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史学史研究》:班固的史官与史学史意识

《史学史研究》:班固的史官与史学史意识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史学的发展有其历史背景与脉络,先秦时期的史学与史官有密切关系,班彪父子对此有相当的认识。由于先秦史官废绝,史书亡佚,班氏父子对史官的论述内容有限,但观点明确,与司马迁对同一问题的论述不大一样,反映出不同的史学史意识。班彪、班固皆称司马迁为“良史”,史而称良,自是经由比较而得,其中不可避免地蕴含了史学史的观察、论述与意识。

《史学史研究》:班固的史官与史学史意识

史学的发展有其历史背景与脉络,先秦时期的史学与史官有密切关系,班彪父子对此有相当的认识。班彪说:“唐虞三代,《诗》《书》所及,世有史官,以司典籍,暨于诸侯,国自有史”[6];班固也说:“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7]“自古书契之作而有史官”(《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赞)。史官由来久矣,不但列为王官,同时遍及诸侯,并且世代传袭,这是班氏父子对先秦史官的基本认知。班彪说:“世有史官,以司典籍”,班固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又说:“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汉书》卷三十《艺文志·道家序》)史官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记言记事,这是班氏父子对先秦史官工作内容的认知。班固又说:“史官之废久矣”(《汉书》卷三十《艺文志·术数序》),这本是客观事实,从司马迁的《太史公自序》所述身世即可得到印证。由于先秦史官废绝,史书亡佚,班氏父子对史官的论述内容有限,但观点明确,与司马迁对同一问题的论述不大一样,反映出不同的史学史意识。

司马迁出身太史世家,但征诸《史记》,他对先秦史官的制度、人物、书法文化很少提及,除了在《太史公自序》中叙述自己的家世,整部《史记》对先秦史官几乎没有什么论述。他源自太史的传承,除了渺远的家谱,主要是他父亲司马谈,似乎太个人化或太家族化了。[8]司马迁多次强调孔子因史记、史文作《春秋》,但是对于诸侯史记的“春秋”与孔子《春秋》之间的种种问题却未能清楚交代,他对先秦史官、史记的认识有所局限,以致他的史官论述明显呈现时代、个人或家族的观点,而于史官传统中的客观事实表露有些不足。正因为如此,虽然他书写的也是历史,但他期许自己的学术是复杂的“一家之言”,而非仅止于他所认知的古代史官记事之学。[9]

班氏父子距离先秦时代更远,书阙有间,连司马迁还能见着的《秦记》都看不到[10],但是他们对史官传统却深为肯定,他们在相关问题的论述上始终意识到这一传统的存在,他们倾向经史分离的史学史见解也与此认知前提有关。不论是班彪的《后传》还是班固的《汉书》,主要的著述动机乃是接续前史,完成一代之史的书写。这种接续写史的意识甚至影响到班固对司马迁撰述《史记》的理解,例如班固说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其言秦汉,详矣”(《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赞)。所谓“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实非司马迁的述作之旨,班固此言不免以己度人,将自己的述作意识投射到司马迁的身上,完全忽略《太史公自序》与《报任安书》中司马迁的夫子自道。

班彪、班固皆称司马迁为“良史”,史而称良,自是经由比较而得,其中不可避免地蕴含了史学史的观察、论述与意识。[11]《左传·宣公二年》载孔子称赞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原因是董狐坚守史官书法,能够不隐恶地大书“赵盾弑其君”。班彪虽然批评《太史公书》“采经摭传,分散百家之事,甚多疏略,不如其本,务欲以多闻广载为功,论议浅而不笃”,“其书刊落不尽,尚有盈辞,多不齐一”,然而因司马迁“善述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仍称他“盖良史之才也”。(《后汉书》卷四十《班彪列传》)“文质相称”源自《论语·雍也》的“文胜质则史,质胜文则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质”原义指“文采(饰)”“质朴”两种风格,班彪取法其原则或精神,引以为史学评论的标准,其来有自;但“文”“质”的具体标准已随时代而有所变化。孔子《春秋》约一万七千字,《左传》约十九万字,《史记》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汉书》约八十万字,班彪所谓“文质相称”的良史书写,实际已不可能与《左传》中被孔子称赞为“古之良史”的董狐书法相同,也不可能与《春秋》书法相同。班固在《汉书》中对司马迁的批评承袭乃父,除了无关宏旨的文字更动,主要增加了“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赞)重点在强调《史记》为实录,强调司马迁具良史之才乃时贤共识,并且对品评标准做了些诠释与补充。(www.xing528.com)

