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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保险-生长期农作物保险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种植业保险是指以种植物生产为保险标的, 以生产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某些风险为承保责任的一类保险业务的统称。森林保险承保的风险主要是火灾, 包括人为火灾和雷击起火等。保险公司对这些树苗、 林种及其产品由于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种植业保险-生长期农作物保险

种植业保险是指以种植物生产为保险标的, 以生产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某些风险为承保责任的一类保险业务的统称。 它包括农作物保险和林木保险。 按照生产周期的不同, 农作物保险可以分为生长期农作物保险和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林木保险又分为森林保险、 经济林、 园林苗圃保险等。

1.生长期农作物保险

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是以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和棉花、 烟叶等经济作物为对象, 以各种作物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使收获量价值或生产费用遭受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

在农作物生长期间, 其收获量有相当部分取决于土壤环境和自然条件、 作物对自然灾害的抗御能力、 生产者的培育管理等方面。 因此, 在以收获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时, 应留给被保险人自保一定成数, 促使其精耕细作和加强作物管理。 如果以生产成本确定保险金额, 则按照作物在不同时期、 处于不同生长阶段投入的生产费用, 采取定额承保。

生长期农作物保险的保险金额以亩为计算单位, 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一般有两种。

(1) 按平均收获量的成数确定保险金额, 计算公式为:

每亩保险金额=国家收购价×前3 年亩平均产量×承保成数(4 ~6 成)

(2) 按投入的生产成本确定保险金额。 生产成本包括种子、 肥料、 农药、 作业费、 排灌费、 运输费等直接费用。(www.xing528.com)

2.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收获期农作物保险以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收割后的初级农产品价值为承保对象, 即是农作物处于晾晒、 脱粒、 烘烤等初级加工阶段时的一种短期保险。

收获期农作物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从农作物收割(采摘) 进入场院后开始, 到完成初加工离场入库前终止。 保险责任包括火灾洪水、 风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产品损失, 以及发生灾害事故时因施救、 保护、 整理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森林保险

森林保险是以天然林场和人工林场为承保对象, 以林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病虫害造成的林木价值或营林生产费用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森林保险承保的风险主要是火灾, 包括人为火灾和雷击起火等。

4.经济林、 园林苗圃保险

该险种承保的对象是生长中的各种经济林种, 包括这些林种提供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果实、 根叶、 汁水、 花、 皮等林产品及可供观赏、 美化环境的商品性名贵树木、 树苗。 保险公司对这些树苗、 林种及其产品由于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此类保险有柑橘苹果山楂、 板栗、 橡胶树、 茶树、 核桃枣树等保险, 以及供观赏名贵树种的桂花树, 雪松苗木盆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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