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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宗教需求的内容和方式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显而易见,宗教理性会引导人们发现获得回报的各种方式,比较取得所愿结果的步骤或工具,更易于接受或更可操作、更有效的方式就会被保留,这不仅是五大宗教在宗教进化过程中所取得优势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是五大宗教在中国社会长久发展并拥有稳定信众的原因之一。可见,中国宗教一直都存在所谓的“危机”。这样,宗教内部的伦理关系就能对症治疗中国人的孤独感,也就成了一种需求。

个体宗教需求的内容和方式

既然通过制度性宗教来满足实用目的是普通信众对宗教产品的内在需求,那么中国宗教又是如何满足这种需求呢?

首先,五大宗教中每一个宗教都有其一整套关于付出与回报的操作系统。这种满足交换需求的操作系统能够使回报更为具体和精确。比如基督教的救赎论,伊斯兰教的末日清算观,佛教因果报应说等,这些教义无一不在对信仰行为进行一种实用性的解释,即信徒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在未来得到相应的回报。显而易见,宗教理性会引导人们发现获得回报的各种方式,比较取得所愿结果的步骤或工具,更易于接受或更可操作、更有效的方式就会被保留,这不仅是五大宗教在宗教进化过程中所取得优势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是五大宗教在中国社会长久发展并拥有稳定信众的原因之一。

其次,宗教为个人与神圣世界相沟通提供了成熟的路径。这种成熟的路径(官方宗教模型[26]),在西方宗教社会学家眼中恰恰是宗教现代危机的来源。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在这一点上完全不同,至今为止,五大宗教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出现在全社会范围内“教会、神圣世界和世界观中意义、秩序、结构三者完全统一的状态”[27],或者说这三者在中国社会中始终都是分离的。可见,中国宗教一直都存在所谓的“危机”。正如之前考察的那样,中国宗教是衍生或嫁接的信仰形式,它给根性信仰提供了多种可沟通的路径,由此就形成了一种互动关系:一方面,宗教对信众沟通需求的持续依赖,使得对根性信仰的主观体验社会客观化,最终使原有模糊的神圣世界变得越来越清晰,宗教沟通的功能也越来越强化。另一方面,信众会在宗教市场中挑选。基于血缘、民族、性格、地域、文化、知识和个人社会经历等的差异,会形成对根性信仰的不同理解,从而选择与自身理解相对应的沟通路径。当然“相对应”如何理解是很重要的,这之中就存在一个信仰内化与外化的问题,我们将在之后分析。

最后,宗教还能给人以制度性的爱。研究表明,现代人之精神处境有一个决定性的特征,那就是人在现代宇宙论的这个物理宇宙中的孤独感。这是由社会分化而导致人与世界疏离、亲切感丧失所造成的。“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在宇宙之中的存在只是一个盲目的偶然,他的毁灭也是同样盲目的一个偶然。”[28]这种偶在的虚无主义观,让人们得上了孤苦无助甚至是恐惧黑夜、害怕孤单的精神疾病。[29]针对这种精神疾病的诊疗,宗教有其独特的功能。简而言之,就是用爱。每一个宗教都声称,信众都在一个相互认同充满爱的共同体之中,在共同体内部不仅神会关心爱护信众,更重要的是信众彼此之间以共同信仰为纽带,成了兄弟姐妹或道友师徒,仿佛是一个大家庭。这就让个体在营造的秩序中找到了自己,这种秩序是通过伦理关系建立起来的,而恰巧现代性对世俗社会关系冲击最大的也是伦理关系。这种现代性疾病在中国也普遍存在。但有所不同的是,在中国,人与世界的疏离并非因自由主义所带来的宗教危机而产生,而是因社会结构变化使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关系被破坏而导致的。这样,宗教内部的伦理关系就能对症治疗中国人的孤独感,也就成了一种需求。

总之,从需求角度来分析宗教的功能,是以衍生或嫁接的信仰形式来定位考察宗教的,因此三种实用性需求仅仅与宗教的制度性优势有关,而不涉及宗教本在的神圣世界。然而不可回避的是,信众如何处理自身的根性信仰与皈依宗教的神圣世界的关系?换言之,宗教的这些实用性功能与其本在的神圣世界内在统一,而有根性信仰的中国人以实用为目的皈依宗教之后形成的信仰与宗教本在的信仰的差别在哪里,以及皈依之后的信仰会不会反过来改变本在的信仰?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进一步分析信仰内化与外化[30]的持续辩证关系。(www.xing528.com)

