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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民法总则与生活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民事责任发生根据的不同,民事责任划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这是民事责任最重要的分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显然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要求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要件,违约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所有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引起侵权责任。相较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形式、范围等都由法律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协商的内容有限,因此具有较强的强制性。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民法总则与生活

【案例】 为赶圣诞节销售旺季,节前3个月,张公平就与董敏法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董敏法出售给张公平儿童圣诞礼物5000件,董敏法负责运输,12月15日送到张公平指定地点。12月1日董敏法和司机魏荃泽订立了运输合同,约定由魏荃泽运送这批货物,在12月15日送到指定地点。12月10日,董敏法打电话通知张公平货物已经准备好,由魏荃泽负责运输货物给他,让他做好收货准备。12月15日,魏荃泽开车送货,因疏忽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门把车扣留进行处理,导致12月15日张公平没有收到货物。直到一周后,魏荃泽才将货物才送到张公平处,给张公平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张公平找到董敏法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董敏法说是魏荃泽的过错导致货物没送到,让张公平去找魏荃泽承担责任。

【问题】 张公平该向董敏法主张权利还是向魏荃泽主张权利?

根据民事责任发生根据的不同,民事责任划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这是民事责任最重要的分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当然要承担起法律后果。《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案例中,张公平应当向董敏法主张权利。张公平和董敏法订立了买卖合同,虽然货物运输交给了魏荃泽负责,但是张公平和魏荃泽之间并没有合同。因此向张公平承担违约责任的只能是董敏法。至于董敏法,他和魏荃泽之间订立了运输合同,魏荃泽没有将货物按时送到,也是违约行为,应向董敏法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董敏法在向张公平赔偿后,可以再向魏荃泽追偿。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违约责任由违反合同的行为引起。违反合同的行为包括了实际违约行为和预期违约行为。实际违约是指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包括了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预期违约行为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违约责任是无过错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即构成违约。显然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要求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要件,违约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www.xing528.com)

(3)违约责任仅限财产损失的赔偿。违约责任是对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进行赔偿,不包括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的赔偿。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违约责任不同,侵权责任违反的义务来源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民法赋予民事主体权利与义务,以保障主体的民事权益得以实现,违反了法定义务,侵犯他人民事权利造成损害,应承担法律后果。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侵权责任由违反了法定义务的行为引起。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详细列举了保护的民事权利,包括了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涵盖了除合同债权以外,所有应受民事法律保护的权利。所有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引起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侵权行为损害民事权益主要造成的是财产损失,因此侵权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但是,当人身权利受侵害,权利人不仅是财产受损,更有精神方面的损害。为了更好地保护人身权利,侵权责任不仅有财产责任,也有非财产责任,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能更好地对精神损害给予救济。

(3)侵权责任具有较强的强制性。侵权行为损害了他人法定权利,是一种不法行为,侵权责任体现了国家对这种不法行为的制裁。相较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形式、范围等都由法律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协商的内容有限,因此具有较强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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