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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战略制胜法则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正谓积小胜,成大胜的战略统筹思想。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些耳熟能详的经典妙语,无不向我们阐释着积小胜,成大胜的道理。积小胜,成大胜要求我们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既要运筹帷幄,也要明察秋毫。以笔者操盘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经验判断,绝大多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制胜因素,并非内向界域的贡献,常常是外向界域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战略制胜法则

任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解决,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并且事务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千变万化,也不是直接发动一次性决战可以彻底解决的。即使存在一次性决战总体解决的可能性,也必定经历了方方面面、细密琐碎的争逐角力,在一个个微小乃至微不足道的战术成果积累中,最终才产生质变,案件客观形势相应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一方掌握了相对稳固的战略优势,决战总攻的时机方算到来。此正谓积小胜,成大胜的战略统筹思想。

面对庞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体系,如同站在高耸入云的大山面前叹息。山峰险峻,近乎笔直,但善于攀登者总能找到路,此谓看似险,登则缓。鸿篇巨制洋洋洒洒,也是在今日作序、来日成章的过程中,由一字一句凝练而成。高楼大厦纵有万丈,也是在一砖一瓦中建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城筑成非一日之功。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积少成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些耳熟能详的经典妙语,无不向我们阐释着积小胜,成大胜的道理。

积小胜,成大胜要求我们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既要运筹帷幄,也要明察秋毫。既有宏观全局的战略规划指引,又能够求真务实,脚踏实地,从眼前小事做起,收集运用一切与案件相关的要素,将每一个有意义的战术据点都做稳做实,竭力使缜密精细、细致入微的能量力促全局形势转变,在点滴成果积累中完成蜕变,最终构筑宏大雄厚的战略成果。

此处所强调的积小胜,成大胜,并非指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一个个较小诉讼程序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的结果积成最终的大胜。而是着重强调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从案件运作过程中细致入微但又十分实用的微观事务处理能力、工作方法论制胜作用的角度进行探讨。

(一)细致入微的情报工作

法律实务工作者受工作习惯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外向界域梗概粗疏与内向界域精细缜密的倾向,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所有的法律实务工作者都具有该倾向,便最起码是法律实务领域一个普遍性现象。外向界域与内向界域的概念并不难理解,以法律实务工作范围的边界线为准,边界线以外的时间空间、人与事、真与假、是与非等称为外向界域,边界线以内的事实、证据、法律规定、程序规则、经验法则等作为内向界域。法律实务工作者基本上都存在对待内向界域工作异常精细缜密的倾向,对于能够引入诉讼案件争议、审理、证明、论辩、裁判的事实、证据、法律规定、程序规则、经验法则等要素,往往抱持异常精细缜密的态度进行收集、处理、运用,但对于可以不引入、不能引入案件审理的要素,则持比较模糊、漠视、排斥的态度。

笔者觉得法官等司法机关实务工作者完全可以抱持外向界域梗概粗疏的风格,因为外向界域的要素对于其处理案件确实无实际助益,即便职业生涯早期较多考虑外向界域要素,但随着实践工作中外向界域事物根本不可能得到应用的现实情况定格,因而也就习惯性地不予考虑外向界域要素问题。事实上,法官等司法机关实务工作者基本上可以不用考虑外向界域要素的问题,对于其工作成效不会产生较严重的影响,案件只要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角度不存在问题,便是出色的履职完成。但律师则完全不同,律师若只关注内向界域要素,将全部注意力聚焦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要素,对于外向界域要素一概忽略,案件审理程序可能不存在严重问题,但对于委托人能否达成现实可支配法律权益却有致命影响。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面前的疲弱无力,便与代理律师外向界域梗概粗疏以及内向界域的精细缜密有关。对方已经在谋划并实施将我方核心诉求所依据的事实基础以及法律关系移调至法律程序射程范围以外了,而我方却还在诉讼专业技术讼争范畴内沉浸。显而易见,即使得到百分百的胜诉判决,也无法将判决权利变现为现实可支配法律权益,案件最终还是失败的结果。

律师作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绝对性的决定因素,必须在准确把握外向界域与内向界域要素问题上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内向界域要素把握与运用必须做到精细缜密、滴水不漏,这也是作为律师的基本功。外向界域要素的收集、评估、分析、判断、运用也必须做到全面、深入、细致入微,确保案件不会因为人力因素而错失解决机遇。以笔者操盘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经验判断,绝大多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制胜因素,并非内向界域的贡献,常常是外向界域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双方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讼争中,均会委托专业水平较高的律师代理,因而,双方在诉讼程序庭审讼争中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较量中难分伯仲,内向界域要素对于案件最终结局的决定作用基本上可以忽略。况且,如果一方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将全部战略力量均投入于内向界域要素,只关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问题,那对方移调核心法律事实与程序于法律程序射程范围之外的阴谋便会轻松得逞,我方的结局一定是一场空,这点毫无例外。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复杂讼争中,对手不会给任何专业技术流天真幻想成真的圆梦机会。对方往往会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讼争开始前便进行了巧设机局、神机鬼械、鬼蜮伎俩的谋划设计,这种谋划设计能够成功的假设前提就是我方坚持专业技术流的风格,内向界域精细缜密,外向界域梗概粗疏,只在主体诉讼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问题上穷究其理、条分缕析,对于外向界域要素则忽略、漠视。对方追求的目的就是让我方在内向界域的忙乱中获得毫无实际价值的突破与虚幻的胜利,但最终无法兑现为现实的权益。而对方则稳稳地持续占有着盗攫而来的我方权益。因此,作为律师必须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重视并充分地运用外向界域要素,从实质上掌控案件走向,确保委托人的利益诉求能够落到实处。

