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公路客运规定的分析介绍

公路客运规定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使用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客票和收费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和伪造。旅客因此要求退票,应退还全部票款,不收退票费。旅客中途终止旅游的,不予退票。危险品及政府禁运物品不得夹入行包托运。对可疑的行包,由车站会同托运人开启查看。托运限运物品应持有关证明。旅客托运规定重量内的行包,一般应与旅客同车运达;旅客托运超过规定重量的行包或非旅客的托运物品,最迟运达期限为7天。

公路客运规定的分析介绍

(一)汽车客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使用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客票和收费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和伪造。

1.关于班车客票的规定

(1)成人及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1.1米以下儿童乘车,但不供给座位;携带免费乘车儿童超过一名或要求供给座位时,须购买儿童票。

(2)身高1.1~1.3米的儿童购买半价儿童票,供给座位。

(3)残废军人凭民政部颁发的《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购买半价优惠票,享受全价票旅客待遇。

(4)需要躺卧的伤、病旅客,应按实际占用的座位购票。

(5)凡持有证明,执行防汛、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的人员以及新闻记者、革命残废军人可以优先购票。

(6)客票以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一次完毕行程为有效期限。旅客中途终止旅行,客票即行失效。旅客因急病、受伤或临产必须中途终止旅行时,凭医院诊断证明和原客票,退还未乘区段票款,免收退票费。

(7)旅客不能按照票面指定日期、车次乘车时,可在该班车开车前2小时内办理签证改乘,可作退票处理,按规定核收退票费。

(8)旅客遗失客票,应另行购票乘车。

(9)旅客无票或持无效客票、不符合规定的客票乘车,除补收始发站至到达站全程客票价款外,并处以票价100%的罚款。

2.旅客退票的规定

(1)旅客退票,应在当次班车规定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最迟在开车后1小时内办理,开车1小时后,不办理退票;车上发售的客票和签证改乘的客票不办理退票;属客车经营者责任造成的退票,不收退票费。

(2)班车在始发站停开、晚点或变更车辆类别时须及时公告。旅客因此要求退票,应退还全部票款,不收退票费。旅客要求改乘,由车站负责签证。变更车辆类别,应退还或补收票价差额。

(二)旅客管理

1.旅客乘车应当遵守的规定

(1)自觉维护乘车秩序,服从站务及驾、乘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设施;

(2)接受承运人对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

(3)7岁以下儿童乘车应有成人旅客携带;

(4)乘车时要注意安全:要坐稳扶好,头、手不得伸出车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不准随便开启车门,不准从车窗向外扔东西;

(5)保持清洁卫生,讲究文明礼貌,车厢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行车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妨碍驾驶操作。

2.旅客不准乘车的情形(www.xing528.com)

(1)不遵守汽车客运规章而且不听劝告者;

(2)精神失常无人护送或虽有人护送仍有可能危及其他旅客安全者;

(3)恶性传染病患者。

(三)旅游客运

旅游客运,是以运送旅游者游览观光为目的,其线路必须有一端位于名胜古迹风景区等旅游点的一种营运方式。

旅游客运的发车站点除参照普通客运的规定外,应设置旅游区线路图、旅游名胜简介,公布旅游车型、导游服务项目、食宿地点及食宿标准。提供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车上,应备有饮用水、常用药等服务性物品,并根据实际需要,装配御寒或降温设备,随车配有导游人员。

提供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运使用旅游客票,按照旅游要求发售直达旅游客票或往返旅游客票,如代办食宿和其他服务的款项单独列出,载入旅游客票票面一并计收。无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运,可使用班车客票。提供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运,退票须在开车前办理,退还原票款中运费部分,核收退票费,代办食宿和其他服务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对不予退还的,应在售票时公告。无旅游综合服务的旅游客运,退票按班车退票办理。旅客中途终止旅游的,不予退票。

(四)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和行包运输管理

1.旅客携带物品的规定

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和客运效率,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和托运行李在重量、体积、长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如按照规定,每一张全票(含残废军人票)免费携带10千克,每一张儿童票免费携带5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2.禁止旅客乘车携带的物品

为了保障旅客生命安全和公共卫生,旅客不能携带下列物品乘车:

(1)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有可能损坏、污染车辆和有碍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

(3)动物(在保证安全、卫生的条件下,乘坐城乡公共汽车和普通客班车的每一名旅客可携带少数的雏鹰或小型成禽、成畜乘车,但须装入容器;具体准带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4)有刺激性异味的物品;

(5)尸体、尸骨;

(6)法律和政府规定的禁运物品。

3.旅客托运行李包裹的规定

旅客托运行李包裹(以下简称行包),由站方开具汽车旅客运输行包票。行包要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适宜装卸。每位旅客随车托运行包总重量一般不超过40千克。行包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12立方米。

危险品及政府禁运物品不得夹入行包托运。对可疑的行包,由车站会同托运人开启查看。托运限运物品应持有关证明。

旅客托运规定重量内的行包,一般应与旅客同车运达;旅客托运超过规定重量的行包或非旅客的托运物品,最迟运达期限为7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