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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后的意外结果震惊人心!面临巨额抚养费!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电话里,对方对王凯说,她一年前曾与王凯有过一夜情,叫小艳,现在,她生下了王凯的孩子,希望王凯能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王凯,今年35岁,是一家网络公司的销售员。现在,王凯万万没想到,这段一夜情竟然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同时否认与对方有过一夜情。王凯一下跪在妻子面前,说他现在非常悔恨,实在对不起妻子。两年前,她在网上认识了王凯,两人在宾馆发生了一夜情。

一夜情后的意外结果震惊人心!面临巨额抚养费!

关键 敲诈勒索罪 收养法

一天,王凯接到一个神秘女子的电话。在电话里,对方对王凯说,她一年前曾与王凯有过一夜情,叫小艳,现在,她生下了王凯的孩子,希望王凯能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她给了王凯一个银行账户,要他立刻汇两万元钱过去。说如果一个星期内没有收到钱,她就会去找王凯的老婆,告诉王凯老婆这件事的真相。

这个女人究竟是谁?王凯有没有和她有过一夜情?这个女人说生下了王凯的孩子,又是不是真的?

王凯,今年35岁,是一家网络公司的销售员。他的妻子赵玲和他是一个单位的。赵玲和王凯谈恋爱的时候,还只是公司的出纳,但赵玲对待工作极其认真负责,没几年就升为公司的财务主管。两人结婚十年,有一个8岁的女儿。本来,王凯和赵玲的婚姻生活是非常美满和谐的,但是,结婚时间长了,加上赵玲经常忙于工作而疏于与王凯的感情沟通,渐渐的,王凯觉得单调平淡的婚姻生活已经使他失去了兴趣。他想寻找生活的“新鲜内容”。于是,他开始偷偷上那些寻找一夜情的网站,试图找到他所谓的“新鲜内容”。就这样,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小艳的年轻女子。而小艳呢,在网上欣然同意与王凯发生一夜情。两人一拍即合,于是就相约见面,并在酒店度过了一个夜晚。当时,王凯把电话号码留给了小艳。之后,两人再也没有来往,一年多过去了,王凯也早已把小艳忘记了。现在,王凯万万没想到,这段一夜情竟然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接到电话,王凯本能地判断,这个小艳肯定是个骗子,不可能有什么孩子,她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敲诈钱。王凯当场在电话中回复:“我根本不认识你。”同时否认与对方有过一夜情。不料对方说:“我知道你身体的每一个细节特征,包括你的私密部位的细节特征和你的习惯动作,如果没和你有过一夜情,我怎么会知道得那么详细呢?”听对方这么一说,王凯差点晕过去,气也短了一大截。他的语气不像一开始那样坚决了,他让对方给他几天时间考虑。随后的几天,王凯思来想去,觉得,如果不给钱,这个女人真的去找赵玲,那事情不就搞大了吗?到时候,自己名誉扫地不算,赵玲肯定要和自己离婚。两万元钱对王凯来说,也不算什么大数字,为了这点钱似乎不值得弄到这般田地。于是,王凯决定先满足对方的要求,向对方的账户汇了两万元钱。果然,钱汇出了,神秘女人的电话就没有打来,王凯悬起的心正准备落下。不料,过了半年,这个神秘女子的电话又来了,她说两万元钱都给孩子花完了,要王凯再汇两万元。这次,王凯有些恼火,决定不再汇钱。但是,这个女人的电话不断打来,看样子似乎真的要去找赵玲了。王凯万般无奈之下,又给那个女人汇了两万元钱。从此,即便神秘电话不打来,王凯每天也是心神不宁,提心吊胆生怕电话又打来。果然,这次还没到半年,神秘电话又打来了。这回王凯觉得不能再忍耐下去了,再这样下去,自己可能会被逼疯了。自从神秘电话第一次打来,他就没过过安生日子。原本想给平淡的生活找点刺激,没想到找来的却是如此担惊受怕的感觉。而且,自己满足了对方一次,她就来第二次、第三次,这样下去就成了无底洞,那何时才能结束呢?王凯经过几天几夜的犹豫,终于决定自己先向妻子赵玲坦白这件事,承认错误,取得妻子的原谅,然后,再去公安局报案。那么,妻子赵玲会原谅王凯曾经的一夜情吗?对此,王凯本人也是心情忐忑。