外向界域要素的把握能力主要体现在情报工作的细致入微方面。其实,大可不必对于情报工作持狭隘的误解,情报工作绝对不代表非法与灰色,通过合法的手段完全可以采集到丰硕可用的情报信息。强调情报工作并非要求律师像侦探一样去做大海捞针般的刺探与追寻,律师可能也没有侦探那样的本事,也没有那么充裕的时间。但可以提高情报收集工作的能力水平,在现有要素基础上能够见微知著、见一叶而知秋、观蝴蝶振翅便能推断哪里可能掀起龙卷风。绝对不可以被动地接受委托人提交的证据资料,对于证据资料进行宏阔分类,再以吃盐多过吃米的自负轻浅进行例行公事般的分析判断,最多再根据现有的证据资料列出一个清单,征询委托人有无其他或存证据。甚至有些律师似乎为体现自己经验高深,给委托人开出一个具体的清单,让当事人严格按照清单上的列具的内容提供某些重要证据即可,在当事人弱弱地追问妥当与否的情况下,还能胸有成竹地告诉委托人其他的没用。如此处理,甚为遗憾。殊不这般操作其实已经粗暴地拒绝了十分重要的情报的敲门求进。

律师对于现有及或存证据材料的精挖细掘、掘地三尺的情报要素发掘、收集、运用能力相当重要。在任何案件现有证据材料中,均存在着破解案件核心实质问题的密码,只是考验我们有没有细致入微的发掘态度与明察秋毫、深邃入骨的发掘能力。比如,通过当事人提交的现有证据资料中一些非显性矛盾,便能够预知对方在这个时期实施了何种谋划设计。笔者在与一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当事人首次会谈时,通过双方洽商函戛然而止的情况,初步断定对方在此时完成了移调核心基础事实与法律关系于法律程序射程范围之外的时间,最后安排笔者律师团队在调查取证、收集情报信息、协助以及申请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时,将该重要推断作为重点予以对待,事实证明,对方确实是在洽商函戛然而止的时期完成了神机鬼械、鬼蜮伎俩的设计谋划。这个在细致入微地审查证据材料基础上作出的推断,为后来的调查取证追究对方与案外人合谋串通侵害我方合法权益的成功提供了极大支持。如果没有该发现与决断,在双方案件萌芽、酝酿、形成的十二年时间里,要想通过地毯式排查检索出这些证据,可真是大海捞针。更大的可能性是因为调查取证工作的浩繁庞杂而象征性地搜寻无果后不了了之,因为在缺乏足够缜密精深的专业素养与认识水平的情况下,无能很容易被自己以及他人原谅。

同时,在对现有证据材料进行细致入微的发掘与收集的同时,必须扩大范围至极限,以缜密精深的专业发掘嗅觉与合理假设推断,对于外向界域中或可存在的要素进行搜集,以防止当事人在事务发展过程中由于专业触感不灵敏而导致忽略要素。比如,在一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笔者在前期会同委托人与对方接触过程中,对方子公司法务总监一句无意的话,却对于案件的解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句话若以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进行审视,根本与案件毫无关系,因而会被简单粗暴地剔除。其实,如果真这么做,那绝对是战略盲视与无能。我方与对方总公司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长期给对方供货,经常接受对方总公司指令将货物直接送到对方全国各地的子公司,约定由对方总公司按照季度与我方结算。对方为业界翘楚,实力绝对强大。在合作过程中以保密为名,单方掌控收货结算凭证体系,我方除了极不规范以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物流送货单据,别无其他客观证据能够证明我方供货数量、价款等重要事实。后来双方发生严重分歧以至无法和解,我方欲起诉追偿货款,但证据严重不足。我方总体上决定采用运动战中伺机围歼战术进行解决,先以存在事实合同为由从对方子公司发掘收货结算凭证,待证据夯实后再针对对方总公司发动总攻。因为双方已经决裂,在诉讼中对方显然不会友好而识趣地悉数承认收货数量、价款、质量等重要事实。但从对方子公司着手,对方为一个系统,肯定互相维护,想要取得突破谈何容易。当初做这个决断的时候我方当事人也明确提出该质疑。当然,决定实施运动战中伺机围歼战术时,已经是与对方子公司会谈之后的事情。对于我方当事人的质疑,笔者提出自己掌握的情报信息对于我方战略战术方案具有强大支撑意义时,我方当事人与笔者律师团队都表示极力支持。

因为在与对方一家子公司会谈时,我方提到了无奈之下可能必须诉讼解决,因为给对方子公司大量供货,双方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所以只能抱歉地起诉该子公司时,对方子公司法务总监在表示我方只与总公司存在合同关系,与子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子公司为独立法人组织。我方是根据总公司的指令发货至总公司,合同主体不因收货方指令送货地点、收货主体的变化而变更。况且,子公司已经定期与总公司结算,我方无权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十分自负地善意劝谏我方莫做无意义的努力,并举出曾有与我方情况类似的供货商不自量力起诉他们公司,结果败得一塌糊涂的前车之鉴以示警告。我方也不失时机地劝谏其若我方起诉子公司也会给对方造成麻烦时,对方子公司法务总监很无所谓地随口嘟囔了句子公司争议标的三千万以上才需要向总公司申报。我方诉其事务一则子公司百分百胜诉根本无须申报,另则标的未到申报标准总公司肯定不会知道,因而无麻烦之说。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方当事人根本就没在意这句话,甚至后来笔者与其谈及该问题时,我方当事人压根儿就不知道。但正是这句话,为我方实施运动战中伺机围歼战术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基于对方公司体系庞大,各地子公司各自为政的情况极为常见,尤其是受体制约束,信息沟通存在一定障碍,在子公司有坚实可依的制度保护时,其不与总公司沟通信息的可能性十分大。比如,对方子公司法务总监称三千万以下的诉讼案件不需向总公司申报的情况,若我方选择三千万以下标的诉讼,则子公司一般来说不会向总公司申报,况且对方子公司法务总监又那么迷信该案百分百的胜诉,更不可能向总公司申报。而正是这种基于对方坚定而理性地认定我方以事实合同关系诉子公司不可能得到支持的专业技术流固执偏狭,必定在诉讼中成竹在胸、胜券在握,因而春风得意马蹄疾,不遗余力地运用一切有利证据将我方全歼。极大概率地会抛出子公司与总公司定期结算凭证予以释清。一旦抛出其内部货款结算凭证体系,我方在运动战中的战术目标便达到了,有关双方签收证据的缺失补齐了,进而以该货款结算凭证体系与我方的合同、物流供货单据、发货清单形成完备的证明体系,向对方总公司发动围歼总攻。

