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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实质与核心:对立统一规律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列宁对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把对立统一规律确定为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列宁的这一论断明确地指出了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科学地阐明了它与其他规律的关系。列宁不仅确立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而且指出,它既是客观事物的普遍规律又是思维的普遍规律,因此,它既是客观辩证法的核心,也是认识的辩证法的核心。

辩证法实质与核心:对立统一规律

列宁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把对立统一规律确定为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列宁的这一论断,是在深刻分析新的历史时代的矛盾,批判地吸取黑格尔辩证法合理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研究后作出的。

列宁在研读黑格尔《逻辑学》时,特别重视黑格尔关于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思想,并且不断地同马克思的著作相对照。在写作《辩证法的要素》时,列宁得出结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43]

后来,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列宁一开头就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可说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44]。列宁的这一论断明确地指出了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科学地阐明了它与其他规律的关系。

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列宁系统地论述了它的内容。

第一,承认对立的统一是认识的规律和客观世界的规律,不是实例的总和,而是事物和现象的客观的、普遍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第二,承认(发现)自然界、精神和社会都在内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第三,要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泉源上。承认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第四,强调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斗争则是绝对的。

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辩证法学说的实质和核心,列宁作了充分的论证。

概括起来,主要是因为:

第一,对立面的统一问题是自赫拉克利特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史中所提出的问题的中心。(www.xing528.com)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正确说明了事物的“自己运动”,正确说明了运动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是关于一般运动规律的科学,所以运动的源泉问题是辩证法的根本问题,这个问题的正确解决就为其他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前提。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关键。量变质变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实例”,只有对立统一才提供理解“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转化”的钥匙;否定之否定反映的是对立统一决定事物的辩证运动过程,只有对立统一才提供理解事物螺旋式前进上升运动、理解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辩证法的范畴如形式和内容是对立统一的实例。此外,如个别与一般、偶然与必然、现象与本质等范畴都是成对的,每对范畴的关系都是对立面的统一、斗争和转化,因此,它们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实例和表现。

第四,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同形而上学、诡辩论根本对立的关键问题。形而上学否认事物的内在矛盾、否认事物的转化,诡辩论则否认对立面转化的条件。

对立统一规律既是客观事物的普遍规律又是思维的普遍规律。

列宁不仅确立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而且指出,它既是客观事物的普遍规律又是思维的普遍规律,因此,它既是客观辩证法的核心,也是认识的辩证法的核心。

无论是个体的认识运动或是人类的认识运动都受辩证法规律的支配,都是从现象到本质,从量变到质变,螺旋式上升的无限的前进过程。这个认识运动是思维向客体的永远、没有止境的接近,是矛盾的产生和解决的永恒运动过程。列宁说:“这就是辩证法的实质。”[45]

马克思、恩格斯都非常重视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还没有明确提到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列宁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这样的论断,而且深入研究了这一规律的丰富内容,论证了这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核心地位。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的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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