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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版权保护宏观战略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7年9月29日,国家版权局宣布成立“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并公布了全国统一的反盗版举报电话12390。同时为加大对损害公共利益的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要求,国家版权局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设立了“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资金”,重点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另外,我国已初步形成国家版权局、省级版权局和地方版权局的三级著作权行政管理体系。

我国网络版权保护宏观战略的研究成果

近几年来,我国的网络出版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产业的大力发展得到了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均把以网络出版为代表的数字出版和数字版权列入了重点科技创新项目。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大力发展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新兴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大幅提高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积极发展网络文化产业,鼓励扶持民族原创健康向上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研发,拓展民族网络文化发展的空间”。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开展版权保护及相关服务,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发展版权相关产业”。

新闻出版总署于2010年8月下发的《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22条意见。其中第18条是“加强版权保护”专项条款,提出“要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版权保护意识;加大对数字版权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加快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为版权保护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积极建立以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体系”。

新闻出版总署积极倡导并推动网络出版产业的发展,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新闻出版总署的职责是组织和实施出版规划和布局,制定出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对互联网出版机构进行前置审批,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的互联网出版物实行审批,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为加强对网络出版活动的管理,保障网络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的网络出版健康有序发展,新闻出版总署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此外,在调研的基础上,新闻出版总署还颁布了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杂志等网络热点领域的规章,以提高对这些网络媒体进行审批的及时性、有效性。国家对网络出版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网络出版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www.xing528.com)

2007年9月29日,国家版权局宣布成立“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并公布了全国统一的反盗版举报电话12390。同时为加大对损害公共利益的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要求,国家版权局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设立了“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资金”,重点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单位和个人。为保证奖励工作有效展开,国家版权局制定了《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根据这一暂行办法,新成立的“反盗版举报中心”将具体承担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行为有功单位及个人的有关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单位及个人的举措,是版权管理部门打击侵权盗版的一个有力手段,有利于调动政府和公众双方的积极性,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从而为我国版权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打击侵权盗版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另外,我国已初步形成国家版权局、省级版权局和地方版权局的三级著作权行政管理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不断加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使版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十二五”将是我国网络出版产业发展的黄金期,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将会进一步加大网络出版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为网络出版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政策与制度环境,从而保证网络出版产业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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