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110 条第3 款规定: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111 条列举六种行为之一的个人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民事诉讼法》第112 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117 条规定: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二、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何追究、适用何种程度却未予明确。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追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犯罪行为地法院管辖。例如根据《执行规定》第101 条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被执行人或其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本章小结】
1.本章介绍了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和意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种类,以及对妨害行为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形。
2.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排除干扰,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保障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具有制裁性质的强制手段。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具有4 个特征。
3.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故意干扰、破坏民事诉讼秩序,阻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妨害民事诉讼行为,4 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有6 种。
4.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即拘留、罚款、责令退出法庭、训诫、拘传。罚款、拘留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https://www.xing528.com)
5.《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对如何追究却未予以明确。根据《执行规定》第101 条的规定,应当针对不同的妨害行为,追究已构成犯罪的人员的刑事责任。
【思考题】
1.简述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和意义。
〔1〕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11 条规定。
2.简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3.什么是拘传? 适用拘传措施应具备哪些条件?
4.2012 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有何修改? 其意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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