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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常见不合规现象介绍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管理常见不合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大多数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不齐全,制度缺乏协调统一、造成合同管理职责不清。合同签订权限不明,管理流程不清晰,存在先履行后签约情况,对实质性变更合同文本的平行审核程序不清晰等。对合同相对方缺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严,对其资质缺乏跟踪调查。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一签了之,在对方违约后,维权意识不强。

合同管理常见不合规现象介绍

合同管理常见不合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合同基本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合同管理办法、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审批制度、合同台账管理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相对方管理制度等。大多数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不齐全,制度缺乏协调统一、造成合同管理职责不清。合同签订权限不明,管理流程不清晰,存在先履行后签约情况,对实质性变更合同文本的平行审核程序不清晰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不同级别层次的管理者都参与合同管理时,很容易出现合同审批环节太多,致使合同管理效率低下,信息传递不及时。

(二)合同审查不严,履约管理不到位(www.xing528.com)

合同审查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合同管理常见的薄弱环节。合同审查是所有合同工作的基本功,也是其他合同工作的基础,审查的目的是发现合同中所存在的、可能导致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权利义务条款,并以合适的方式报告给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缺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严,对其资质缺乏跟踪调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对合同执行情况缺乏监督。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一签了之,在对方违约后,维权意识不强。违规续签合同,违规变更,超合同结算、超进度支付等。合同管理监督不严,虽然有较为完备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但是在制度落实上做得不够,上级职能部门对下级单位没有做到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合同文本质量不高,留有合同风险敞口

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合同不严谨,合同未签字,部分合同未加盖骑缝章,合同未签订日期,合同文字不严谨,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合同要件不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工程合同缺少工程量清单、合同总额等关键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漏洞往往是违约条款,详尽的违约责任条款可以把合同对方违约的可能性一一降到最低限度,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交易信誉和对合同未来结果的预期,设计对自己有利但又能为对方所接受的“双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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