事实证明,我方先后尝试以事实合同关系为由起诉对方七家散布于全国各地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态度如出一辙,均以必胜者鄙夷羸弱者的姿态,振振有词地严守我方根本无权追究子公司的坚固防线,并酣畅淋漓地将其与总公司货款结算凭证体系和盘托出。而这个过程,对方总公司根本就不知情,各子公司之间也未沟通过诉讼的情况。我方借此取得了最重要也是最为缺失的证据体系。在案件基础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范围以外的情报工作的重要性在此案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仅凭对方子公司法务总监一句无心话语,进而深入调研,确定确实存在三千万元以下诉讼案件无须申报总公司的准确情报后,再利用对方子公司自负轻敌的人性弱点、料定胜券在握的疏忽、穷追猛打的不遗余力,最终顺利地将对方公司内部收货结算凭证体系拿到手。后来,在以完备的证据体系起诉对方总公司的诉讼中大获全胜。如果不是在此重要发现的基础上部署运动战中伺机围歼的战术体系,我方也会落得之前怀抱正义即力量的牌位贸然起诉对方而折戟沉沙的供货商同样的宿命。外向界域钜细靡遗、精挖细掘的要素收集能力,在解决该案当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往往不是在划时代的重大事件中奠定胜局,而是在细致入微的每个细节当中。在掌控全局战略的同时,必须在把握轻重主次的基础上,将细节问题做到极致、深入、全面,力争关键细节要素上的节节胜利为最终的战略优势奠定基础。细致入微的情报工作,正是关键细节要素上节节胜利的保障。我们不但要在与案件诉讼程序直接相关的内向界域做到缜密精深,同时要将诉讼程序以外的外向界域中各项关键要素悉数掌控,创造案件全面、彻底、实质解决的必要条件,而不仅是法律诉讼程序中的形式胜利。

(二)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

其实,关于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在上条细致入微的情报工作中已经涉及,但还是觉得该项能力对于细节决定成败的阐释能力太强大,因而还是单独列出并重点论述。之所以称之为俯察能力,主要想表达其不仅需要有雄鹰与直升机的视野,同时也必须拥有如同高像素摄像机般捕捉细节的能力。拥有这种俯察能力,便可总揽全局,宏观掌控,又可钜细靡遗、洞若观火、明察秋毫。都知道细节决定成败,但停留在口号的认识高度,往往成为空泛要求,落实到每个领域的内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领域,细节决定成败更集中地表现在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

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包含两个重要的方面,一个是看得清楚,另一个是分得明白。看得清楚要求钜细靡遗,尽收眼底,洞若观火。分得明白要求准确把握轻重主次缓急,主抓核心关键要素,而不是事无巨细一把全抓。拥有出色的俯察能力,可以将案件外向界域与内向界域的所有要素予以发现提取,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结合饱富经验进行评估利用,在制订战略战术体系时作为重要的依据与支持。在实践中,好多案件本来觉得完全可以取胜,但往往出现比较意外的结局,可能与这种俯察能力的欠缺有关。案件行与不行,并非完全取决于专业技术流在真空实验室条件下的推断结论,而与当事人以及经验饱富的专业人士的直觉更亲近一些。因为案件本身依托于客观事实,在客观事实存在、发展、变化过程中,当事人全程参与,当事人虽然无法像专业人士一样做到条分缕析、头头是道,但内心深处对于自己案件的成算几何还是有一本明细账。直觉告诉当事人行,但是结局很意外,必定是在解决过程中细节掌控力上出现了问题。而这种细节掌控力,在具体案件当中就表现为看得清楚,不但能够看清楚基础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这些与诉讼本身直接相关的内向界域要素,还能够看清楚法律诉讼本身以外的外向界域要素;能够看清楚证据宏观架构,也能够将每项证据背后隐藏的真相及其内在关系洞察得清晰明白。在此基础上,需要以解决案件事务的实际需要以及饱富经验,将各项要素分得明明白白,区别轻重主次,形成系统化的案件认知基础事实体系。案件认知基础事实体系,是完全而彻底地解决案件问题的最强大事实基础。在该基础上,案件解决的全部有利要素与不利要素业已定型,因而,我方的优势与劣势已经一目了然,对方的基本情况也能够掌握至最大限度。在充分掌握案件客观情况与双方实力对比的情况下,战略目标、战略方向、战略路线、战略任务、战略阶段、战略手段、战略力量等重要问题并不难确定,总战略规划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在系统化的案件认知基础事实体系下,具体战术手段也相对达到最丰富的状态,各项战略任务的实现途径与方法不仅有核心战术支撑,并且拥有足够战略力量厚度的后备战术体系,案件整体成算大幅提升。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直接决定了案件认知基础事实体系的水平。而案件认知基础事实体系的水平,又直接决定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运作解决过程中战略战术体系的攻防威力。战略战术体系攻防威力自然决定着案件最终的结局。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表现得更为重要,这点与传统单纯诉讼案件完全不同。在传统单纯诉讼案件中,案件基础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要素相对固定,因而容易形成固守程序、按部就班地推进的习惯,人的主观能动性如同玩魔方一样,在狭小一隅内通过不断调整来体现。但无论如何变换,也还在诉讼程序之内。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则完全不同,由于事务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变幻多端,固守一隅已经完全不可能,人的主观能动性被激发,即使是以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观能动性也会比传统单纯诉讼案件强出很多。由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所需要的案件认知基础事实体系更为强大,因而需要专业操盘团队拥有更高的主观能动性,人力因素对于案件的决定作用明显加强。仅凭精熟法律、诉讼技巧娴熟、诉讼经验丰富,远远不足以驾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细节掌控能力反倒显得比专业技术经验更为重要,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经常发挥着决定作用。同样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下,被处理至悬停僵死,当事人深陷泥泞困厄,而代理律师专业技术经验均属上乘。转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操盘经验丰富的团队操盘解决,便立即焕然一新,生机蓬勃,进入了正式解决的轨道。其原因除了全局战略高度掌控带来的方向、路线、策略改观外,更重要的恐怕是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也就是掌控细节的能力。

