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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侵权严重!出版产业转型研究(上)呈现惊人成果!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9年10月,谷歌“版权门”事件闹得满城风雨,谷歌在没有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中国的570位版权人的17922部作品非法扫描上传,这一切都是源于谷歌近年来在全球推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网络出版具有许多传统出版所没有的特点,其中即时性与传播广泛性使得网络著作权人的权益更易受到侵犯,同时网络的便捷性也为侵权盗版行为提供可能。

盗版侵权严重!出版产业转型研究(上)呈现惊人成果!

网络出版侵权行为在业内是十分普遍的状况,许多著名的公共网站、个人主页为了增加访问量,提高点击率,扩大影响力,达到自身的商业目的,在没有经过作者或出版者授权的情况下,将某些公众喜爱的作品在网络上进行传播,可以任由他人下载、阅读,或者向其他网站提供链接,这些做法都是公开的侵权行为,却几乎没有受到法律的约束,使用者也难以认识到这样使用他人作品资源是违法行为,其中,谷歌的“版权门”事件是典型的例子。

2009年10月,谷歌“版权门”事件闹得满城风雨,谷歌在没有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中国的570位版权人的17922部作品非法扫描上传,这一切都是源于谷歌近年来在全球推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谷歌宣称将向公众免费提供其数字图书馆内近千万种图书的使用权,但是这一计划并没有得到包括作者本人或出版社在内的数字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各国纷纷爆发了反对谷歌图书馆的纠纷,因为未经授权,谷歌非法扫描上传作品并免费向读者提供内容浏览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数字版权侵权行为。

盛大文学总裁,吴文辉曾在上海的一个以“数字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为主题的高峰论坛上表示,“网络出版盗版侵权现象在目前来看是十分严峻的,据统计,文学盗版网站数量约为53万家,一个网站的建设成本只需数万元,而盗版市场的总规模却达到了50多亿元,盗版者的利益空间巨大。”(www.xing528.com)

网络出版具有许多传统出版所没有的特点,其中即时性与传播广泛性使得网络著作权人的权益更易受到侵犯,同时网络的便捷性也为侵权盗版行为提供可能。从传播学角度看,交互充分的传播方式模糊了传播界限,在这种模式下,传播系统的效率更高、传播速度更快,“共享”在传播系统里成为一种潮流,而这却与版权保护相互冲突。互联网具有自由性和开放性等特点,任何人都可以公开发表共享自己的信息同时使用其他人的信息资源,但大多数的网络出版行为都没有经过授权,遑论版权保护。由于网络出版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论是技术还是经验都相对不成熟,许多盗版者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盗取他人作品谋取利益,使得网络版权保护的技术难度更加增加,因此,网络出版侵权盗版行为易发生、难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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