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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家法庭审判管理机制运行现状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励家法庭2014年审判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简易程序为主,以普通程序为辅。在调解制度的运行方面,由励家法庭牵头,辖区内基本形成了两级调解网络体系。为全面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励家法庭以审判管理制度的建设为突破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行审判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首先,法庭坚持做到审判管理以制度管理为落脚点,把审判工作流程融入每个管理节点,用制度去管人、管事、管理案件,把管理的效果作为法官奖惩与任免的直接依据。

励家法庭审判管理机制运行现状

励家法庭2014年审判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简易程序为主,以普通程序为辅。据统计,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数占69.76%,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数仅占30.24%。二是案件调解撤诉率较低,仅有50%的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三是案件陪审率不高,仅为30.24%。在调解制度的运行方面,由励家法庭牵头,辖区内基本形成了两级调解网络体系。首先是以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长、镇长、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调解员的一级调解网络,其次是以村干部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为调解员的二级调解网络。对于较重大或疑难复杂的纠纷,办案法官会协助上述调解员展开调解。为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水平,法庭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并经常邀请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使大量基层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通常情况下,在法庭受理案件后,立案庭通过法院分案系统对受理的案件逐案登记编号,随机分配给法庭承办人员。法庭书记员收到案卷后,将案件交由相应的案件承办法官决定案件适用的审判程序。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由庭长指定,其中,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须报法院备案。承办法官与书记员负责送达应诉材料、安排开庭、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开庭审理、制作及送达诉讼文书等全部事项。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和撤诉裁定书均由庭长负责签发。财产保全裁定书经庭长审核后,由主管院长签发。为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凡是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案件,一律须经法庭全体审判员集体讨论后再行宣判。法庭定期组织办案技能学习,并通过建立与执行严格的案件质量考核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考勤制度、廉政制度、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审批制度、财产及车辆管理制度等,规范法庭在立案、案件分配与排期、送达、巡回办案、调解、案件研究、队伍建设、庭务管理、单项考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针对辖区覆盖面广、少数民族种类众多的特点,励家法庭依托乡镇司法所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在所辖的6个乡镇均设立了巡回办案点。各办案点选聘了一批素质较高并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大代表村支书、村主任等为联络员,便于法庭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把握纠纷的苗头和倾向,以提高办案效率。尤其在春耕期间,为了不耽误农时,法庭相应地增加巡回办案的次数,利用中午和夜晚的休息时间农民家中和田间地头送达、审判、调解,从而在确保办案效果的前提下不误农时,减轻农民的负担。(www.xing528.com)

为全面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励家法庭以审判管理制度的建设为突破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行审判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首先,法庭坚持做到审判管理以制度管理为落脚点,把审判工作流程融入每个管理节点,用制度去管人、管事、管理案件,把管理的效果作为法官奖惩与任免的直接依据。其次,法庭强化对个案从立案到卷宗归档每个流程节点的程序合法性考评,强调在考评中及时发现、通报与解决问题,以全面加强案件流程节点的关口管理。再次,法庭对上述考评中的6项公正指标实行严格管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立案变更率由2013年的16%降为2014年的0%,案件发改率由2013年的40%降为2014年的26%。自2014年黑山县人民法院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以来,除依法应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案件的陪审率一跃上升至100%,错案及有瑕疵案件大幅减少。最后,法庭对上述考评中的7项效率指标进行紧密跟踪,实现了所有案件均能在法定期间内立案,在审限内结案。其中,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由2013年的74%上升到2014年的83%,结案均衡度由2013年的47%上升到2014年的73%。此外,2014年以来,法庭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放到突出的位置上,民事案件的服判率、调解率、撤诉率明显上升,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率和信访上访率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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