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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主要工作成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挥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28 场次,旁听群众2000 多人;在学校、社区、农村开展法治讲座和禁毒等法律知识讲座55场次,参加学生、群众8000多人。受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3203件,审结3098 件,同比分别上升18.41% 和19.02%,涉案标的额35142.93万元。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772 件,调解和好373 件,判决不准离婚141 件,占家事案件的66.58%,尽最大努力保护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2018年主要工作成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18 年,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攻坚执行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448 件,办结5220 件,同比分别上升30.27%和31.05%,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结案率95.81%,同比上升6.91个百分点;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7 件,同比上升31.2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案件服判息诉率提高到97.04%和97.39%。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渭源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48 件,同比上升5.53%;审结237 件,同比上升3.04%;判处罪犯255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严重暴力、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28案42人;审结非法携带、持有、制造枪支犯罪案件11 案11 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24案124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案10人,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风气;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寻衅滋事、赌博、运输、贩卖毒品类案件11案18人,推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落实中央反腐决策部署,坚守反腐败前沿阵地,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4 案5 人,其中监察委员会移送、检察机关公诉的2案3人,均判处实刑。

——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审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14案14人。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戒、震慑、预防功能,坚持严格司法、依法裁判,既兼顾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又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暴恐、严重暴力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共判处实刑72 人,其中5 年以上有期徒刑11 人;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罚,共适用非监禁刑183人,做到宽严相济。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工作,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发挥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28 场次,旁听群众2000 多人;在学校、社区、农村开展法治讲座和禁毒等法律知识讲座55场次,参加学生、群众8000多人。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充分发挥民商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关系。受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3203件,审结3098 件,同比分别上升18.41% 和19.02%,涉案标的额35142.93万元。

——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注重保护民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权益,及时明确产权归属,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业创新,审结权属和侵犯财产权益纠纷案件187 件,标的1367 万元;加强合同类案件审判工作,坚持平等保护,支持守约,制裁违约,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法治环境,审结买卖、建筑施工、合伙等商事案件515件,标的6741.47万元。

——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服务和保障金融体制改革,妥善处理涉金融纠纷,在经济下行、违约现象加剧的情势下,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金融活动的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审结金融借款、小额信贷等案件742 件,标的11851 万元;审结金融贷款追偿权案件及农村互助基金贷款纠纷109 件,标的1837.20万元。

——努力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制定《家事案件审理规程》,设立家事审判法庭,引入家事辅助人制度,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家事案件从重视财产处理向情感修复转变,尽力挽救婚姻陷入危机的家庭。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772 件,调解和好373 件,判决不准离婚141 件,占家事案件的66.58%,尽最大努力保护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权益。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非农产业脱贫致富,审结劳务合同等案件192 件;保障农村“三变”改革,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助推产业扶贫工作,审结农村集体产权、承包经营权流转、新型农业经营等涉农案件19 件;审结婚约财产纠纷案件35 件,支持返还彩礼346.6万元,有效遏制农村高价彩礼和借婚敛财。

——积极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根据省高院的决定,由我院交叉集中管辖安定、陇西、岷县、漳县四县区乡科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53 件,审结151 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3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将协调工作贯穿始终,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后当事人主动撤诉42 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151件,登记后不予立案22件,有效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三难”问题,促进政府依法规范行使职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多举措助推脱贫攻坚。按照县委安排,选派5 名干警常驻庆坪、梁家沟等5 个村担任第一书记或帮扶工作队队员,院机关40多名干警每人帮扶4-6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定期入户排摸情况、对结制定“一户一策”、落实产业扶贫措施,出资8.1 万元为三个帮扶村购进荒山绿化苗木马铃薯种子,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宣讲法律和政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力配合扶贫贷款的回收工作,向13名拒不偿还精准扶贫贷款的被执行人发出拘留协查通知,向精准扶贫贷款到期贫困户发出支付令50件,加强精准扶贫贷款回收政策宣传工作,敦促收回161万元,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三、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胜诉权益

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院之力破解执行难,确保如期兑现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受理执行案件1997件,执结1885 件,同比分别上升56.86% 和42.69%。执结率94.69%,执结标的额8495.51万元。

——凝聚合力破解执行难。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构建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下发《通告》,敦促规避抗拒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敦促131 人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履行金额284 万元;与拘留所建立院所联动解纷机制,解决司法拘留收押难题;与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保险业务与法院推进诉讼保全及执行业务有效对接;注重源头治理,立审执联动,审判兼顾执行,实行《财产保全告知制度》,全面推进诉前、诉讼财产保全,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办理保全案件292件,冻结银行存款1071 万元,查封车辆32 辆,不动产2433 万元,房产2633 平方米;与检察机关联合发文规范财产刑执行,共执结财产刑案件61件,结案标的158.7万元,共同维护了司法权威。