那天晚上,王凯特地提早回家,把女儿送到外婆家,把饭菜都准备好,等着赵玲回来。夫妻俩近几年来第一次在家里点着烛光享受着浪漫的情调。几杯酒下肚,王凯壮了壮胆,开始向妻子和盘托出一年前的那场一夜情和现在遭遇到的麻烦。听完王凯的叙述,赵玲一头伏在饭桌上,由轻声抽泣进而到大声哭了起来。没想到丈夫这么用心营造的浪漫竟然是为了告诉自己这样一个荒唐的事情。王凯正想上去抚摸赵玲颤抖的脊背,不料,赵玲猛一起身,给了王凯两个耳光。然后,拿起酒杯把酒泼向王凯。还没等王凯发话,赵玲就冲王凯吼道:“我要和你离婚!”说完,夺门而出。王凯擦去脸上的酒追出去,早已不见赵玲的影子。

赵玲跑回了娘家。赵玲的母亲是一名中学教师,她听完赵玲的哭诉,平静地说:“其实,我知道你内心既有对王凯背叛自己的愤怒、伤心和委屈,也有对他能主动坦白的一种安慰。不要出了事就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我相信你是一个理智的女人,你也好好想一想。出了这件事难道你自己就没有半点责任吗?妈是过来人,我的话你应该听一听。”听母亲这么说,赵玲从愤怒的哭泣中渐渐冷静下来,她想,也许是自己平时工作太忙了,忽略了对王凯的关心,忽略了夫妻感情的保鲜。正在这时,王凯一路找来了,岳母开门让他进来,说:“你们都不要冲动,好好谈谈。”说完就进了里屋。王凯一下跪在妻子面前,说他现在非常悔恨,实在对不起妻子。他愿意用妻子要求的任何方式来赎罪,只要妻子能原谅他,不离婚。此时,气已经消了一大半的赵玲抬起头说:“事已至此,埋怨也没有什么用了,只要你能认识到错了就好。我想,我们还是要站在一起勇敢面对那个魔鬼一般的女人!”王凯听到妻子如此宽宏大量、识大体的表态,立刻站起身紧紧地抱住了她。

第二天,夫妻俩一起赶到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很快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根据王凯提供的线索,很快在市郊结合部的一幢民宅里找到了租住在那里的被赵玲称为“魔鬼一般的女人”。小艳,真名孙艳,家在外地,无业,曾经在酒店做服务员。目前,她确实一个人带着一个一岁多的孩子,而且坚称孩子就是王凯的。经进一步调查,孙艳正罹患癌症,一边独自抚养孩子,一边接受治疗,生活非常艰难。两位女民警与孙艳做了一次深入的交谈,了解到了孙艳的生活情况,以及她为何要给王凯打电话索要金钱的真实原因。

孙艳今年28岁,她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改嫁了,她从小跟奶奶生活,吃百家饭长大。缺少父母之爱的孙艳后来有了男朋友,不料,两年前,男友抛弃了她。这个男友可以说是孙艳唯一可以依靠的人,最终却背叛了她,这使年轻的孙艳产生了报复、玩弄男人的心态。孙艳开始出入各种网吧,专上那些提供一夜情交往的非法网站,在网上认识各种各样的男人,并和他们发生一夜情,以此来发泄自己内心的痛苦,寻求一种虚妄的满足。两年前,她在网上认识了王凯,两人在宾馆发生了一夜情。当时,孙艳对王凯颇有好感,相比较她遇到的其他男人,她觉得王凯还算是个体贴女人的好男人,于是,主动问王凯要了他的手机号码。但两人没有联系。过了一个月,孙艳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在她准备去医院做流产手术的时候,她意外被诊断出患有甲状腺肿瘤。肿瘤是早期的,也算发现及时。孙艳认为,如果没有这次怀孕,她的恶性肿瘤可能还不会那么快被检查出来。孙艳觉得是腹中的这个小生命在救她,她突然产生一种要留下这个生命的强烈欲望。即便自己死了,也要留下这个孩子来延续自己的生命。于是,她在医生的帮助下,边接受药物治疗,边继续妊娠,最后生下了一个5斤多重的早产男婴。现在,这个孩子已经在牙牙学语了,甚是可爱。孩子出生后,孙艳的病情进一步恶化,而且孩子的养育费和自己治病的花销越来越大,以前的积蓄已经全部花完了。这时,她想到王凯。一来她留下了王凯的电话,联系他比较方便;二来,她认为这个孩子应该是王凯的,其实她内心里是希望这个孩子是王凯的。孙艳想来想去,找王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最合适的。但是,转而又想,王凯会承认这个孩子是他的吗?他有老婆孩子,他肯定不会承认的,可现在自己急需要钱,不能再犹豫拖延了,于是,就拨通了王凯的电话。要了一次后,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这次警察找上门来。

