关心的,仅仅只有自己。这样说来,儿子告父母也就不奇怪了。但如果我们进一步深入地思考,这整件事情的背后,难道只有张鹏的错,而父母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显然不是这样的。当孩子呱呱坠地的时候,他就是一张空白的纸,而父母就是在这张纸上描绘图画最重要的人。这张图画将来美丽还是丑陋,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父母的教育。

张鹏的这场诉讼不仅惊醒了张家老两口,也留给了全天下父母一个意味深远的课题:父母给孩子的爱是无限的,但给予的方式却是有尺度、有技巧的,我们工作中总是要经过职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独独当父母从未接受培训,也不经过考核,而教育子女恰恰是人生一大重要课程。所以,提醒天下的父母,对待孩子,慈爱不等于溺爱,放心不等于放纵。但愿你们对儿女毫无保留的爱能给他们的人生加分,而不是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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