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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社会老年群体,防范老年自杀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老年人自杀在中国自杀人群中居前四位。不赡养老人或赡养不善的情况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虐待老人的案件也时有所闻。华东某市法院的涉老案件中,有13.5%为赡养案,位居榜首;西北某市28名自杀老人中,有64%与子女赡养有关;西南某县41名自杀老人中,有63.4%是因为子女不赡养而走上绝路的。社会尊道重德,民风仁厚敬孝,则老年人的悲剧定当少矣!鉴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重视社会老年群体,防范老年自杀

老年人自杀在中国自杀人群中居前四位。人步入老年后,往往贫、病、孤独接踵而至,再加上老年人脑部的变化,很容易产生轻生念头。

任何社会问题都不会凭空产生,自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老年人的问题也不应该局限在今时今日,而应从更广阔的视角,去做历史的纵向分析。中国人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乡土农民可谓一生劳碌。过去,生产力低下的小农经济,在农忙的时候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农民即使已经年老,还必须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以维持生活。而现在,农业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前者是对劳动力的需求造成的,而后者则是种粮陷于“比较效益低”的怪圈,大批年轻一代外出打工,老年人被留在经济效益低的领域继续从事生产,被人戏称为“6061部队”,即老人和小孩留守看家。两个时代,老年人都参与劳动,但是带给家庭的经济收益是绝不相同的。在农业社会,农业是收入的主要来源,老年人从事了一辈子的农业生产,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即使不能亲自从事农事活动,也还能对种粮务菜提供有益意见,对家庭经济作出贡献。而现代社会,种粮的收益极低,基本只能是保口粮,赚点油盐钱。这点收入只占整个家庭收入的极小一部分。

现代工业和对外开放给农业以巨大的冲击,没有实现现代化机械化的中国农业无法提高种粮者的收入。种粮效益低使得年轻人离开土地,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随着收入的减少而降低。处于社会变革期的现代社会又使人成为“经济人”,人们的眼睛戴上了利益衡量的镜片。透过这层镜片,已长大成人但依然生计艰辛的新一代,对养育之恩渐之淡薄,在严酷的生存现实面前,老人的人生价值被缩小甚至被遮盖了。可以说,老人们是将自己的未来乃至生命寄托在儿女身上的,而现在,儿女生活的巨大压力他们看在眼里,认为自己既然不能给他们以任何帮助,反成了拖累,还不如自杀让儿女不必那么辛苦。自己活着不就是为了儿女么?中国虽自古注重亲情孝道,然而,处于文化转型期的部分人价值观念混乱,“孝”文化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下对上的回报已经湮灭在老人无用、金钱至上的观念中。在对待养老问题上,虽然主流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有些甚至是严重的。不赡养老人或赡养不善的情况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虐待老人的案件也时有所闻。华东某市法院的涉老案件中,有13.5%为赡养案,位居榜首;西北某市28名自杀老人中,有64%与子女赡养有关;西南某县41名自杀老人中,有63.4%是因为子女不赡养而走上绝路的。其他如财产纠纷、干涉老人再婚和人身权案,也是各地涉老案件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温长路:《从羔羊跪乳说敬老养老》,《大众医学》2009年第9期)。日常生活中“刮老”“啃老”的问题更是司空见惯,子女婚嫁购房的沉重负担更是让父母不堪承受。老人们“带了儿子带孙子,当了父母当保姆”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些老人自嘲自己为“老奴隶”。不可否认,一些老人就是这价值扭曲下的牺牲品。

其实,古今中外,不管是有“母亲节”还是有“父亲节”,追根究底,都是出于一个“孝”字,都是出于一份感恩的心。自古以来,先民之教,皆以孝为本,以孝为先,中华文化处处皆见“孝”,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历经变乱仍生生不息,赖孝道感恩精神之发扬光大也。然而,随着社会变迁,小家庭盛行,大多数子女都独立谋生。所谓“百善孝为先”已经成为一种逐渐模糊的概念,以至于有人认为时代变了,传统孝道是不合时宜的迂腐观念。甚至为赡养之事,父母与儿女对簿公堂的报道,也屡见不鲜。不过,无论如何,感恩至孝毕竟是中华民族人伦之大本,文化之根源,羊且跪乳,鸦可反哺,人岂能不孝?故养老敬老是所有子女的天职。时空虽然变换,潮流尽管递嬗,但孝为德之本,只有教孝行孝,感恩至善,使人人孝顺父母、尊长敬老,老人才能身心舒畅,延年益寿。孝敬之家出寿星,讲的正是此理。社会尊道重德,民风仁厚敬孝,则老年人的悲剧定当少矣!

