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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纠纷解决与债权实现:民事执行的现代转型与制度创新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时,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是原始朴素正义观里的复仇权的享有者,是“血亲复仇”中的债权人,实际上处于执行者的地位。虽然解决纠纷的方式不断在变化,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无论是“血亲复仇”、“同态复仇”还是用“赎罪”方式来解决纠纷,都是由债权人直接实施的。因此,可以说在整个原始社会,有关纠纷的解决手段主要是私力救济。而受损害的权利能否顺利恢复和实现,取决于其在“血亲复仇”、“同态复仇”中与对方的对抗能力。

原始社会纠纷解决与债权实现:民事执行的现代转型与制度创新

在原始社会,人们只是以一定的血缘关系聚在一起,形成氏族部落。那时没有出现国家,诉讼也未产生,专门裁决纠纷的机关也不存在,一旦发生纠纷,基于生存需要和朴素的正义观,人们解决的方式常常是“血亲复仇”、“同态复仇”,采取“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简单复仇方式来解决。当杀害或伤害事件发生之后,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近亲属就要向加害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寻仇,惩罚其加害行为,其他氏族成员不予干涉。而当加害事件发生在氏族部落之间时,复仇的人员就成为全体氏族成员。此时,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是原始朴素正义观里的复仇权的享有者,是“血亲复仇”中的债权人,实际上处于执行者的地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原始社会的中后期,氏族成员之间的联系越来越松散,“血亲复仇”被“同态复仇”所取代。再后来,当社会分工与物品交换进一步发展时,又出现了以“赎罪”方式来解决纠纷的做法。虽然解决纠纷的方式不断在变化,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无论是“血亲复仇”、“同态复仇”还是用“赎罪”方式来解决纠纷,都是由债权人(被害者或其近亲属)直接实施的。(www.xing528.com)

因此,可以说在整个原始社会,有关纠纷的解决手段主要是私力救济。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所描述的那样:“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4]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完全通过权利人自身的力量(主要是武力)迫使对方停止侵害或强行从对方取得弥补从而实现自己的权利。而受损害的权利能否顺利恢复和实现,取决于其在“血亲复仇”、“同态复仇”中与对方的对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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