有几宗缠斗数年,当事人基本上已经决定放弃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是从入微的细节处取得了重大突破,从而奠定了起死回生以及大获全胜的基础。有一宗案件在强制执行阶段悬停僵死三年有余,执行申请人已经决心放弃的时候,笔者律师团队从对方工商登记档案中一位非常不起眼的担任过一段时间监事的女士身份情况,敏锐地推断其为该案另一位担保人,同为该案共同被执行人的妻子,经过询问得知该被执行人配偶信息在强制执行阶段至今未明。因为当年强制执行调查技术手段比起现在要落后太多,尤其是某些登记较早的夫妻关系,要查明并非易事。这更加坚定了我方的判断。法院依据该重要线索调查后,果然印证了我方的推断是正确的。并且该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拥有七处价值连城的房产,该案就此顺利解决。该案诉讼审理、强制执行一共经历了五年多,仅强制执行程序就消耗了三年多,代理律师换了又换,但未取得丝毫进展。而笔者律师团队通过该细致入微的觉察发现,并结合饱富经验合理地假设推断,使案件取得了决定性的突破。对于案件整体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的重要性,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而这种极致的细节掌控能力,并非在该案中偶然显现,在好多案件中均得到过完美体现。在一个只有三个小时的阅卷过程中,笔者在二十五本案卷,总厚度至少有一米五以上的浩瀚卷宗中,发现了同一人在重合的时间段,在相距六七十公里的两个不同地方,对不同的人进行问话的重要情况,而该情况的发现同样使该案件基础事实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直接导致案件结果绝地逆转。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再次展现了极具震慑的战略力量。

莫说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复杂的整体解决过程中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的重要性,即便在单个诉讼过程中,哪怕在最紧急而不容细品的情况下,也必须练就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细节掌控力。因为残酷的现实角斗中,对方以及法律程序不会给我方那么宽厚温和的待遇,让我们将证据材料带回办公室字斟句酌,必须在现场瞬时作出准确反应。此时,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而耀眼,一旦通过这种极致的细节掌控能力将核心关键要素提取运用,对于对方以及居中裁判事务的人来说具有相当的震撼力度。在一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庭过程中,对方为了证明对于自己有利的事实,伪造了一大批证据资料。在质证时我方在对方提交的多达三百页的证据材料中,无一遗漏地将该伪造行为发现并指出,导致对方十分被动,当庭受到法庭训诫。自然,法庭对于对方证据体系的证据力、证明力的判断形成了明确的自由心证。对方伪造的事实发生于五年前,但由于伪造证据数量较多,因而办事人员做到机械麻木后,竟然在几页文件上签署了伪造当时的年份。还有,由于枯燥无趣的伪造书面证据工作实在令对方公司员工感到绝望,开小差情况屡见不鲜,竟然在伪造他人签字时签署了自己的名字。当我方在质证时将该伪造情况一一指出并要求对方解释时,对方真是尴尬得无地自容,羞赧得恨不能钻入地缝。是的,在某年年初习惯性地将年份误写为去年年份很能理解,也符合日常经验法则。但鬼使神差地误写为五年以后,实在解释不通,拥有文足以饰非、智足以拒谏的超凡能力也无法解释得圆融可信。当我方拿着一份伪造操刀手误签自己名字的证据质问对方名称显示为何与文件中打印名字不一致,且追问名字显示为何人时,对方仔细定睛细瞄才发现贻笑大方了,额头上的汗珠涔涔渗出。在语无伦次解释间,我方立即申请法院调取对方公司人事劳动档案信息,以确定该签名人士确为对方员工时,对方立即要收回该证据,自称搞错了。该行为遭到法官严厉申斥训诫,指责其不是搞错,这是赤裸裸地伪造。这些伪造的证据夹杂在三百多页证据当中,而且是当庭提交后质证,瞬时觉察入微有很高的难度。而该伪造情况的发现,显然像斗牛士刺入公牛心脏的一剑,令对方的反扑彻底破产。

作为律师,唯有在代理案件中始终对自己提出严格的高要求,在精熟地掌控全局战略的情况下,也能够钜细靡遗地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练就像雄鹰与直升机一般的俯察能力,确保具备发现、提取、运用案件全部要素的细致入微的能力,并能够分得明明白白,在区别轻重主次缓急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地将全要素体系植入案件认知基础事实体系,成为制订我方战略战术体系的要素。实践证明,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能够在细节层面积累胜果,形成大的胜利战果。极致的细节掌控能力,在关键细节上取得的胜利,甚至完全可以决定案件整体的胜利。