多年前,一曲《常回家看看》风行大江南北,唱出了空巢老人的孤独和期盼,唱得游子愧疚而黯然。百善孝为先,常回家看看,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与父母唠嗑,是表达孝意的基本方式,也是朴素而必需的人之常情。联系到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由于无人照料而生发不少悲剧,孩子更应该多探望父母,甚至与父母住在一起。鉴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这样一个法律规定,在国际上来说是相当罕见的,但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释放了浓烈的善意。从当前社会现实来讲,这样规定也是必要的。现实中确有不肖子女,不愿意看望父母,如此规定,最主要的是把一种原来从道德上、从传统上大家都会自觉去做的事情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要求。对于老年人而言,除了经济、生活上的关照外,最重要的还是不可或缺的精神上的慰藉。这就是为什么要提倡子女经常回家看看父母的原因之所在,这样一种要求绝对不过分。(www.xing528.com)

当然,确实有一些子女不能经常甚至难以回家去看,这里面的情况也较复杂,要做具体分析。随着城市化的迅猛推进,古代那种“父母在,不远游”的观念逐渐在动摇和淡化中,北漂族、南漂族已司空见惯。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离乡背井外出奔波。父母在老家,儿女在外地打拼,远离家乡谋生已成为常态。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中,子女不可能每天厮守在老人身旁,不少子女不是不想常回家看看,而是无法常回家看看。一是路途迢迢,二是假期稀少。当被加班、被全勤成为常事,休年假成了奢侈一景时,远在城市的子女怎么才能常回家看看?有网友说,法律应该先强制用工单位执行带薪休假制,此非虚言。当然,最理想的莫过是城市房价能降一些,让有孝心的子女能够买得起房子,把父母接到城里住,这岂不是更好,免得老少两代牵肠挂肚。但这能成为现实吗?人们将翘首以盼!

我们希望天下的子女心里都时常挂念父母,能够常回家看看,和老人聊聊天,拉拉家常,留心观察老人的情绪变化。比如原本很开朗的人突然很悲观,这些变化要引起注意。同时,也寄语老人要理解子女,自我调整心情,心胸开阔,保持情绪稳定。漫长的人生长河,时而顺风顺水,时而浪涛翻卷,对于年老者来说,这些都是过去了的历程。年迈夫妻相依为伴,意味着还要携手走过后面的路,相伴依随,此呼彼应,然而,这一段相伴同行之路,又不那么容易。比如,老年人的器官衰退,身心功能障碍,神志情绪改变,需彼此理解,耐心相互关照。又如,家庭关系变更,子孙后代成长,经济状况转化,需要相应调适,观念也应随之改变。再如,退休在家朝夕相处,处理琐事分歧,生活难以如愿,还得互相尊重,尤需交流体谅。还有,要去除家庭生活的单调乏味,寻找共同乐趣,避免寂寞孤独,增强信心活力,深化夫妻情感

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2.41亿人,占总人口17.3%。人口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从1999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到2017年的18年间,老年人口净增1.1亿。预计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数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9%。老年问题,不单单是老年人的事,也不光是老年人儿女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故老年问题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希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尽一切可能为老年人多做事实、好事,把爱老敬老落实在国家和全社会的行动中,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尊老、爱老的氛围。善待今天的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但愿城乡老人们都能在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下颐养天年,能够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尤其是广大农民,在晚年丧失劳动力的时候能够得到必需的生活养老金保障,能够欢度晚年,不用为生计发愁,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充分感受社会主义社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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