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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车辆及运输人员条件介绍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承运车辆应符合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的相应法定上路条件。驾驶人员应取得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照。未配备的不予备案,同时应明确告知承运人。运输家禽等其他动物时,需配备与运输活动相适应的笼具、护栏等其他设施设备。备案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履行完整记录车辆生猪运输明细台账的义务,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备案车辆及运输人员条件介绍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货运车辆,合法驾驶人员,方可从事区(县)境内、跨区(县)、跨省活畜禽运输活动:

1.区(县)境内运输车辆备案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农用车辆、拖拉机、合法驾驶人员,可从事区(县)境内、乡(街道)间的活畜禽运输。

(2)应当具有简易的防止畜禽粪便和垫料等渗漏、遗撒的设施或措施,配备简易的消毒设备、消毒物资,便于清洗、消毒。

(3)驾驶人员应取得农机部门核发的农用车辆、拖拉机驾驶证照。

(4)年度审验合格的农用车辆、拖拉机。

(5)具备填写、记录运输台账的能力,主动配合并定期接受红塔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督和管理。

(6)运输家禽等其他动物时,需配备与运输活动相适应的笼具、护栏等其他设施设备。

2.跨省(区、市)运输生猪,以及发生疫情省份及其相邻省份内跨县调运生猪的车辆备案条件(www.xing528.com)

(1)应当具有防止畜禽粪便和垫料等渗漏、遗撒的设施或措施,配备相应的消毒设备、消毒物资,便于清洗、消毒。

(2)承运车辆应符合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的相应法定上路条件。

(3)驾驶人员应取得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照。

(4)具备填写、记录运输台账的能力,主动配合并定期接受县区及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督和管理。

(5)车辆必须配备车辆GPS、北斗星等定位跟踪系统,车辆定位跟踪系统的相关信息记录须保存半年以上。未配备的不予备案,同时应明确告知承运人。

(6)运输家禽等其他动物时,需配备与运输活动相适应的笼具、护栏等其他设施设备。

(二)建立车辆生猪运输明细台账

××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督促、指导承运人建立详细记录检疫证明号码、生猪数量、运载时间、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载路径、车辆清洗、消毒以及运输过程中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生猪处置等内容的全省统一样式的台账记录。备案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履行完整记录车辆生猪运输明细台账的义务,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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