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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发展历程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8年5月18日,《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57号令发布施行。同年2月,云南省技术监督局向云南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下发了《“两码”行政处罚委托书》,同意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云南分中心按《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以省局的名义对违法行为施行行政处罚。

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发展历程

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起步于1992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组织机构代码(以下简称代码)标识制度在全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成长壮大,其发展可分为起步、发展和提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1992—1995年),是建立代码工作的基础。199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统一代码领导小组,经多部门共同建设和密切配合,在全国统一代码标识制度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工作在全省初步运行起来。

1992年10月5日,为推动云南省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统一代码领导小组在昆明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云南省技术监督局局长黄明才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认为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是完善国家监督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对实现国家管理监督工作的社会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使此项工作在全省有效、协调地全面开展起来,会议要求各地州市、各部门在统一代码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积极行动、分工合作。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工作方案》,通过了统一代码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及相关部门联络员名单。

1993年4月,统一代码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确定我省“统一代码标识制度”试点的通知》,确定玉溪地区为云南省试点地区,为全省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积累经验。

1993年7月,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我省颁发代码证书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各地、州、市抓紧落实和做好颁发代码证书工作提出了要求,全省争取在10月份全面开展申领证书手续。

1993年10月,统一代码领导小组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颁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报告》,明确了代码证书分正本和副本两种,颁发代码证书的对象,办理申领代码证书的办法及时间安排。同年11月19日,统一代码领导小组在《云南日报》(第二版)发出通告,决定于1993年11月1日开始,在全省发放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1993年,统一代码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实施配备计算机设备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建立代码数据库用的计算机设备由全国统一代码标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的实际,分期分批统筹安排。请各地、州、市尽快按统一代码领导小组的要求,确定机构、人员,配备好机房和辅助设备,以便尽早分配计算机到位。直到1995年,全省各地、州、市、县统一代码标识专用计算机和配套设备全部配发到位。

1994年5月,云南省技术监督局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在全省使用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994年7月1日开始,在全省实施查验代码证书制度。请各地、州、市、县(区)技术监督局,统一代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省政府文件为契机,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再度掀起颁证工作的高潮,使代码颁证覆盖率达到国家验收所规定的要求,确保整个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4年,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运用国家系统软件,云南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建立了“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数据库”和各地区的数据库建设。

1995年,云南省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我省代码工作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全省代码验收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第二阶段:发展阶段(1996—2003年)是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将全省的代码工作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全面开展代码的换证、定期审查、行政处罚等各项业务,实现全省颁证机构的联网工程,并从管理与技术两个方面入手,杜绝重、错码的发生,提高代码数据质量。

1998年2月,云南省技术监督局对各地、州、市、县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自1998年1月1日起,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代码证书滚动换证工作。这一工作的开展,使全省代码数据更新率不断提高,保证了代码数据的准确性。

1998年5月18日,《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57号令发布施行。全省代码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保证了代码工作在全省的整体推进。同年7月,云南省技术监督局对各地、州、市、县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规范管理,加强应用;加快换证、保证质量。

1999年1月,云南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向云南省技术监督局呈报《请示》,请求委托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云南分中心,按《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代行省局的行政处罚职责,开展相应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同年2月,云南省技术监督局向云南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下发了《“两码”行政处罚委托书》,同意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云南分中心按《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以省局的名义对违法行为施行行政处罚。

2000年1月,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对各地、州、市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代码证书定期审查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00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代码证书定期审查工作。从此,定期审查工作每年按时开展,成为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确保了代码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000—2001年,根据国家代码中心的联网计划安排,全省开展了省、州(地、市)、县(区、市)三级代码颁证点的联网工作,省代码管理中心参加了国家代码中心组织的联网培训,根据国家代码中心的培训内容和要求,省代码管理中心举办了5期代码联网培训班,各州(地、市)、县(区、市)160余人参加了联网培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省、州、县级代码管理机构积极筹措资金,更换了使用多年的286、386计算机。省代码管理中心及时解决联网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全省设立了145个代码颁证点,全部与省代码管理中心联网成功,实现了统一的网上赋码和实时的网络传输数据,从技术上杜绝了重、错码的发生,保证了代码数据的及时性和动态性。

2003年4月,省质监局对各州(地、市)、县(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转发〈关于向个体工商户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代码证书的颁发工作。(www.xing528.com)

2003年6月,省代码管理中心对各州(地、市)、县(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组织机构代码数据抽查情况通报》,明确省代码管理中心将对各颁证点上报的代码数据进行定期抽查,同时向省质监局主管领导和各地州通报抽查情况。

第三阶段:提升阶段(2004—2018年),2003年国家启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机构代码被列入国家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诚信体系建设等重大工程的统一规划中。建立云南省代码数字档案(以下称电子档案)库,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代码数据质量、电子档案质量和上报率,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

2004年,国家代码中心为云南省代码颁证机构逐步配置了扫描仪,为全省代码电子档案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2005年11月,省代码管理中心对全省代码颁证点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了电子档案管理软件、高速扫描仪操作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结束后,全省开展了代码纸质档案电子化工作,开始建立云南省代码电子档案库,电子档案库的建立填补了云南省自建国以来各类组织机构基本信息档案没有完整记录的空白,确保了代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2004年,云南省在省直组织机构中开始发放代码IC卡。

2005年5月,省代码管理中心根据国家代码中心提出代码数据“零差错”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对各州(市)、县(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数据考核验收标准》,明确了不合格数据、沉淀数据、清理数据的范围、考核标准及时间要求。10月,省代码管理中心向国家代码中心呈报了《组织机构代码数据清整方案》,2005年11月至2014年,省代码管理中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长期的代码数据清整和专项清整工作。

2006年,省代码管理中心与各州(市)签订的代码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提出了对代码电子档案工作的考核的要求。2006—2015年,省代码管理中心对各代码颁证机构上报的电子档案严格审核,定期通报,使代码电子档案工作成为代码颁证业务的重要工作之一。

2008年9月,省代码管理中心开展了全省上百万张历史电子档案的标引工作,使代码电子档案扫描系统V1.0版本与V2.0版本能够完全融合。

2011年,省代码管理中心对代码IC卡进行了升级,解决了制约代码IC卡应用的制卡和读卡的问题,使代码IC卡的应用得到最大限度的拓展。

2011年,省代码管理中心建成了全国第一家省级组织机构代码共享平台,为各政府部门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组织机构代码基础信息查询服务。

2012年,省代码管理中心完成了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业务网上快捷办理的建设方案和系统改造工作,实现了全省网上快捷年度验证的办理。

2013年,省代码管理中心建立了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办理平台,全省实现了组织机构代码各项业务的网上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2014年,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在线核查平台正式开通,省代码管理中心向社会提供了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查询服务,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核查的需要。

2015年9月,按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云南省自2015年9月29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016年1月,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云南省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017年12月,云南省完成组织机构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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