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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学研究对象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展览学要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必须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展览作为展览学的研究对象具有唯一性。有人以为会议与展览同是信息交流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是紧密相连的,因而可以放在一起成为所谓会展学的研究对象,这是没有哲学根据的。

展览学研究对象

展览学要成为一门独立科学,必须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毛泽东实践论》)这里强调的是矛盾的特殊性,具有唯一的含义。也就是说,一门科学只能有一个研究对象,不可能有两个研究对象。这对任何一门科学都是一样的。

1)展览学的研究对象

展览学的研究对象是展览。这就是说,一切关于展览学的研究,都必须围绕展览展开;一切关于展览学理论的阐述,也必须围绕展览展开。展览是展览学的唯一研究对象,除此以外,不可能有其他的研究对象。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通过对展览的研究,进一步探讨展览产生、发展的规律。

展览作为展览学的研究对象,不是特指商业展与艺术展,而是包括博物馆展览、纪念馆展、科技馆展览等在内的以物的展示作为信息交流的所有展示活动。这需要对展览作高度的抽象与概括,以提炼出能反映展览本质特征的定义。有些展览定义之所以经不起推敲,就是因为作者把自己的研究对象局限于商业展览,并以此为限,提出展览定义。但是这样的展览定义只能说明某些特殊的展览,而不能概括所有的展览。

展览作为展览学的研究对象具有唯一性。确立独一无二的研究对象,这也是所有科学得以确立的基础。这是因为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性质,从而具有不同的发展规律。把不同的事物放在一起进行研究,不利于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会形成二元或多元的学科结构。有些人认为,会议与展览一样都是人类交流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它们经常“形影不离”——许多展览都有会议作为配套活动;一些会议也附设一些展览。于是有人想借此建立会展学。但如前所述,会议与展览是两种不同的交流方式。会议主要是以语言交流,而展览主要是以实物的展示来交流。会议不是展览,它与展览性质不同,产生条件与发展规律不同。它不可能、也不应该成为展览的研究对象。

物的展示交流,其优点是信息比较原始、本位、直接、可靠,但缺点是它不擅长思想的交流。而这一点正是会议的长处。会议的特点在于“议”,在议的过程中进行沟通,实现观点与思想的交流,促进科学的发展和工作的深入。展览配套举办会议,或会议附设展览,可以发挥各自的长处,相互补充,使与会者获得更加完整的信息。有人以为会议与展览同是信息交流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是紧密相连的,因而可以放在一起成为所谓会展学的研究对象,这是没有哲学根据的。

把会议与展览放在一起研究,会不会形成会议与展览的交叉学科呢?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交叉学科同样只有一个研究对象,只是其角度有所不同。如果“会展学”是会议与展览的交叉科学,其落脚点仍是展览学,只是从会议角度研究展览问题,或者说是对会议附设展览的研究。然而事实上,涉及此问题的作者或专著,并未从这个角度来研究这类问题。而且,会议附设展览与普通展览并没有根本的区别,只是比普通展览规模更小,操作更为简单。展览学理论知识可以充分满足会议操办者举办附设展览对相关知识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没有必要进行“会展学”研究——从会议附设展览角度来研究展览。

同理,展览学也不能把旅游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旅游是我国的一个新兴产业,近一二十年来发展很快。旅游有不同的形态,如风光旅游、休闲旅游、奖励旅游、会展旅游等。很显然,会展旅游只是旅游众多形态中的一种,它可以成为旅游学的研究对象,但它不是展览的类型;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的旅游活动是委托旅游公司实施的,因此它不能作为展览学的研究对象。

把会议与旅游列为展览学的研究对象,必然会使作者分出笔墨阐述相关内容,而不能紧紧围绕展览这个主线展开,论述松散,会展学将成为板块式、“文集”式的著作,展览界企图通过“会展学”建立展览学的意图将成为泡影。

拓展阅读

会展产业、会展中心、会展公司与“会展学”

随着世界各地会议与展览业的发展,会展已经成为第三产业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产业。与此相联系,会展中心、会展公司等单位随处可见,会展产业的提法也常见于报刊。所有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不过,这并不能成为“会展学”存在的依据。

会展产业是对会议与展览两个相邻服务产业的概括,会展中心是对展馆用途的概括,而会展公司是对公司业务范围的概括。这些概括都准确地反映了各自描述对象的特点。“会展学”是学科的名称。按照哲学的基本要求,它不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研究对象,不能用产业名称或其他名称代替学科名称。比如,广义的农业是包括农业、畜牧业林业等行业在内的产业,但我们不能用农业学代替农学、畜牧学、林学。

因此,我们在使用会展这个概念时必须特别的谨慎。当我们要说明某些非学术性的单位名称时,完全可以而且应当使用“会展”这个词,正如前面所讲的会展公司、会展中心、会展产业一样。但当我们要说明展览科学特征时,就只能用“展览学”这个名词。本书有时也使用“会展”这个概念,那是针对单位的工作性质或业务范围而言的,而非指其学科本身的特性。(www.xing528.com)

2)展览学研究内容

展览学研究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1)展览的基本概念

展览学涉及展览的一些基本概念,如什么是展览、展览的本质特征、展览构成要素、展览分类、展览功能、展览学概念等,所有这些概念都应有准确的定义或概述。定义不准,可能会影响展览学学科的建设。此外,我们还要进一步搞清楚展览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辨别它们的异同,并学会运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来丰富展览学。

(2)展览产生、发展的历史、动力及发展规律

展览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展览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状况、特点,展览发展的动力及其体系、展览发展的规律。

(3)展览项目

展览项目要素及其结合条件、项目及配套活动的策划、项目的组织与营销、项目现场服务管理、项目客户关系管理、物流管理等。

(4)展览的公司管理

大小不同的展览公司的适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展会品牌培育、发展战略、公司财务管理,以及在现代市场经济下展览公司的资本运营。

(5)展览的管理与社会协调

展览的社会管理,其主要手段如会展的法规管理、行政管理与协调、行业管理与协调、展览认证的管理、中外展览的合作、展览的国际协调与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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