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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的概念及分类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民事纠纷的概念所谓民事纠纷,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各种原因对民事权益状态或民事权利归属的认识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更具体来讲,涉及合同纠纷、离婚纠纷、隐私权纠纷、海损事故纠纷、货物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山田水利纠纷、森林草原使用权的归属纠纷等。

民事纠纷的概念及分类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所谓民事纠纷,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各种原因对民事权益状态或民事权利归属的认识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民事纠纷,又被称作民事争议或民事冲突,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格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及特别程序权利保护纠纷等。更具体来讲,涉及合同纠纷、离婚纠纷、隐私权纠纷、海损事故纠纷、货物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山田水利纠纷、森林草原使用权的归属纠纷等。

对民事纠纷的界定是民事诉讼程序救济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明确了纠纷的性质属于何种民事纠纷,其案由是什么,才能决定依照何种程序和请求权来救济,并依照该程序和实体法的要求准备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权利主张。

(二)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性

这一特点来源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无论是国内的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产生的纠纷,还是中、外的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出现的纠纷,纠纷主体相互间不存在命令服从、上下级隶属关系。同时,在法律上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www.xing528.com)

2.民事纠纷内容的特定性

民事纠纷内容指的是民事权利义务之争,即财产权利义务之争和人身权利义务之争。民事纠纷从性质上说尚未激化为行政违法、刑事犯罪,它不同于刑事犯罪,也不同于行政纠纷。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民事纠纷主体的平等性和内容的特定性,决定了主体对内容的可处分性。基于不同的理由,除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之外,民事主体既可以行使权利,也可以让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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