——增强威慑破解执行难。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人次,限制其购买动车票、高铁票、机票;限制消费447 人次;集中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案件16 件17 人,立案10 件11 人(公诉3 件3 人,自诉7 件8 人),判处3 件3 人。司法拘留360 人,拘传41 人,罚款1 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示制度,在县电视台、城区街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屏幕等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创新举措破解执行难。积极开展执行“百日会战”、执行“骨头案”清理等专项执行行动,采取凌晨出击、午间蹲守、节假日集中执行等措施,执结案件1048件。进一步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继续拓展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金融机构、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网络查询及协作工作机制,累计发出查询申请1293条,查获财产信息1128条;建成并充分运用执行“天眼”定位系统,对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精准定位,组织执行干警赶赴陕西、四川等地抓获7 名“老赖”;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实现需拍卖案件100%网上拍卖,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增强了透明度。(www.xing528.com)

——强化管理破解执行难。加强制度建设,有效约束和规范执行权。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建成集远程视频调度、监控、执行信息查询、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规范执行流程、提升执行效率、增强执行透明度。依托执行案件管理平台、网络查询等信息化手段,向当事人公开执行案件的进展和流程,全面践行阳光执行。强化依法执行、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加强执行作风和廉政建设,对执行领域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司法救助破解执行难。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筹资10万元设立救助基金,积极与市中院及县委政法委沟通汇报争取,及时为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人申报司法救助金,对13名特困申请人发放救助金40.2万元,以解决困难申请人燃眉之急。为32件案件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9.6万元,有效保障困难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建设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遵循司法规律,不断将司法体制改革推向纵深。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取消案件审批制,院庭长不再对未参与审理的案件签发裁判文书,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大幅下降。设立专业法官会议提供咨询意见,统一裁判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全年院庭长直接办案2321件,占结案数的44.46%。

——全面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同步推进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建立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新型审判团队,实现85%以上的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积极协调配合,完成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制定法官业绩考核办法,将办案数量、效率、效果与考核挂钩,改变“吃大锅饭”的弊端,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进一步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完善公正高效审判机制。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侦查人员、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化,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深化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了审判质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849案、小额速裁110 案。积极探索电子送达、门户网站公告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有效缓解送达难问题。

——创新审判管理模式。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定期对案件质效指标分析、通报和经验交流,在收案数增长30.27%的情况下,实现结案率同比增长6.91 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20天的良好态势,全年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等综合质效指标一直位列全市法院第一名,办案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全年共评查案件1300余件,按月发布《案件评查通报》,通报每个案件的得分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实现了动态监督。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建成并运行了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部案件网上办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年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10896 宗,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已建成运行七个数字法庭,在新浪网开通了庭审直播通道,实现了所有开庭审理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和庭审活动一键上网直播;建成并运行连接最高法院的远程提讯系统和远程接访系统,实现上级法院询问当事人、信访接待网上办理;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实现网上立案、网上查控财产、统一指挥协调等各项功能,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五、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以及社会监督,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专题报告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注重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观摩庭审和座谈交流,增进法院与人大、政协工作的沟通交流。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方位多领域推进司法公开,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652 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1667 份、公开执行信息1972 件、推送微信130 条、在各级媒体刊发新闻稿72 篇、与省电视台制播法治节目1 期、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切实推进公众了解、参与、监督法院工作;扩大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比例达到92.26%。

六、坚持党建引领,致力提高干警素质和队伍形象

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的总体思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致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抓思想 树导向 激活力。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成文化长廊、不定期举办趣味运动会,组织演讲、征文书法摄影、绘画等各种活动,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广泛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建立图书室,每年列支专项经费用于购置电子书、各类图书、订阅报纸、杂志,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学习工具;评选“党员先锋岗”“先进个人”“办案能手”,比办案、比服务、比奉献,促进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抓班子 强素质 固根基。切实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主体作用,严格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为主的各种理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领导能力、司法能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能审判、善协调、会管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建立法官和业务骨干到国家法官学院、大学进修培训机制,有效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技能和司法能力。开展司法警察岗位技能大比武,增强执法实战能力,保障涉诉群众和干警人身安全。

——抓责任 严风纪 促廉洁。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审务督查机制,对庭审作风、日常纪律等组织明察暗访35次,对发现的16个问题公开亮丑,督促整改,切实纠正不良行为,确保廉洁司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监察建议、廉政谈话提醒等制度,建立党组书记、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三级提醒谈话机制,开展提醒谈话45人次,对发现个别干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履责不到位的干警约谈4 人次、通报批评8 人次。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加强对司法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防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法院工作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在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地醒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法院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仍有差距。二是面对加速攀升的案件,尽管我们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繁简分流、主动加班加点,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办案质量效率、便民利民等各项工作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社会对破解执行难的关切,攻坚克难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仍需下大气力不断推进。四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一些干警责任意识不强、司法能力不足,少数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五是面对转变作风的要求,个别干警对自己要求不严,存在违法违纪的问题。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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