女民警听完孙艳的讲述,既同情孙艳的不幸遭遇,又痛恨她对自己的极端不负责任。那么,孙艳给王凯打电话要汇款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关键就得看这个孩子究竟是不是王凯的。如果是王凯的,那么,孙艳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如果不是王凯的,那么,孙艳就涉嫌犯罪了。这个孩子究竟是不是王凯的?这也是当时所有办案人员和王凯夫妇最关心的问题。

鉴别这个问题的办法倒是非常简单,那就是做亲子鉴定。王凯本人也觉得,孙艳除了和自己有过一夜情,也和其他男人有过一夜情,怎么能肯定这个孩子就是自己的呢?那么,亲子鉴定的结果会怎样呢?

等待鉴定结果的几天里,王凯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几天之后,结果出来了,孩子不是王凯的。听到这个消息,王凯如释重负。而此时的孙艳,却非常失落懊丧。

王凯之所以会给孙艳汇钱,是因为害怕孙艳去找自己的老婆告发自己的一夜情,因此产生了恐惧心理而把钱汇过去的,所以,孙艳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1]。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孙艳敲诈勒索了四万元,已经属于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完全按照法律条文,孙艳至少要坐三年牢。可这对于一个身患重病还带着一个孩子的女人来说,不是太残酷了吗?所有的人都在等待着司法机关对孙艳命运的最后裁决。

这期间,王凯和赵玲经常去看望孙艳和孩子,他们在了解了孙艳的不幸后,对孙艳的憎恨渐渐变成了同情。他们没有要求孙艳返还已经汇去的四万元钱,反而还给了孙艳5000元钱让她给孩子买奶粉。赵玲给孩子买了一些玩具,孙艳看到王凯夫妇对自己和孩子那么好,也被感动了,她为自己以前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

为了能减轻孙艳的罪责,王凯夫妇还专门写了一封信给公安机关,表达了作为被害人已经原谅孙艳的行为,请求从轻处理孙艳的愿望。最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给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孙艳敲诈王凯也有一些迫不得已原因,她的主观恶性比那些一般的敲诈勒索犯罪分子要小得多;而且,被害人王凯已经明确表示原谅了孙艳的行为;王凯作为被害人,确实也与孙艳有过一夜情,被害人本身也有过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责任。所以,综合这些原因,检察机关认为,孙艳的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酌情不起诉

接到这样的处理决定,孙艳如释重负。但接下来的当务之急是,必须尽快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让亲生父亲来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地段民警和王凯夫妇开始为这件事情努力。他们让孙艳尽可能准确地判断孩子的亲生父亲究竟是谁。那么,孙艳能否提供孩子亲生父亲的线索,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呢?

和孙艳交往的男性,大多通过网络和孙艳联系,而且,他们在一夜情之后没有再来往,所以,很难找到重要线索。即便有聊天记录,也无法据此要求对方去做亲子鉴定。因为没有直接证据,所以,无法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孙艳为当初尝试一夜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可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让孩子受罪啊!”王凯和赵玲看着可怜的孩子心里这样想。赵玲是个理智的女性,她在知道丈夫出轨与他人发生一夜情之后,没有失去理智大吵大闹,而是选择原谅丈夫,并和丈夫一起面对生活的考验。赵玲同时也是一个善良的女性,当她看到一岁的孩子由于母亲重病而没有母奶吃,只能吃劣质奶粉,身体已经由于严重营养不良而变得头大身子小的时候,心里甭提有多心酸了。她非常可怜这个孩子,萌发了要收养这个孩子的想法。这天,从孙艳处回来,赵玲就和王凯说出了这个想法,王凯一听跳了起来,说:“你是不是昏了头了,这个孩子又不是我王凯的,你收养下来,外人会怎么看?他们以为真是我王凯一夜情生了个孩子呢!再说,你一厢情愿要收养孩子,人家孙艳愿不愿意,舍不舍得,还不知道呢!不行,坚决不行。”赵玲见王凯那么反对,也没有再坚持。

