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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展馆租赁合同的洽商策略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展会主办方与展馆经营方订立展馆租赁合同之前,双方需要洽商合同细节,包括展览档期、租金及服务费价格及支付方式、展馆提供服务事项等。在洽商和签订合同过程中,主办方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主办方租赁展馆的起止时间,须明确是从合同约定时间的第一天0时至最后一天24时。谈判前,应对租赁同一展馆的其他主办方实际租金价格进行调查,以获得谈判筹码。

签订展馆租赁合同的洽商策略

展会主办方与展馆经营方订立展馆租赁合同之前,双方需要洽商合同细节,包括展览档期、租金及服务费价格及支付方式、展馆提供服务事项等。在洽商和签订合同过程中,主办方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主办方租赁展馆的起止时间,须明确是从合同约定时间的第一天0时至最后一天24时。布展工作繁重的展会(如大型、重型设备较多的机械展),可以在第一天0时进馆布展。撤展同样需要利用合同约定的时间。

二是,许多展馆的租金及服务费价格具有弹性,主办方应耐心谈判,争取更多利益。谈判前,应对租赁同一展馆的其他主办方实际租金价格进行调查,以获得谈判筹码。谈判中,须就预付款、余款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在谈判策略上,应先谈场地租金价格,再谈布展期间免费加班时间、展馆广告位、展馆空调、会议室、停车场、仓库等服务费或租金的价格。

三是,对于由展馆提供的标准展位搭建、餐饮供应或展品物流服务,主办方应明确提出服务标准,包括标准展位展架及隔板、展具的清洁完好、楣板字样的制作、餐饮(盒饭)的价格与质量、物流运输的价格与服务质量等。(www.xing528.com)

四是,对于展馆负责保安、保洁服务的人员,主办方同样要明确提出服务标准,如摄像头监控、夜间安全值守、布展/撤展期间物流通道值守、展区及卫生间清洁等。

五是,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对接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以强调展馆经营方有专人负责落实合同的约定。

六是,鉴于租赁合同多为展馆经营方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其对主办方权益的保障相对薄弱,主办方应根据展馆经营方在洽商中的具体承诺,逐一补充于合同之中(必要时可采用合同附件方式予以补充)。对于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订立,主办方一定要坚持对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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