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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要义:自由保障与特权防控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们组成政府是为了自由而非受压迫。“人民之所以要有首领,乃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为了使自己受奴役,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同时也是全部政治法的基本准则。”[77]这就是法律平等原则,也是现代性法治的精髓之所在,现代法治的核心理念就是限制权力,避免权力的专断与腐败,因而,法律平等原则的核心要义就是防止权力滥用,消除特权。官员必然背负起保护人民的神圣义务与职责。

法治的要义:自由保障与特权防控

人们组成政府是为了自由而非受压迫。“人民之所以要有首领,乃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为了使自己受奴役,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同时也是全部政治法的基本准则。”[76]基本政治准则,就是保护人的自由,免于奴役。在这里,“首领”与人民之间是契约关系,这与卢梭后来的社会契约论的全体人民之契约主体有明显不同,然而卢梭却发现了一个政治秘密,“全部政治法的基本准则”在于自由,人民组成国家,选定首领不是为了受奴役,而是为了自由。要达到人的自由目的,这种国家必须实行合理的法治,用法律来约束政府官员。“把政治组织的建立视为人民和他们所选出的首领之间的一种真正的契构,双方约定遵守其中规定的法律,这些法律构成了他们结合的纽带。”[77]这就是法律平等原则,也是现代性法治的精髓之所在,现代法治的核心理念就是限制权力,避免权力的专断与腐败,因而,法律平等原则的核心要义就是防止权力滥用,消除特权。官员必然背负起保护人民的神圣义务与职责。“在官员方面,他们则负有以下义务:他们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行使所受托的权力,必须维护每个人能安全地享受他所有的一切,而且必须在任何情形下都把公共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78]国家的基本要素是法律而非官员,官员破坏法律就是践踏人民和国家的尊严。“官员的设置和官员的权利既以根本法为唯一依据,因之,根本法一被破坏,官员们就丧失了他们的合法地位,人民就没有再服从他们的义务。而且因为国家构成的基本要素不是官员而是法律,所以每个人就当然恢复了他天赋的自由。”[79]官员必须遵守契约的规定,必须遵守法律,按照人民委托的意愿行事。如果官员违背了人民的意愿,那么人民应有不服从的自由,并有反抗的权利。

[1][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

[2][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3][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

[4][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页。

[5][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页。

[6][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页。

[7][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2页。

[8][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5页。

[9][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10][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9页。

[11][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7页。

[12][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7页。

[13][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2页。

[14][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5页。

[15][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3页。

[16][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7页。

[17][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5页。

[18][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3页。

[19][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

[20][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

[21][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2~43页。

[22][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3页。

[23][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1页。

[24][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1页。

[25][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9页。

[26][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2页。

[27][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1页。

[28][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

[29][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

[30][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0页。

[31][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页。

[32][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33][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彭盛译,当代世界出版社2008年版,第76页。

[34][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

[35][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

[36][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5页。

[37][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彭盛译,当代世界出版社2008年版,第77页。

[38][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彭盛译,当代世界出版社2008年版,第61页。

[39][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申林编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117页。

[40][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申林编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118页。(www.xing528.com)

[41][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孙立坚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5页。

[42][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申林编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42页。

[43][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申林编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64页。

[44][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申林编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71页。

[45][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申林编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85页。

[46][法]查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申林编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92页。

[47][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11页。

[48][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13页。

[49][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17页。

[50][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19页。

[51][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23页。

[52][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77页。

[53][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37页。

[54][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41页。

[55][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47页。

[56][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81页。

[57][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95页。

[58][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237页。

[59][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265页。

[60][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57页。

[61][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59页。

[62][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85页。

[63][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79~81页。

[64][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243页。

[65][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265页。

[66][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41页。

[67][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49页。

[68][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70页。

[69][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45页。

[70][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11页。

[71][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49页。

[72][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25页。

[73][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219页。

[74][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251页。

[75][法]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徐强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217页。

[76][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32页。

[77][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38页。

[78][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38页。

[79][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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