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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理性行为及其对日本代表诉讼的影响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准理性行为是指并不直接提高行为人的物质财富,但可增进行为人整体福利的行为。因此,这种直接减少金钱利益但可增进整体福利的行为,即为准理性行为。准理性行为对日本代表诉讼的影响主要通过三大主体:维权律师、总会屋和环保分子。[35]2.总会屋总会屋,又称为企业敲诈者,它与日本黑帮具有一定的联系,以威胁公司将其财务状况或者管理层的私生活等敏感信息公之于众为手段,敲诈勒索企业金钱。

准理性行为及其对日本代表诉讼的影响

准理性行为是指并不直接提高行为人的物质财富,但可增进行为人整体福利的行为。[32]传统的理性行为一般从金钱或财富的意义进行理解,而准理性行为却以个人整体的福利为出发点。此时,整体的福利既包括金钱或财富,也包括其他非金钱的利益,比如个人名誉、长久利益等。最为典型的准理性行为莫过于捐款给慈善机构,这种捐赠行为直接减少捐赠人的财富,是明显的非理性行为,但捐赠人通过捐赠行为可提高个人声誉,从而很可能获取其他包括金钱在内的利益。因此,这种直接减少金钱利益但可增进整体福利的行为,即为准理性行为。事实上,假如扩大传统定义为金钱或财富意义上的理性概念,将行为人其他非金钱或非财富意义的福利也纳入其范围,则这种准理性行为实质上是扩大意义上的理性行为。准理性行为对日本代表诉讼的影响主要通过三大主体:维权律师、总会屋(Sokaiya)和环保分子。

1.维权律师

如同上面所述,一名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律师是不愿意接受代理代表诉讼的,原因在于代表诉讼胜诉率低,付出的成本远大于可能的收益。然而,维权律师却会出于政治目的而主动、积极地代理代表诉讼。这些维权律师是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而设立的非盈利机构Kabunushi onbuzuman的成员,[33]他们以保护股东权益为目的,通过各种途径影响政府决策和立法。其中,由维权律师选择代理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代表诉讼案件,通过媒体的广泛报道和传播,不仅能提高股东以诉讼保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也可震慑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防止他们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利益。鉴于此,维权律师在考虑是否接受代理代表诉讼时,并非出于诉讼本身成本与收益的考量,而是基于其政治目的,即使最终败诉,维权律师在金钱上一无所得,[34]这些案件也可能会提高其他公司广大股东的权利意识,从而实现他们原本的目的。维权律师的这种目的可从其处理案件的方式窥见一二。在148例代表诉讼案件中,由维权律师代理的案件有30件,其中66%的案件以和解结案,而这些和解协议几乎无一不以承诺改善公司治理为主要条件。[35]

2.总会屋

总会屋,又称为企业敲诈者,它与日本黑帮具有一定的联系,以威胁公司将其财务状况或者管理层的私生活等敏感信息公之于众为手段,敲诈勒索企业金钱。[36]代表诉讼作为一种股东诉讼形式,自然成为总会屋敲诈企业的一种工具。他们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份,成为公司股东,进而以各种理由提起代表诉讼。公司为了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公开披露公司信息,只能选择顺从总会屋意志。可见,总会屋提起代表诉讼,并非基于该诉讼本身成本与收益的考量,而是具有其他目的,以实现其他目的为动机而提起诉讼。此种情况下,该诉讼本身赢或输已然无关紧要。1993年至2009年,约有5%的代表诉讼涉及总会屋。[37]

3.环保分子(www.xing528.com)

日本国内一些环保组织也会通过代表诉讼的手段威胁公司,以迫使公司放弃一些可能影响环境的项目。与总会屋类似,他们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公司准备开建或扩建可能污染环境的工厂时,以代表诉讼为手段,迫使公司放弃相关项目。此时,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也并非基于诉讼本身的收益,而是为达致环保目的。据统计,由环保分子提起的代表诉讼约占代表诉讼总数的2%。[38]

可见,在准理性行为的三大主体中,维权律师、总会屋和环保分子已占可公开查明的代表诉讼总数的四分之一(见表7-6),而这尚不包括其他的难以查实的准理性行为,因为对于一般的原告股东而言,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出于准理性,外人很难知晓。

表7-6 三大准理性行为主体参与代表诉讼统计

资料来源见P111注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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