司马迁既被视为“良史”,《太史公书》自然是“良史之作”,但是班固在《艺文志》中并未立史目或史籍类,而是将《太史公书》置于“《春秋》家”下。《艺文志》不立史目与将什么书列于“《春秋》家”都是有待解释的问题,学者对此的解释不外:当时史籍数量不多,不足以成类;当时尚无史学观念或史学观念不发达、不统一,难有类名;《春秋》本是史学源头,所谓史籍自当归并在《春秋》家下,无须独立一目。[12]学界对《隋书·经籍志》史部的形成,也贯持“史籍大增”与“经史观念分离”以为解释,两相对照,自也言之成理。不过班固何以如此,其实还有讨论的空间。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提到的“春秋”实有二义,《总序》云:“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分为五,《诗》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其中的“春秋”指的是孔子《春秋》;《春秋家序》云:“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其中的“春秋”指的是史官记事的“春秋”,不过同篇“《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指的又是孔子《春秋》;至于《六艺序》云:“六艺之文:乐以合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其中的“春秋”指的还是汉儒心目中能据以断事的孔子《春秋》。总之,《春秋》有二义:古史官所记“春秋”与孔子《春秋》。班固虽然明乎此理,但一来“周室既微,载籍残缺”,古史官所记“春秋”不传,二来受汉代“《春秋》学”的影响,因此“春秋”虽有经、史二义,“《春秋》家”观念的落实却只能是“孔子《春秋》学案”。至于“《春秋》家”将《世本》以下包括《太史公书》在内的九种显然并非孔子《春秋》学案成员的文献列入,似可从它们的内容与性质同具古史官所记“春秋”的遗意这方面来理解,《艺文志》既不为它们另立史目,便只有含糊“春秋”二义为一家,将它们胪列其中了。事实上,在《后汉书·班彪列传》与《汉书·司马迁传》中,班氏父子对孔子之后的史学发展都曾有经史分离的论述,如果班固坚守经史分离的立场,将《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书》等另立一类,以回应“春秋”的史义,问题自可迎刃而解;结果他将这些史籍列在“《春秋》家”,序文却只谈孔子《春秋》学案,调和折衷之余自然是矛盾冲突毕现。班固想必读过《太史公自序》,不可能不知道壶遂与司马迁的问答内容,竟仍必欲置《太史公书》于“《春秋》家”,做法诚属可议。

班固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若依此而立史目,则《春秋》《尚书》皆在史目之下,这与汉代经学观念不合,非当时所能想象与接受。班固又说:“《书》者,古之号令”,这是他对《尚书》内容的理解与定义。《汉书·艺文志》“《书》家”有《周书》七十一篇,班固自注为:“周史记”;颜师古注:“刘向云‘周时诰誓号令也,盖孔子所论百篇之余也’,今之存者四十五篇矣。”据颜师古注引刘向的说法,这部《周书》的内容、来历都与《尚书》相近,班固将它列为“《书》家”,自可理解,但自注称它为“周史记”,仍反映出他对“书”与“史”关系的认识。“左史记言”,“言为尚书”,《周书》为史官所记,自可视为“周史记”。然而《艺文志》“《书》家”有《议奏》四十二篇,班固自注:“宣帝时石渠论”;“《春秋》家”有《议奏》三十九篇,班固自注:“石渠”;“《礼》家”有《议奏》三十八篇,班固自注:“石渠”。三处的《议奏》应为同一文献,只是登录篇数稍有出入,这是明显的重复,同时也反映出班固对《议奏》的类属处理不是很清楚。“《春秋》家”又有《奏事》二十篇,班固自注:“秦时大臣奏事,及刻石名山文也”,也是记言之作,却不归类于“《书》家”。这些情形说明班固对于“史”与“书”、“史”与“春秋”、“书”与“春秋”的界限与关系认识比较复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