(三)发掘每个有意义的战术据点

战术据点是双方讼争活动所凭借的点,往往是由双方的有利要素或者不利要素形成。本方有利要素与对方的不利要素所在,可设置进攻战术据点;在本方不利要素与对方有利要素所在,设置防御战术据点。发掘战术据点,与收集要素的能力相关,最终还是与细致入微的情报收集、要素发掘能力直接挂钩。拥有细致入微、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情报、要素发掘、收集、运用能力,相应便能够设置较为全面的战术据点,在全面战术据点的支撑下,才能形成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

在传统单纯诉讼案件中,发掘战术据点缺乏建树性意义,因为案件基础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问题均相对稳定,而且案件审理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以及法庭设定的争议焦点展开,双方当事人最多需要在证据方面穷究其理,当然也存在发掘一定的有利与不利要素建立质证论辩的据点,便终究是辅助作用。甚至在多数情况下被法庭主导安排的程序进程湮没,还未来得及以提前设定好的据点为依托进行对抗较量,已经被裹挟在一个较大的程序环节中带过。因此,在传统单纯诉讼案件中发掘战术据点的必要性与积极性均较低。(www.xing528.com)

但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情况完全相反。双方当事人讼争较量的范围远不止主体诉讼程序,在主体诉讼程序之外的众多法律诉讼程序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中均存在着激烈的对抗与较量,其中法律关系往往是刑事、民事、行政交叉的复合法律关系,案件可挖掘要素较多,能够据此形成的战术据点也较多。战术据点是战术威力与战略震慑的依托与凭据,故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尽人力所能及地发掘每个战术据点,并以此为依托部署攻防战术体系,充分地将全部有利要素应用于实战讼争,形成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完备的战略攻防体系是我方充分发挥本方战略优势力量进攻对方战略防线的薄弱环节,并积极地防御我方薄弱环节被攻陷的系统化讼争方案,是保障我方在讼争中最终掌控战略优势并实现总体战略目标的法宝,而战术据点正是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的骨架,战术据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战术据点虽然是在案件要素基础上设立,但案件要素不等于战术据点。绝大多数战术据点是由众多案件要素构成的,一个重大要素也可能会形成一个独立的战术据点,甚至会形成更多的战术据点。在实战中,案件要素与战术据点不是简单物理对应或者相加的问题。在经验饱富的操盘人眼里,案件要素不光是直接地提示我方设置某个战术据点,而且该案件要素背后隐藏的可能性,会引导我方继续进行深入发掘,从而获取更多案件要素,发掘更多有力的战略据点。同时,有效的战略据点能够更深入地发掘重要的案件要素,利用这些重要的案件要素,又可以设置更为稳固的战术据点。应当根据案件客观情况与形势发展趋势,对于案件要素与战术据点进行灵活掌握与具体运用。比如,在一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我方在与对方股权纠纷主体诉讼进行的同时,对方通过伪造证据、怂恿他人作伪证等方式狙击我方。并数次指使他人殴打我方当事人,还罗织构陷导致我方当事人遭受敲诈勒索的刑事追究。通过细致入微、明察秋毫的调查取证,我方掌握了对方指使他人殴打我方当事人的线索。该线索便是十分有利于我方的案件要素,以该线索设置了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战术据点。通过司法机关深入调查后,对方阵营开始瓦解,纷纷指陈对方累累罪行以期洗清责任。对方指使他人伪造证据、提供伪证妨碍股权纠纷诉讼的事实,以及对方指使、教唆他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我方敲诈勒索的事实均被揭露,我方又取得了重大的有利案件要素。我方以该案件要素为基础,又设置了追究对方诬告陷害刑事责任、以对方伪造重要证据并唆使他人作伪证导致股权纠纷案件作出错误判决而申请再审的战术据点。根据有利案件要素设置相应战术据点,在战术据点战术执行过程中,又会发掘更多有利案件要素。战术据点发挥了固定案件有利要素使之形成实际战略力量并且不断深入发掘更多案件要素的作用。

实战讼争中,通过全面深入地收集发掘案件要素并形成有效战术据点,既属于宏观架构问题,也是属于赢得细节与微观方面胜利的工作。案件最终的全面胜利,正是在这种小胜的基础上逐步累积完成。

(四)点线面体茁壮法,夯实证据

之前多次强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是自然形成的案件,具有强烈的人为设计色彩。从双方合作至纷争萌芽,到渐生分歧及至酝酿形成的过程,均有明显人为操纵设计的因素。尤其是在双方正式决裂至正式宣战的期间,分明就是双方的军备竞赛。双方殚精竭虑、绞尽脑汁地谋划压制并战胜对方的方略。在这个过程中,好多事实被人为改写,众多真相被湮没。尤其是在一方当事人防备不严密的情况下,对方会进行釜底抽薪的谋划设计,将双方核心诉求所依据的基础事实与法律关系移调至法律程序射程范围之外,使对方的核心诉求不再具有转变成为现实可支配法律权益的可能性。比如,一方与第三人合谋串通,通过貌似合法的形式将财产悉数转移,导致另一方即便最终取得胜诉判决也无法执行到位,因而沦为一纸空文。这便是典型的、最简单直接的将双方核心诉求所依据的基础事实与法律关系移调至法律程序射程范围之外。

