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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检察与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三年合作成果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体而言,我想用三个字概括南浔检察与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的合作。三年来,检校以“专家工作室”这种模式合作得到省、市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广泛认可,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校合作创新实践基地,这是对南浔检察的肯定,也是对区院的鞭策和鼓励。下一步,希望能够携手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在省、市院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共识促共建,不断探索检校合作的优化升级。

南浔检察与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三年合作成果

毕 琳[1]

三年前,经过一些深思熟虑,一些大胆尝试,南浔检察开启了和姚建龙教授及其工作室的合作篇章。检校合作这三年来,让我们受益匪浅,在推进未检的深度、广度和高度上不断精进。今天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三载童行·检校共说”专栏,既是对合作的一点小结,也是希望能和大家分享一点心得和体会。

对南浔检察而言,检校合作的“初心”其实很简单,想为我们的未检工作找一个“外脑”,从而弥补我们在司法理论方面的短板。但是三年合作下来,检校合作的意义已经不仅是简单的优势互补,而可以说是真的实现了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人才培养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庆幸我们做了这次尝试,也牢牢把握住了这个机会。

总体而言,我想用三个字概括南浔检察与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的合作。一是“实”,即双方合作不是表面文章,而是真正围绕未检工作需求开展,实实在在地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二是“广”,即双方合作不仅限于理论课题,而是扩展到人才培养、平台搭建、实践探索、业务建设等方方面面;三是“深”,即双方合作不断深化,在健全理论研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司法实务参与度等方面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推南浔未检工作做实、做新、做出品牌。(www.xing528.com)

三年来,检校以“专家工作室”这种模式合作得到省、市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广泛认可,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校合作创新实践基地,这是对南浔检察的肯定,也是对区院的鞭策和鼓励。下一步,希望能够携手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在省、市院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共识促共建,不断探索检校合作的优化升级。

【注释】

[1]毕琳,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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