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经说了,作者很重要。所以,有关作者还要说几句。
1.作者的遴选
选题产生后,我们要找合适的作者,前面一直没有说要找最合适的作者,是因为一般情况下找不到最佳作者。这囿于我们的学识、专业和环境。除了最佳,我们只能寻找合适的作者,这就要遴选。
总主编的选择不仅要求学术过硬,还要有威望,有组织能力,有很好的人际关系,有时间并愿意参与此项工作。不管总主编是否参与写作,对书稿的内容要有把握能力。
分册主编的遴选要多听从总主编的意见,策划者少做越俎代庖之事。分册主编同样要有一定的学术修养,有组织能力,又有时间编写。
参编者的遴选由总主编和分册主编确定。参编者最好是该学科的专家,并有写作经验,有时间编写。
单本书主编的遴选要简单一点,策划者在作者队伍里选择最合适的。如果没有,在学科所在领域里找,间接地找到设定的作者。当然,所找作者不一定有兴趣合作,或没有时间写作,这时还要继续找,或请他介绍他认为合适的作者。找到作者,通过沟通、交流,能够合作,签订合同,遴选工作才算结束。有时主编会提出找合作者参与编写,或者策划者有这样的意向。参编者的遴选以对书稿有利出发,最好作者水平差不多,写作风格差不多。
注意:前面强调的作者“有写作时间”很重要。写作是业余工作,一定要让作者把写书排进他的工作计划,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写作,才能保证按时交稿。最坏的情况是半途而废,不写了。所以,遴选作者时一定要选有时间写书的作者。
还要注意保持作者队伍的纯洁性。策划者不要随意安排人进来写书,还要关注主编是否有类似的行为。写作队伍有保证,书稿的质量就不会太差。
2.写作要求
在动笔之前,作者要了解写作要求。不同的出版社,不同的学科都有不同的写作要求。对于新作者,出版社往往会提供一个类似编写者须知的本子供参考。
写作要求无非涉及以下内容:
前言。书稿应有序言、前言或编写说明,介绍书稿的编写目的、主要内容、特点、读者对象,以及编写过程、主编和参编人员的情况等。
目录。书稿应有目录,一般应列出书稿的篇、章和节等标题。目录的各级标题应与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对应一致。
体例。全书强调体例一致。
页码。书稿应从封面起至最后一页连续编出页码,以便确定各部分内容的排印顺序,也便于核对原稿是否有遗漏、缺页等。书稿各部分一般按封面、序、前言、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等顺序排印。
名词、术语。书稿中的同一名词、术语、名称等应前后一致。人名、地名、机构团体名称要用全称。应用法律法规条文较多时,可在初次出现时用全称并标注简称,再次引用时则可用此简称。专有名词、术语、名称需标注外文的,在首次出现时用括号附注外文原文,如经济杠杆(operation leverage)、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s,CAPM)。凡不是以人名命名的专有名词、术语、名称等的外文原文均可用小写,以人名命名的,首字母应用大写,如鲍莫模型(Baumol model)。机构团体名称需标注外文的,其每个单词的首字母都要用大写。名词、术语使用缩写的,应在首次出现时加注全称,如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https://www.xing528.com)
图表。图表较多时,可将图和表分别编号,编号可以全书连续,也可分章连续,如“图1-3”。一幅图内有几个分图的,可编为“图1-3a”、“图1-3b”等。图表一般应有图题(图名)和表题(表名),图题一般在图的下方,表题一般在表的上方。
公式。如果公式中有表示变量和运算符号的外文字母,应对外文字母代表的含义作出解释。一个表示式或方程式需要转行时,根据国家标准GB 3102.11—1993的规定,最好在记号“=,+,-,×,÷,·或/”后断开,而在下一行开头不应重复这一记号。
计量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见附录七)的规定使用计量单位。不应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和已废弃的单位名称,如“斤”“公斤”“寸”等。
数字。数字应按《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见附录六)规定的用法使用。凡是可以用阿拉伯数字而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字比较精确时,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标点符号。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原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见附录五)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注释。注释一般是对篇名、作者或正文中某一部分内容的说明,分为文内注、页末注和篇末注。文内注一般用于对正文中个别词句的简短注释,可在文内直接用括号加以说明。页末注一般用以说明引文出处及解释正文中某些内容。篇末注在篇末或书末注释,一般在注文较多时这么做,这时应注明正文页码。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根据《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见附录八)的规定格式用方括号,如[1]、[2]等编序,并标出不同类型参考文献的代码。例如,普通图书的标志代码为[M],期刊的标志代码为[J]。
以上这些是写作的基本要求。有时可能还有一些不太合理的要求。比如,科普作品就要求作者不能写得太学术,讲清楚就行,自己很多研究成果不能在科普作品中展现。我们写书是为读者写,而不是为自己写,千万要记住这一点。否则,写着写着又把自己的研究写进去了,读者又看不懂了。
文字通俗是对作者的普遍要求。写作时心里一定要有读者,时刻想着为读者写,语句自然就通俗了。
合作写书分工很要紧。每个人写自己最擅长的内容,书的内容不会差。所以,分工要合理而不要随意。
3.交稿要求
书籍是传播科学和文化的重要手段。因此,书稿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有效保证出版书籍的科学规范。政治上必须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内容上必须正确无误,做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概念清晰,逻辑严密,语句通顺,用词规范。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保证无侵犯他人权益、抄袭他人作品的内容。
作者交付的作品必须达到“齐、清、定”。
齐——作品的文、图必须齐全,且应一次交齐构成图书的各个要素,如书名、著作权及著述方式、前言、目录、正文等。
清——书稿用统一的稿纸誊抄或A4纸打印,字迹端正清楚,图稿清晰度应符合制版要求,外文的文种、字体、字号能明确辨认,改动处勾画清楚,改动多的或反复改动之处要重新誊抄或打印。
定——内容确定,稿件发排后一般不再修改、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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