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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的基本内容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的基本内容

(一)纳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3档比例税率:①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②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③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四)计税原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www.xing528.com)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额。

(五)税收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一种附加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税收减免条款。如果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规定减免增值税、消费税,也就相应地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减免规定有:

1.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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