以实用为目的的皈依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不以抛弃原有根性信仰为代价(从以下的论证来看也不可能抛弃),这是信仰内化与外化辩证关系的前提。它预设探讨两者关系要建立在信仰初级内化的基础上,辩证关系是从信仰次级内化开始的。在外来宗教传入之前,潜在信众已经完成了信仰初级内化。所谓信仰初级内化是指个体对第一次信仰的内化。在信仰初级内化的过程中,由于天人合一的信仰是唯一存在并可供选择的,所以也具有了必然性和稳定性。这就是所说的根性。这种根性信仰远比次级信仰要坚实牢固,“不论有多少原初的必然性感觉在后来随着除魅而被削弱了,那种对于不再重来的确定性的回忆,那种初悟现实的确定性,都牢牢地附着于儿时的首属世界。”[31]信仰次级内化是指已有根性信仰的个体对制度性的信仰的内化,即对宗教的内化。目的是获取对制度的理解,这就意味着要将宗教制度中关于教义和宗教行为结构化的话语系统以及话语系统的背景、预设和情感进行内化。这时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外来宗教有其本在的信仰并不是以既有的信仰初级内化为前提的,潜在的信众不能凭空信仰一个没有任何内化基础的新宗教,而占据在信众内心的是已经被内化的根性信仰。初级内化和次级内化一致性的问题如何来解决?

这就需要运用一些解释工具使新的宗教信仰能嫁接在根性信仰之上。比附和化约就是主要的两种工具。比附是指将不能相比的东西来勉强比较,在中西文化对比研究领域经常会使用这种方法。“好以各不相谋的西洋哲学相缘附,乃至以西洋哲学衡中国哲学。”[32]这种方法的可取之处在于,在根性信仰与宗教信仰之间建立主观认同的连续性,即便这种认同只是宗教信仰在根性信仰的人那里产生了主观意义而已——很可能是误解,但这种一致性还是被建构起来了。比如用上帝比附老天爷,后世比附轮回,三位一体比附天地人三才,等等。信众在信仰宗教之初,总是以根性信仰为认知基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会持续地把宗教信仰中的教义、宗教行为、话语系统及其背景域都比附成根性信仰的认知和话语系统。

化约的功能也在于建立一致性,但与比附不同,它求同的方式不是形式对应而是简化和公约。众所周知,宗教和根性信仰之间,各宗教之间虽然神圣世界的表达各有不同,但都以爱、善、和平、人与世界和谐相处作为神圣世界给予世人的最大福祉。将不同点进行化约求得最大公约数便是实现认同的有效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比附仅具有形式一致的缺陷,为实质认同提供了基础。因此,信仰次级内化是比附和化约共同作用的结果,信众在形式和实质形成一致性的基础上,既存在对新信仰的实用性需求,也产生了对新信仰亲切的情感,信仰的次级内化便在这两种动力的驱动下逐步完成——皈依宗教。但也有学者提出对使用比附和化约的根本性否定,主张各民族的文化,不论形式还是实质都不能比附和化约,牵强附会、以己度人会造成混乱和歪曲。[33]这种看法的前提是认为文化之间彼此独立,各自有其一整套内在融贯而外在不兼容的系统。然而,之所以这两种方法对于中国宗教来讲是有效的,是因为以实用性为目的的次级内化本身就隐含着宗教委身的意味。申言之,比附和化约只是建立一致性的手段,而认同是自我的,不管宗教本在的信仰和教众的宗教信仰在信仰内核上是否一致,宗教信仰都客观地实现了。

笔者认为,宗教中国化的动力源不在制度外化,而在人的内化。宗教中国化是通过信众信仰次级内化形成中国化的需求,而外来宗教外化这种需求而实现的。这就与当前研究宗教中国化的主流路径有所不同。主流路径一方面着眼于论证中国宗教认同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的必然性和应然性,另一方面通过历史考察,说明中国宗教历史本身就是中国化的历史。很明显,这是一个制度外化的思路,强调宗教应当如何改变以及历史上是如何改变的。如上所述,本文将宗教中国化的眼光投放在了中国信众身上,从已经具有根性信仰的中国信众入手,探讨宗教中国化是信众信仰内化的过程,宗教的相应改变只是制度外化的必然结果。这种以人为本的角度,可以解决宗教中国化中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那就是认同的主动性。如果把认同的主体看作宗教的话,就会出现不同文化背景的宗教出于各种原因被动认同中国文化的情况。再引申一步,在宗教治理领域,这种通过法律管制而促使被动认同的方式,就不能称之为法治化的治理。如果把信众作为认同的主体,那么有根性信仰的信众认同中华文化,就如人认同自己的母亲一样自然而然,无须证明。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的确存在信众不认同中华文化的情况。但是,正如之前所论证的那样,这不代表信众根性信仰已经被替换,只是由于长期浸润在宗教中,受到宗教本在的根性信仰的巨大影响,“原初的感觉被削弱了”而已,如同长期在别人家寄养的孩子,对生身父母有了疏离感一样。一旦孩子重新回到父母身边,那种割不断的血缘亲情就会再次唤起孩子对父母的爱。引导这种回归,就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34]的精髓所在,而对中国宗教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精神内核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治理就是为信众开辟了一条“回家”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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