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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旅行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内容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游客王某被从座位上抛起,造成腰部损伤,后经医院拍片检查,诊断为第一腰椎和第二腰椎出现压缩性骨折,花去医疗费8000多元。公司领导及王某的亲属多次要求该旅行社承担这笔费用,但均被旅行社拒绝。旅行社认为王某的腰伤是由于路况不好造成的,应属于不可抗力,旅行社无责任,即使有责任,也该由司机承担,与旅行社无关。但是该司机既未减速,又未向游客提示,而是驾车鲁莽地冲了过去,致使王某腰部损伤。

保障旅行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内容

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的使用方法。

2.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即对于正确使用商品或服务,仍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险的,经营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告之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案例阅读(www.xing528.com)

某公司与某旅行社签订合同,组织本单位20多位职工乘坐该旅行社的中巴车到泰山旅游。由于路途公路扩建,路况甚差,车辆时常发生大幅度摆动。在经过一路沟时,司机虽然看见前方有危险标记,但自信技术过硬,就加速冲了过去。游客王某被从座位上抛起,造成腰部损伤,后经医院拍片检查,诊断为第一腰椎和第二腰椎出现压缩性骨折,花去医疗费8000多元。公司领导及王某的亲属多次要求该旅行社承担这笔费用,但均被旅行社拒绝。旅行社认为王某的腰伤是由于路况不好造成的,应属于不可抗力,旅行社无责任,即使有责任,也该由司机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案例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必须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在本案中,旅行社司机在驾车过路沟时,应当慢行向游客提示危险,或者可以让游客先下车再通过。但是该司机既未减速,又未向游客提示,而是驾车鲁莽地冲了过去,致使王某腰部损伤。显然此事故并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而是由于司机不当驾驶行为所致。在这起事故中,司机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因此,对于委派该司机的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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