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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归属问题模糊不清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6月,数字版权第一案——中华书局起诉汉王科技案尘埃落定,最终法院判决汉王科技胜诉。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国学网先于汉王科技在网络上销售点校史籍,汉王科技的点校史籍版本也是从国学网中收录的,但之前中华书局并未追究国学网的责任,说明他们并不反对点校史籍的侵权行为,因此中华书局在汉王科技推出电纸书之后提出的起诉不能成立,汉王科技对中华书局不造成侵权。

版权归属问题模糊不清

2011年6月,数字版权第一案——中华书局起诉汉王科技尘埃落定,最终法院判决汉王科技胜诉。事件起源于2009年10月底,汉王科技未经中华书局允许就在其制作发行的4款汉王电纸书(国学版)中收录中华书局的点校史籍,中华书局向法院起诉并索赔400余万元。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国学网先于汉王科技在网络上销售点校史籍,汉王科技的点校史籍版本也是从国学网中收录的,但之前中华书局并未追究国学网的责任,说明他们并不反对点校史籍的侵权行为,因此中华书局在汉王科技推出电纸书之后提出的起诉不能成立,汉王科技对中华书局不造成侵权。然而从本质上来说,这场诉讼案中的任何一方都没有获益,二者之间的官司只是万千数字版权争议乱象中的一个例子,其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数字版权交易状况仍然令人担忧。

印刷出版物的著作权在《著作权法》中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各项权利的界限径渭分明,不易混淆,而网络出版物的著作权由于在《著作权法》中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人们在参照现有《著作权法》对其试图做出解释时,各项权利的界限往往变得模糊不清,也就是说,现有的《著作权法》不能对网络出版物著作权人的各项权利做出正确、有效的界定和划分。(www.xing528.com)

网络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这些特点,已经彻底打破了传统版权的观念,版权人和公众使用者都不清楚如何该保护和行使自己的权益。版权究竟属于谁?现在有很多网站转载了作品,却不知该把数字版税给谁。“实际上,版权天然属于作品作者;而在出版商与作者交易之后,版权同时又存在这样几种归属:传统出版社网络文学网站、电子书厂商等。”现在网络和手机等新媒体上出现的各种作品有的直接来自作者,也有的直接来自传统的出版物,还有的来自网络原创等,这些都应该根据不同情况,细分数字版权的归属问题。“传受不分”的混沌态在Web2.0时代尽管无可避免成为潮流,但这种混沌态在网络出版领域绝不能放任,否则,“去商业化”的网络出版必将失去动力,陷入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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