这种现状决定了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获取证据的方式与传统单纯诉讼案件截然不同。传统单纯诉讼案件相对而言是自然形成的案件,案件所依托的基础事实、法律关系、证据体系基本上是在双方当事人法律行为基础上自然形成的。案件基础事实与证据体系相对稳定成熟,人力争取因素对于案件基础事实体系的改观并不算太大。因而,在实务中,双方均固守现有的事实与证据,在法庭上展开唇枪舌剑的交锋,法庭审理中双方举证质证、互相辩论才是重头戏。虽然极负责任的律师也花大力气调查取证,但由于基础事实相对简单,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双方讼争利益不足以导致任何一方为此做神机鬼械的设计谋划,并且传统单纯诉讼案件的发生相对较突然,任何一方也没有足够的机会进行充分的谋划设计。因而,调查取证的难度低、范围小、深度浅,也不太需要运用特殊的技巧、手段与策略,这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切不可将传统单纯诉讼案件中调查取证的方式照搬应用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否则,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从解决伊始便已经注定有太多真相无法得到证明,得到证据证实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出入极大,当然也注定了失败的基因。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的核心目的与主要方法就是揭穿对方隐藏湮没证据的谋划设计,行之有效的具体方法较多,其中较常用的是点线面体茁壮法。点线面体茁壮法,是在明知对方人为地隐藏湮没了重要证据,但缺乏直接线索的情况下,以对方隐藏湮没证据行为产生的间接后果或关联痕迹为切入点,抽丝剥茧、顺藤摸瓜、层层深入、登堂入室,在取得较小的线索的基础上不断精挖深掘,逐步发掘出更重要的线索。以此渐进渐深的方式最终形成系统化的证据体系的一种调查取证方法。点线面体茁壮法之所以比较常用,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人为布设疑难复杂的本质特征密切相关。因为对方人为地布设疑难复杂,导致直接的证据线索被刻意隐藏,常规的调查取证方式根本行不通,只有通过点线面体茁壮法的调查取证方式,以间接甚至是转折间接的蛛丝马迹为切入点进行层层剥离,才能发现真相。

事物总是遵循客观规律存在并发展变化,对方为了刻意隐藏湮没证据,必定会在其他方面留下痕迹,为了消除这个遗留痕迹又会留下新的痕迹。只要对方实施了隐藏湮没证据的行为,不管是经过多少道掩饰,终究会留下蛛丝马迹的痕迹与线索,只取决于我们有没有耐心与能力去发现而已。事实上,好多当事人在对方隐藏湮没行为制造的困难面前,拥有在对手布设的正面防线面前只谋划如何直接突破一样的思维定式,极少考虑如何更为巧妙地突破。从正面直接突破难度显然极大,厮杀若干回合便望洋兴叹了。其实,只要用心去发现,必定能够找到蛛丝马迹。以此痕迹为切入点,再辅以相应的技巧与策略,必定能够层层深入,最终揭开真相。而且,随着渐进渐深,会发现难度越来越小。我们必须相信,真实存在的事物才是稳固而强大的,人为布设的事物固然也可能很强大,但只要采取极富针对性的方法去拆解破坏,倒塌也只是瞬间而已。有时候,发现了对方隐藏湮没证据的蛛丝马迹,逐层深入地追索并取得首次重大突破后,对方处心积虑地布设的迷局便如同推倒了多米诺骨牌的第一个牌子,导致悉数相继倒下一样。

在一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我方公司租赁对方公司的土地,自己修建了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等建筑物,双方约定若遇到征地拆迁,我方修建的建筑物的补偿、公司经营损失等全部拆迁补偿均归我方所有。后来,在我方公司资金周转遇到严重困难以后,对方特别积极地张罗一家社会贷款机构给我方提供短期高额高利贷款,并以我方公司经营权作为质押。后来我方公司无力按时偿还借款,被对方伙同该高利贷款机构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将我方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强行收走,胁迫我方公司董事长及股东办理了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并将我方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等建筑物悉数据为己有,将我方大量原材料变卖。我方公司董事长因为欠钱无力偿还,自然事亏理短,未做太多挣扎便放手任由对方处置。后来,我方公司董事长在与其他人闲谈中得知原来公司所在地已经拆迁,并且对方得到了巨额补偿款。该情况引起了我方公司董事长的极大疑惑,因为我方公司被对方吞并也就半年不到,拆迁补偿一般来说周期比较漫长,应该不会在半年之内全部完成。对方必定隐瞒了什么,尤其是对方积极张罗第三方高利贷公司给我方提供短期高利贷并以全部公司经营权质押的事与征地拆迁补偿联系在一起考虑,更觉蹊跷。

我方怀疑对方在已知征地拆迁补偿的情况下,与高利贷款机构合伙趁我方公司资金周转发生严重困难且十分紧急的危难情势,故意施以短期巨额高利借款并以公司经营权质押,事实上短期内我方公司资金状况不可能好转,因而被对方全盘吞并了公司。我方公司被变卖的原材料都足以偿还高利贷公司的借款,对方与第三方相当于把我方公司应得拆迁补偿款项全部侵占。我方开始正式追究对方相关责任,委托两拨专业人士处理,但苦于无任何证据证明,未获丝毫进展。我方公司在无力偿还借款时,对方以实现质押权为名,将所有证章资料、文件档案全部掠走,我方手里任何证据也没有留下,甚至连自己当年承租人的身份都无法证实。

