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与保险的关系有以下几个。
(1) 二者研究对象的都是风险。 保险研究的是风险中的可保风险。
(2)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无风险则无保险。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时时处处威胁着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风险的发生直接影响社会生产过程的继续进行和家庭正常的生活, 因此, 人们产生了对损失进行补偿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经济补偿方式, 因此,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风险的存在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
(3) 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生产发展、 社会进步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在使人类社会克服原有风险的同时, 也带来了新风险。 新风险对保险提出了新的要求, 促使保险业不断设计新的险种并开发新业务。 从保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看, 作为高风险系统的核电站、 石油化学工业、 航空航天事业的风险, 都可以纳入保险的责任范围。(www.xing528.com)
(4) 保险是处理风险传统的、 有效的措施。 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损失, 一部分可以通过控制的方法消除或减少, 但不可能全部消除。 面对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 单靠自身力量解决, 就需要提留与自身财产价值等量的后备基金, 会造成资金的浪费, 但又难以解决巨额损失的补偿问题, 因此, 转移就成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保险作为转移方法之一, 长期以来被视为传统的处理风险手段。 通过保险, 把不能自行承担的集中风险转嫁给保险人, 以小额的固定支出换取对巨额风险的经济保障, 使保险成为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
(5) 保险经营效益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保险经营效益受多种因素的制约, 风险管理技术作为非常重要的因素, 对保险经营效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如对风险的识别是否全面, 对风险损失的频率和造成损失的幅度估计是否准确, 哪些风险可以接受承保, 保险的范围应有多大, 程度如何, 保险成本与效益的比较等, 都制约着保险的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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