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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精算模型实务-产品案例设计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便于描述精算模型建立过程,我们虚构出3个标准产品的典型样本,设计相关产品责任。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小于18周岁,则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50%给付身故保险金。②重大疾病责任: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寿险精算模型实务-产品案例设计

为便于描述精算模型建立过程,我们虚构出3个标准产品的典型样本,设计相关产品责任。这3个典型样本产品覆盖传统、分红和万能产品类型,涵盖多种保险责任类型与保险金额类型,其法定准备金、会计准备金、偿二代最低资本的处理方式也各有特点,便于读者参照本书中所描述的建模逻辑建立符合公司自身情景的精算模型。

1.典型产品A:传统健康险,产品代码为L_TC

在产品A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产品A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死亡责任: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超过17周岁,则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小于18周岁,则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5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项责任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②重大疾病责任: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项责任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③轻症疾病责任: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时,则按20%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项责任仅限给付一次。本项责任给付后,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

2.典型产品B:美式分红寿险,产品代码为L_PL

在产品B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产品B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年金责任:自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到被保险人满88周岁前,如被保险人生存,每年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一次生存金。

②死亡责任: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20%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本项责任给付后,本合同终止。(www.xing528.com)

③满期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则在被保险人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本项责任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投保人保费豁免:对于选择期交保险费的合同,投保人发生身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3.典型产品C:万能保险,产品代码为L_UL

在产品C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产品C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死亡责任:被保险人身故时,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和保单账户价值之和。本项责任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②持续奖金:第8个保单年度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并且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在期交保险费应交日或其后的60日内交纳,按该期期交保险费的2%给付持续交费奖励至保单账户。

③初始费用:按所交保险费的5%收取初始费用,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计入保单账户价值。

④保证利率:本合同的年保证利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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