后来笔者律师团队介入,我方公司董事长一味地强调事情实在太难,他们该想的办法都想了,能折腾的路子都尝试过了,但就是没有取得丝毫进展。笔者律师团队充分了解情况后,对于我方公司董事长的论断表示明确否定,并对于如何以点线面体茁壮法获取所有证据,最后起诉对方返还我方公司应得的拆迁补偿款项,并且追究对方与高利贷公司合伙诈骗我方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展开追究。虽然我方公司做过两年的努力,但完全被对方诱导,一直徘徊在对方布设正面防线前尝试直接突破。尽管申述材料多达三十余页,泣血泣泪,惹人怜悯,激人愤慨,但连自己的身份都无法证实,无论是向拆迁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还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肯定不会被受理解决,两年来未取得丝毫进展也在情理之中。我方应该从对方处心积虑地隐藏湮没证据的行为链入手,确定一个能够揭开层层包裹的切入点,顺藤摸瓜、抽丝剥茧、层层深入地展开调查取证,最终掌握全部证据体系。经过充分研究客观情况,我方预判对方是土地所有权人,拆迁管理部门有关征地拆迁的通知及其他法律程序均直接面对对方公司,对方刻意隐瞒我方,并在正式拆迁之前借我方资金周转严重困难之际,与他人合谋以高额短期高利贷并以我方公司经营权质押的方式,最终在料定我方短期之内无法偿还的时候成功图取我方公司经营控制权。在将我方大量原材料变卖后足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非法骗取了我方应得的征地补偿款项。不管对方怎么设计,有一个事实永远无法规避,那就是征地拆迁决定早于我方公司经营控制权被对方攫取的时间,在我方公司变更至对方名下之前,我方应得拆迁补偿款项的事实已经确定。这是对方通过神机鬼械的谋划设计最想掩盖的事实,但也是对方的阿喀琉斯之踵,一旦该事实得到确证,对方所有阴谋都将破产。

我们将切入点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档案,以我方公司董事长与其他所有股东个人身份,请求确认我方公司董事长与其他股东曾经在公司的身份,虽颇费周折但最终得到了确认。继而我方就公司住所地土地征地补偿方案问题,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很快得到了详细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随后又向财政管理部门申请了征地补偿款项拨付情况的信息公开,亦得到了专项财政检查报告的明确答复。以我方曾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为切入点,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确定了我方控制公司的时间段,并且得到了详细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证明征地拆迁补偿行为确实发生在我方控制公司期间,我方公司建筑物及经营损失等补偿款应该归我方公司所有。同时,得到征地补偿款拨付财政检查报告证明对方确实已经收取了包括我方征地补偿款项在内的补偿款。至此,我方通过点线面体茁壮的方式,逐步掌握了充分有力的证据体系。我方公司立即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侵占的征地补偿款项并赔偿损失,并对于对方隐瞒征地拆迁补偿事宜,与他人通过高利贷的方式设计套取我方公司经营控制权,进而骗取我方巨额征地补偿款的事宜展开刑事控告,对方防线全线崩溃。

该案中,我方通过点线面体茁壮法,以最易坐实的问题作为切入点,站稳后拾级而上、顺藤摸瓜、抽丝剥茧、层层深入,将证据体系逐渐做实、做大、做稳,积小胜终成大胜。充分展现了在全局战略统筹、高瞻远瞩的战略视野下,从细节入手求得小胜,不断积累小胜后奠定全局胜利的智慧与谋略。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对方人为布设疑难复杂,刻意隐藏、销毁、湮没证据与事实真相,无法从显性的问题入手调查取证时,不妨绕开问题本身,从其他方面的非显性问题切入,以点到线、由线至面、再从面到体的方式夯实证据体系,最终将我方的合法诉求建立在稳固的客观事实证据基础上。

(五)纵横分割穿插揭谜底

纵横分割穿插揭谜底是一种获取证据的战术,当实力异常强大的对手人为隐瞒我方基于合同应当获知的重要证据,我方无法从直接对垒的对手处获得时,利用对方庞大机体的缺陷与漏洞,以精妙的方式分别求得对方不同层级初步最真实想法,包括企图欺骗、蒙蔽、隐瞒我方的想法。在对方不同层级初步真实想法存在严重矛盾的情况下,展开纵横穿插对比求证,使对方陷入完全被动,将对方不同层级的合力予以分割,最终在对方内部矛盾中取得我方预期的战略目标,从而全面揭开谜底。

纵横分割穿插,在面对实力异常强大的对手时,实战成效往往非常显著。该项战术在实战中操作异常复杂,语言能够表达出来的恐怕不到一成。若在具体案件操作中,内容则相当翔实、丰富、具体、生动。纵横分割穿插战术虽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的一种取证方式,但实战操作体系之庞大堪比一个相对简单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需要有非常清晰的战略战术架构,并且对于法律专业、技术、经验要求极高,甚至对于组织行为学、群体心理学也需要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与掌握。在实施过程中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适应,及时废止无益战术行为,递补全新战术行为。还需要准确地拿捏轻重主次缓急,始终将众多头绪、不同层级的工作内容进行全局考量,充分协调各项事务关系,确保全时空范畴的工作内容协同推进,灵动谐调,首尾呼应,共同为既定战略目标服务。

纵横分割穿插揭谜底的取证方式,是我方在细节处入手求得小胜成果,进而以此小胜成果渐进渐深,抽丝剥茧,最终掌握核心要素与证据的一种智慧与谋略。同样也反映了积小胜成大胜的理念与其始也简、将毕也巨的进取方式。

纵横分割穿插揭谜底战术,实战操作模式大致是在对方存在多层级组织模式并且存在级别管束的情况下,我方与其中一个层级的公司直接对抗较量,但对方利用合作过程中的优势地位,违反合同义务,拒绝提供其责任与义务范围内的重要信息。而该信息在对方不同层级之间存在申报、报备、审批的情况。我方可以在未激化矛盾的情况下,利用对方庞大机体管理制度、信息互通渠道、层级协作等方面的缺陷与漏洞,绕开直接对垒的层级公司,分别向其所有上级公司进行巧妙征询求索。上级公司往往会在不加防备的情况下,将与我方直接对抗层级公司以及其他下级公司申报的真实信息告知我方。在得到上级公司的回复后,我方先不急于将上级公司的回复展示并找直接对垒的公司求证,一定要沉住气,就同样问题再向直接对垒公司求证一次。得到直接对垒公司答复后,往往出现非常有趣的现象,直接对垒公司的答复与其所有上级公司的答复均不一致,其不同层级的上级公司的答复也往往不一致。此时,可以展开第二轮征询质问,以上级公司的答复为依据要求下级公司解释不一致的原因,以下级公司的答复为依据要求其上级公司解释不一致的原因。到该阶段,对方一般会选择噤声,但在实战中也有在内部充分协调后给出统一答复的。无论对方答复还是选择沉默,在未来的诉讼程序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对抗较量中,该证据将成为对方致命的阿喀琉斯之踵,对方的战略防线势必从此处被我方攻破。

