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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对欧洲社会的重大影响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议开幕时,代表们只拿到了关于部分议题的报告。腓特烈二世被确认为德意志国王。上述争议本来会一直留在学术界内部,但第四次拉特会议使这样的讨论对整个社会都产生了影响。除了上述内容之外,第四次拉特兰会议还针对许多其他事务发布了法令。

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对欧洲社会的重大影响

斯蒂芬·兰顿被召回罗马时,这座城市正忙于准备自325年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ea)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会。届时,超过400位主教将莅临罗马,同时到场的还会有800名其他教会人士,以及数不胜数的世俗显贵。幕后的准备工作非常多,因为英诺森希望这场会议的事项能够在两周多的时间里迅速有效地完成(会议时间为1215年的11月11日至11月30日),事项包括让与会人士听取并批准已经秘密达成的决议,并将这些决议正式发布为70条教规或法令。这些教规中,有些与基督教的教义有关,有些涉及教会的组织方式,还有一些涉及惩戒,但还有许多在会议上讨论的议题是在这几个宽泛类别之外的,比如关于圣地情况、朗格多克局势以及充满争议的德意志皇帝选举的内容。

会议开幕时,代表们只拿到了关于部分议题的报告。英诺森在1213年时发布过关于第五次十字军远征的公告,此时代表们得知了准备工作的最新进展。至于朗格多克,代表们获知了当地的军事宗教局势。1215年时,十字军运动和朗格多克局势似乎都充满了希望。雷蒙六世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寻求和解,但此时掌握着一切有利条件的是蒙福尔的西蒙——阿尔比十字军的统帅。西蒙成了异端活动地区实际上的统治者,他的代理人们则试图为他获取成为新任图卢兹伯爵的合法证明(这并不意味着雷蒙六世有可能认为这一任命合法)。至于德意志的局势,在腓特烈二世和不伦瑞克的奥托的代表们(奥托前不久才在布汶被法国人击败)分别发言陈述之后,达成决议的希望似乎依旧渺茫。

11月20日,众人第二次开会,教皇发布了一系列严正声明,宣布雷蒙六世被废,《大宪章》无效,所有反抗英王约翰的叛乱者都被处以绝罚,这意味着在《大宪章》上起了作用的大主教兰顿被暂停了职务。腓特烈二世被确认为德意志国王。教廷还针对十字军发布了重要的法令,其中包括三年内禁止任何比武活动。

当然,最郑重的是那些关乎天主教信仰的本质、道成肉身、三位一体、马利亚卒世童贞、洗礼和圣餐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的声明。圣餐变质说认为,祝圣过的酒和饼将变成耶稣基督真实的血与肉。让异端去信他们愿意相信的吧,真正的基督徒理当肯定上述教义,承认罗马天主教会的教权,与会者还宣布,罗马天主教会之外别无拯救。

身在巴黎时,英诺森曾与人热烈讨论天主教的本质,这样的讨论有时会和学院老师“唱诗者”彼得(Master Peter the Chanter)圈子里有知识的改革派人士产生联系。事实上,英诺森在担任枢机主教时还写过一本关于弥撒奥秘的专著,这证明了这个圈子对他思想的影响。当时还十分年轻的斯蒂芬·兰顿也在这个圈子里。“唱诗者”彼得周围的改革派人士多年来一直激烈批判教会内部发展起来的一些行事方法,比如在教会许可下采用酷刑神判(ordeal)[3]等民间取证手段的做法。(www.xing528.com)

在这些完全由知识分子组成的圈子里,辩论总是十分激烈。倘若有人提到神判,改革者便会争辩说,得到承认的《圣经经文是禁止使用这样的审判程序的。人不可试探上帝,也不该认为自己竟能迫使上帝通过施行神迹来下判决(《圣经·申命记》6:16)。保守派则会反驳,若是如此,为何上帝又会允许尚为孩童的大卫去对抗歌利亚、以决斗断是非(《圣经·撒母耳记上》第17章)呢?改革派的回应是,那是神的选择,不是人的选择,而且,众所周知,他们自己那个时代的神判断讼也会出错。有的人在经历神判之后被以谋杀罪处死,据说被杀的人却在不久之后回家,原来只是去朝圣或去远方经商了。不会犯错的上帝怎么会做出如此离谱的宣判呢?保守派又一次给出了答案:上帝的道路是隐藏的,被定罪的人一定做过什么错事,使他注定遭受极刑,否则上帝不会允许他被判为有罪。反之亦然,倘若看似有罪的人能够脱身,那必是因为上帝能够了解隐秘之处发生的事情,知道这些人真心悔悟,因此公开宽恕了他们。

上述争议本来会一直留在学术界内部,但第四次拉特会议使这样的讨论对整个社会都产生了影响。这一次,改革派获得了胜利:神父再也不许主持酷刑神判了。于是,酷刑与神圣之间的关系被一举切断。不过,这样的决定对世俗司法而言冲击太大了。王公贵族们拒绝执行这一法令。只有丹麦立即执行,英格兰也在几年后放弃了酷刑神判的做法。其他国家的动作要慢得多,直到13世纪晚期,欧洲部分地区的人还在用酷刑断讼,这种做法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当地神职人员的认可,在另一些地方则不然。不过,酷刑神判终究不再是官方审判程序了。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第四次拉特兰会议还针对许多其他事务发布了法令。这些法令加强了主教对本笃会修道院的控制,禁止成立新修会(这一禁令很快便被人们绕开了),还设计了孤立犹太人的方法,比如要求他们穿上与众不同的衣服。关于犹太人的法令很快得到了修改,因为教廷担心与众不同的犹太人可能成为容易辨认的目标,遭到那些准备加入第五次十字军运动的鲁莽军人的迫害。此外,这次会议规范了绝罚的程序,以及展示、敬奉圣徒遗物的方法,还阐明了关于宽宥赦罪权(indulgence)的神学理论及炼狱说,炼狱说认为炼狱中的灵魂需要先得到惩戒(净化),方可获得进入天堂的许可。

法令还规定信徒应当举行圣餐仪式,在每年复活节时向神父私下告解。法令还重申了教会关于合法婚姻的训诫,确认了神职人员对平信徒的义务,明确了神职人员的理想特质:在性方面保持纯洁,不醉酒,不过度涉入俗事,以免影响治愈人们灵魂的要务。当然,倘若神职人员或平信徒偏离正道犯了罪,那么根据会议法令,只要他们“真心悔改”,就能回到选民团体之中,他们若“信从真道,行上帝所喜悦的事,就能获得永恒救赎的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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