可是,不久便传来了孙艳病情恶化住院治疗的消息,那孩子怎么办呢?赵玲就想先把孙艳的孩子接过来住些日子再说。孩子被接了过来,赵玲的女儿,很喜欢这个小弟弟,她给这个小弟弟取名小萝卜头。有了小萝卜头,原本孤独的女儿有了玩伴,懂得谦让,也学会照顾别人,独生子女特有的很多毛病一扫而光,家里也热闹了。这样的日子过了三个月,原本瘦小羸弱的小萝卜头渐渐长胖了,脸上有了婴儿特有的红润气色。当王凯一家与小萝卜头建立起深厚感情的时候,孙艳出院了。这意味着小萝卜头要离开王凯家了。可是,王凯的女儿哭得泪人似的,就是不让把小萝卜头送走。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凯夫妇不得不面临再次商量是否要收养小萝卜头的问题。看到女儿自从有了小弟弟以后变得懂事了,看到小婴儿在赵玲怀里酣然入睡的样子,王凯没有任何理由再拒绝这个孩子。而且,孙艳的病情那么严重,很难独立抚养这个孩子。考虑到这些,王凯向妻子和女儿让步了,他说:“既然这个孩子和我们家那么有缘,看来是老天的旨意,那就留下他吧!”听到爸爸终于同意留下小萝卜头了,女儿开心得跳起来欢呼。接着,王凯夫妇就开始忙着了解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并和孙艳商量收养孩子的问题。孙艳听了王凯夫妇的想法,感动得热泪盈眶,她只提出一个条件,就是能够经常见到自己的儿子,其他都听从王凯夫妇的意见。本来,双方的意思一致,你情我愿,孩子又需要收养,去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就可以了,但没想到,收养小萝卜头的问题可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简单。(www.xing528.com)

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2]王凯夫妇符合其他三个条件,唯独有一个条件不符合,那就是他们有一个女儿,不是无子女。那么,他们还可以收养其他孩子吗?根据收养法规定,只有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才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儿童的限制。现在,小萝卜头的母亲还在,不是孤儿也不是弃婴,也不属于残疾儿童,所以,按照法律规定,王凯夫妇无权收养小萝卜头。那能够帮助孙艳和小萝卜头的办法,只有将小萝卜头寄养在自己家里了。他们想等孙艳身体恢复一些后再把孩子送回去。由于孩子寄养在王凯家,孙艳感觉身体又稍有恢复就出去打工了。她想用自己的劳动来挣钱看病,养活孩子。但是,终因劳累过度,一年后,孙艳病情加重,不久便离开了人世。在弥留之际,孙艳对去看她的赵玲和王凯说出了自己的悔恨:眼看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留下可怜的孩子,悔恨自己的一夜情害了自己也害了孩子。

孙艳不幸去世,孩子的父亲又查找不到,小萝卜头就成了孤儿。根据法律规定,王凯夫妇收养孤儿,就可以不受必须没有子女的限制。孙艳去世后,王凯夫妇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小萝卜头的手续。从此,小萝卜头成了王凯一家的新成员,一家四口其乐融融。为了照顾小萝卜头,王凯和赵玲也是忙得不亦乐乎。小萝卜头的存在,是王凯人生中那段过失的记录,始终在提醒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现在,王凯是妻子心中的好丈夫,孩子心中的好爸爸。

洁蕙点评:

王凯因厌倦平淡的家庭生活而涉足一夜情,到最后,能与妻儿一起帮助曾失足又患病的孙艳,这个案子,让我们看到人性的晦暗,也让我们看到人性的光辉。在此,赘述法律问题已经显得多余,我感动的是,王凯妻子赵玲处理家庭危机的智慧。面对丈夫曾经的一夜情,她没有大吵大闹,因为愤怒而失去理智,而是以女性的宽容、爱心将一件家庭丑闻转化为一起感人的助人事件,这不得不令人佩服。赵玲的做法值得一些正面临类似家庭婚姻危机的女性学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6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8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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