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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详解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由扶养人负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并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此可知,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效力上的优先性。法律讲解案件中陈老伯与王先生所签订的协议是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注意事项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在受扶养人生存期内,扶养人负有扶养照顾的义务,在受扶养人死后,扶养人享有遗赠的权利。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详解

(一)遗赠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有效必须以遗嘱有效为前提。遗赠与遗嘱继承的相同点在于均以遗嘱生效为前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取得遗产的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应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或者国家。并且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遗赠扶养协议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由扶养人负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并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有利于解决农村中对五保户的扶养及其遗产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减轻国家和社会的负担,有利于减少继承纠纷,还有利于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意思发生变化,协议可以解除。我国《继承法》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我国《继承法》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抗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由此可知,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效力上的优先性。

生活实例

2007年初,陈老伯的妻子因交通事故受伤瘫痪,卧床不起,陈老伯又年事已高,没有子女,眼看需要人照顾妻子,陈老伯联系上了王先生,希望王先生能够照顾陪伴妻子一段时间。同时在2007年5月9日陈老伯与王先生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主要内容为:陈老伯及其妻子现年事已高,身残体弱,无人照顾,同意由王先生照顾夫妻两人的生活及处理死后事宜,并在夫妻两人去世后将夫妻两人的一切财产(主要是陈老伯的房产)赠与王先生。同年6月18日,陈老伯将60万元银行存款交给王先生,目的是请王先生为其买房用于养老。可天不从人愿,陈老伯的妻子不久便去世了。陈老伯要求王先生将60万元返还,但王先生认为协议中已经写明将一切财产赠送与他,那这60万元理所应当也属于赠与,拒不返还。无奈之下,陈老伯只好到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返还60万元。

实例分析

案件中陈老伯与王先生所签订的协议属于什么性质的协议?(www.xing528.com)

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法律讲解

案件中陈老伯与王先生所签订的协议是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王先生认为在协议签订后该协议就已发生效力,自己对这60万元银行存款已经享有处分权利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只有在陈老伯去世以后,该遗赠扶养协议中所述财产才归王先生所有。

同时,由于是王先生主张该笔银行存款是属于赠与,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先生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可现在王先生无法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故无法认定该赠与存在。

本案中陈老伯将60万元银行存款交给王先生的本意是想让其为自己购买用于养老的房屋。两人虽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但其实际上是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陈老伯作为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若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当负责赔偿。而作为受托人的王先生应当将该银行存款还给所有人陈老伯。因此,综上所述,法院应支持陈老伯的请求。

注意事项

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在受扶养人生存期内,扶养人负有扶养照顾的义务,在受扶养人死后,扶养人享有遗赠的权利。在扶养期间,受扶养人财产仍归受扶养人所有,其有权利合理处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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