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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未检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智慧未检体系,是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潮流下,积极响应相关国家政策,贯彻最高检工作精神的表现。从这个角度来看,构建智慧未检体系也是人民检察院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未检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借助“互联网+”,运用网络技术,便捷社会支持体系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实现了在线实时沟通和信息互换,提升了未检工作质效。

智慧未检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第一,构建智慧未检体系有利于维系未检部门的独立性。我国未检部门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虽然我国早在1986年就建立了第一个专门的少年检察机构,但是在此后的30年中,相关机构却经历过几次裁撤,面临着被并入公诉部门的困境。直到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成立,才标志着未检部门的发展进入了全新阶段。而时至今日,我国不同省份的未检部门发展差异依旧不容忽视。构建智慧未检体系,是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潮流下,积极响应相关国家政策,贯彻最高检工作精神的表现。这在未检发展的新阶段中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智慧化改革,可以使未检工作消耗更少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实现良好的办案效益,有利于未检部门快速方便地处理案件。

第二,构建智慧未检体系有利于促进未检部门与内部其他部门的合作。实现案卷信息化,可以极大地便利检察工作,使未检部门与其他部门相连接,处于同一个对话平台。虽然工作内容有所区别,但是构建数据库或者使用其他信息科技,能够最大限度使不同部门之间进行信息共享,或者第一时间在公共平台上给予彼此帮助。如果不构建这样的体系,那么未检工作可能会在智慧检务步伐中落后,与其他部门的对接也十分不便。从这个角度来看,构建智慧未检体系也是人民检察院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www.xing528.com)

第三,智慧未检系统的建设,有利于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开展未检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特别程序,包括提供法律援助、听取律师意见、讯问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测评疏导、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等,这一系列办案程序呈现一个显著特征,即未成年人案件的整个司法程序必须借助社会力量才得以实现。同时,未检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不仅要帮助那些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同时也要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挽救,督促其认罪悔罪、痛改前非、走上正途、回归社会。因此,需要开展必要的社会调查、性格测试、心理干预、人格甄别和社会观护等。此类工作的成效关乎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高质量地开展此类工作需要社会力量,尤其是专业社会力量的支持。然而,在传统的办案模式下,未检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和不便。如合适成年人呼叫时间长、法律援助律师信息以及律师意见反馈速度慢等,极大地降低了办案效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是未检工作的重点,但是传统的帮教模式存在单一和无法实时监督考核的困境。以上这些导致未成年人案件程序落实不佳,影响未检工作效率和质量。借助“互联网+”,运用网络技术,便捷社会支持体系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实现了在线实时沟通和信息互换,提升了未检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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