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再保险与原保险都是保险, 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再保险与原保险都是保险, 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 再保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原保险强有力的后盾。原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 再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均为保险人, 即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因此, 投保人和再保险人不发生任何业务关系, 再保险人不得向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人要求赔偿或给付; 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理由拒绝或延迟履行其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责任。

再保险与原保险都是保险, 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保险与原保险都是保险, 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1.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 再保险是原保险风险的进一步分散。 再保险合同不能离开原保险合同而单独存在, 再保险人的责任、 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均以原保险为限; 原保险业务的发展也需要再保险的支持, 当原保险人争取到的一笔业务超过了自身的财务能力时,没有再保险的支持, 这笔业务或许就难以成交。 所以, 再保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原保险强有力的后盾。

(2) 再保险和原保险都要遵循保险的基本原则。 原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和损害补偿原则, 同样适用于再保险。

(3) 原保险和再保险关系都是通过订立合同建立的。 原保险和再保险都是法律行为,都要通过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都要依据大数法则来分散风险, 实现其财务的稳定性。

2.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www.xing528.com)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4 个方面。

(1) 合同的当事人不同。 原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 再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均为保险人, 即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 虽然保险人同时充当了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但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都是独立的合同。 因此, 投保人和再保险人不发生任何业务关系, 再保险人不得向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人要求赔偿或给付; 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理由拒绝或延迟履行其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责任。

(2) 保险标的不同。 原保险的保险标的可以是财产、 利益、 责任、 信用和人的生命或身体; 而再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责任。

(3) 合同的性质不同。 从合同性质看, 原保险合同分为补偿性合同和受益性(给付性)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除医疗保险以外的人身保险合同是受益性合同; 但所有的再保险合同, 无论是财产保险的再保险还是人身保险的再保险, 都是补偿性合同, 都是按照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对原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金进行补偿。

(4) 费用支付方式不同。 在原保险中, 投保人向保险人单方面支付保险费; 在再保险中, 原保险人向再保险人支付分保保险费, 而再保险人要向原保险人支付分保手续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