纵横分割穿插揭谜底的战术,是在全局战略统筹的前提下,准确地把握细节要素,从核心关键的细节处楔入钉子,引致对方内部矛盾与对立,无形之中分化瓦解了对方强大阵营,最后在对方内部矛盾对立中取得我方预期的战略成果。该战术也遵循着渐进渐深的模式发展变化,由最初似无意义的小胜,逐渐演变为战略成果级别的大胜,进而能够决定全局战略形势的转移,奠定我方全面胜利的基础条件。

(六)小胜中必然性的蝴蝶效应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犬牙交错、盘丝错节、变幻莫测的复杂讼争中,即使再小的一个胜利都具有现实意义。我们虽然能够确定引致全局战略形势彻底转变的胜利来自核心战术,但在某些情况下,一个非常微小的战术动作的胜利,也能创造掌控全局战略形势的可能性。从实务经验角度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核心战术的大获成功,往往与其他战术动作的配合密不可分,正因为其他战术动作取得小胜后的战果引发了整个战略战术体系的连锁反应,最终导致案件客观形势发生本质变化。一个小战术动作的胜利,甚至能够决定案件全局的结果,更加有力地证明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解决过程具有高度的复杂性。我们要认识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的客观规律,这是案件解决过程中的定数。在运用客观规律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一些不可预测的变数,小战术动作的结果便是这些不可预测的变数项,我们必须重视并极尽可能地推动,以期用微小的变化推动全局战略形势的转变。

由于核心战术是我方战略力量部署的重点,自然也是对方进攻或防御的重点,双方均倾尽全力于此形成正面防线。正面防线本身具有导致双方僵持消耗的潜质,如果不筹谋其他战术体系进行辅助催化,案件常常会陷入互相缠斗的无解尴尬。这些发挥辅助、催化、带动作用的战术,相对于全局而言往往是微不足道的,在实施初期未必作为重点战术项予以部署,但随着落实推进及至产生战术成果后,却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有些小战术动作甚至是在无意间的洞察发现,但却神奇地发挥了关键一击的战略作用。在一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笔者从对方公司工商登记档案中一位非常不起眼的担任过一段时间监事的女士身份信息,敏锐地推断其为该案另一位共同被执行人的配偶,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最终让悬停僵死的案件成功盘活,得到全面而彻底的解决。这个微小战术动作,起初谁也未曾预料,根本不可能纳入战术体系,只因我们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俯察能力衍生的合理怀疑起,但最终却产生了决定战略形势的关键因素。笔者相信该案件的解决并非巧合,在好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都存在类似的巧合现象,那就说明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这个规律便是在众多小胜战果中,总有某个小胜战果发挥蝴蝶效应,带动战略战术体系产生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战略形势重大转变,从而奠定全面胜利的基础。

小胜产生蝴蝶效应,数量与战术威力是决定性因素。必须保障丰富而多层次的战术体系,确保足够的战术动作以及小胜战果,这样才有可能在众多不确定的因素中产生必然性的带动连锁反应的作用。如果守着一个小战术动作的胜利成果便期待产生蝴蝶效应,与守株待兔无异。保证战术动作的丰富而多层次性,并非只求数量众多,更需要从单个战术动作的威力方面多加权衡。那些能够产生蝴蝶效应并最终奠定全面胜利的小战术动作,往往具有大纵深的战术威力,其结果往往能够直插核心问题。因此,小战术动作的小胜,带动战略战术体系产生连锁反应,引发战略形势发生重大转变,并最终奠定全面胜利,必须保证小战术动作丰富且多层次,并且尽可能地使每个小战术动作具有直插核心问题的大纵深战略威力。

从笔者操盘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实战经验判断,在正面防线直接取得重大突破的少之又少,绝大多数案件均是在对方侧翼与后方的薄弱环节首先取得突破,进而导致全局战略形势产生根本性的变化。在对方侧翼与后方的大迂回战略运作中,主要战术动作是针对对方的薄弱环节与致命要害进行包抄分割穿插,这些包抄分割穿插战术动作相对于全局而言,无疑是小战术动作。但正是通过运筹这些小战术动作包抄成功并取得预期战术成果,将对方侧翼与后方攻陷,为正面防线提供强大战略支持,最终与正面防线战术合围才取得了全局胜利。从这个角度看,凡是绕开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从对方的侧翼与后方实施战略大迂回、侧翼与后方包抄合围的大战术运作,均是竭力追求小战术成果引发蝴蝶效应,进而带动全局战略战术体系产生重大连锁反应,最终引发整体战略形势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因此,案件最终全面胜利往往是众多小战术胜果引发的蝴蝶效应而缔造,在众多的小胜中,产生蝴蝶效应而引致全局胜利的结果,具有高度的必然性。我们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必须在全局战略统筹的前提下,充分地认识到讼争的复杂性,在追求确定性的战术成果的同时,应当充分地发挥智慧、谋略与经验的作用,敏锐地提取并运用一切有利要素,并不断借此创造小胜战果。在众多小胜中,总有某些小胜战果以其微小的变化带动全局战略战术体系的连锁反应,并直接导致我方掌控战略优势,最终实现全面而彻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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