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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标准:形式公正的重要性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法律上的公正有多种解释,但是形式意义上的公正,也就是平等对待意义上的公正,基本内涵是指要求相同的案件作相同的处理。这里的公平标准主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相同案件中的一致性问题。行政机关应当一致的、公平的适用和执行法律,没有偏私。审查时,包括不一致、不平等待遇或歧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先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函,推荐相关商标为驰名商标。工商总局分别作出了两份内容基本一致的答复。

公平标准:形式公正的重要性

公平指不偏不倚。尽管法律上的公正有多种解释,但是形式意义上的公正,也就是平等对待意义上的公正,基本内涵是指要求相同的案件作相同的处理。在司法领域,也就是人们最朴素的同案同判观点,因此,对于本质上相同的案件,行政处理也应保持一致。这里的公平标准主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相同案件中的一致性问题。行政机关应当一致的、公平的适用和执行法律,没有偏私。

在美国法院看来,尽管行政机关不需要像法院那样受遵循先例原则的拘束,但行政机关的行为仍需保持前后的一贯性,这也是普通法上的要求。对类似情况下相对人的不同对待也引发了行政机关是否公正、无偏好并富有实效地实施了相关项目。“环境变化与否,行政机关可以改变其对公共利益概念的理解。但行政机关改变其做法时,必须提供一份理由充分的分析,表明是此前的政策和标准并非随随便便被忽略,而是经过慎思后才改变”。[33]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允许行政政策或标准的改变,因为行政机关需要具有相当范围调整并发展政策,机械的遵循先例可能会使规制目标受挫。因此,如果行政机关未给出充分的理由和合理的分析,包含于行政决定中的偏离行政先例也可以构成滥用裁量。[34]

澳大利亚,在相同情况相同待遇这个问题上,一致性是官僚机构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良好行政的一项基本要求。正如在西澳大利亚州法院合议庭所说的那样:“不一致有使作出决定过程演变为争议过程的潜在性,因为它使人想到,该决定是任意的,而不是根据反映良好(政策)原则适用以及共同接受的争议观点相符合的一种受约束的方法作出的一种决定”。审查时,包括不一致、不平等待遇或歧视。一方面,法院反对不一致的待遇,但另一方面,法院也支持某些差别待遇。[35]

德国行政法院要比英国的法院更加精彩地运用平等原则来对行政行为进行控制。其核心要求同等情况不得不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得同等对待,除非这样的情况能够得到客观的证明,而且从这一原则可以导出禁止恣意原则和行政自我约束原则。[36]

工商总局答复中经常可以看到形式上公平的体现。从答复的内容上看,不少答复对于统一内容前后尽可能的保持一致。这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前后对同一事项的内容保持一致;另一种是在后的答复直接引用在前的答复,以保持前后一致。(www.xing528.com)

(一)前后对同一事项答复内容一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娇子”商标申请全国驰名商标有关问题的复函》(工商标函字[2003]第52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荐“草原”等三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有关问题的复函》(工商标函字[2003]第113号)两个答复就是典型的例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先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函,推荐相关商标为驰名商标。工商总局分别作出了两份内容基本一致的答复。这两份答复涉及的都是驰名商标的认定问题,而最后处理当时也是一样的,即都需要按照《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认定程序进行办理。

(二)在后答复引用在前答复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例如,1999年12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答复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伪造生产日期有关问题时指出:“关于伪造商品生产日期的认定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以工商公字[1995]第202号做过明确答复,请你局按照此答复原则予以认定。”[37]又如2001年12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答复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烟草部门强制购买有关问题时,认定烟草公司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牌号卷烟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同时指出上述定性行为在多个答复中作出过类似的认定。[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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