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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与功能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争议调解由基层群众性组织承担,具体包括三种形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二是由行业、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双方代表组成的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详解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与功能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基层群众调解组织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协商的方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消除纷争。

劳动争议调解由基层群众性组织承担,具体包括三种形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企业的内设机构。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选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www.xing528.com)

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三)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二是由行业、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双方代表组成的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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