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文化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根据这一指导意见,只有技术性、实用性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可实行产业化。如果不具备大规模开发的条件,却急切的经济利益追求下强行产业化开发,必然使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开发的过程中遭遇剥离性篡改、质变性贩卖和建设性破坏。[3]在旅游业发展中,为丰富旅游资源和文化娱乐资源,提升传统文化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质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一定程度上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提供了被关注和被抢救的机会。但经济利益追求和趋附大众口味的盲目性会使非遗文化丧失本味,极易造成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损坏。如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歌舞存在方言和地方习俗特色,不一定能赢得旅游者的共鸣;传统戏剧的艺术表现形式也很难获得“快餐”文化时代艺术受众的喜爱。2011年5月,被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腾冲皮影戏,以精湛的表演技艺和精美的靠子(皮影戏的表演道具)制作著称。近年来,在旅游文化公司运作下,将皮影靠子作为特色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进行开发,培植和发展皮影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而皮影戏的表演则难以为继,传承团队出现断层。文化利益化、浅表化、庸俗化、碎片化的现象,最终会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精髓的散佚和流失[4],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缺乏可持续性。(https://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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