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重构国际投资机制: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成果

重构国际投资机制: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成果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设计能够应对上述五大挑战的未来IIA体制时,各国应以一系列设计标准和投资决策为指导。对于一些国家而言,当其国内政策辩论对IIA担忧甚高或政策制定者不再将IIAs视为投资促进战略的重要元素时,解除现行IIAs可能非常有吸引力。是否参与IIA改革。就五大改革目标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解决未来和现行条约所面临的问题,是改革当前IIA体制最全面的方法。

重构国际投资机制: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成果

IIA改革需在设计标准和战略选择的指导下进行,有关标准与政策选择必须明确改革领域、工具以及最佳政策选择。

设计能够应对上述五大挑战的未来IIA体制时,各国应以一系列设计标准和投资决策为指导。此外,各国还需进行战略选择,以明确改革领域、工具和最佳政策选择。

1.设计标准与战略选择

UNCTAD投资政策框架提出了投资政策制定的11个核心原则,以指导国家及国际层面上的政策制定。为此,将投资政策制定所面临的挑战转化为投资政策的一系列“设计标准”(见表4.1)。因此,《框架》的原则也是IIA改革的重要指导。

表4.1 可持续发展投资决策的核心原则

资料来源:UNCTAD

开始IIA改革之前,国家需要进行一系列战略选择:

(1)是否要有IIAs。

第一个战略选择即“是否要有”IIA。这需要对此类协定的利弊进行谨慎的评估(见表4.2的总结)。各国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这取决于各国的发展战略、国内投资政策、其作为投资母国或东道国的不同角色,各国有关IIAs/ISDS的经验以及各国处理国际投资关系的方式。

表4.2 支持和反对IIAs论点总结

资料来源:UNCTAD。

(2)是否解除IIAs。

由于大多数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已经是全球IIA体制的一员,“是否要有IIAs”的问题不仅是签订新条约的问题,还是维持或终止现行协定的问题。对于一些国家而言,当其国内政策辩论对IIA担忧甚高或政策制定者不再将IIAs视为投资促进战略(无论是吸引外资还是对外投资战略)的重要元素时,解除现行IIAs可能非常有吸引力

考虑这一路径的国家必须谨记,在IIA达到一定年限前,通过宣布条约无效以废除条约是不被允许的。此外,宣布条约无效并不能立即解除缔约方的条约义务,因为IIAs通常包含“存续条款”,该条款在条约终止后的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0到20年,保护东道国现有投资。最后,在未与另一缔约方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条约无效,将可能对外交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3)是否参与IIA改革。

下一战略选择为是否参与IIA改革。避免国际投资政策制定的实质性改变会留下一个前后一致及投资者友好的形象。这对于对外投资活跃并且没有或几乎没有ISDS经历的国家而言尤其具有吸引力。然而,不参与改革,则无法解决当前全球IIA体制带来的任何挑战,并且国家将持续面临着传统IIAs所带来的风险。此外,现行条约的合作伙伴以及其他国家改革支持者施加的压力,使维持现状的难度不断加大。

(4)如何改革IIAs。

如果一个国家决定进行IIA改革,则需要进行涉及实体性及程序性内容的进一步战略考虑。

改革应该到何种程度与深度?IIA改革需要确定单个改革步骤的先后顺序。循序渐进的改革步骤可能比整体改革更容易实现。对各方最可能达成共识的领域(例如,特定IIA条款或ISDS改革要素)进行优先改革,可能是较为有利的。

对于那些希望继续参与投资体制并应对IIAs挑战的国家而言,就特定问题而采取有限的调整措施(例如,选择性调整措施)尤其具有吸引力。选择性调整措施,在保留条约核心不变的同时,使国家得以解决最容易着手、最相关、最紧迫的问题(例如,“可轻松实现的目标”)。此外,它还允许根据特定谈判方进行调整,以适应特定的经济关系。诚然,采取选择性调整措施有助于缓解IIAs所面临的日益增加的压力,因而是一个颇具吸引力的选择。

然而,与此同时,选择性调整措施不能全面解决现行条约带来的问题。除非它们能够处理好最惠国待遇(MFN)条款所面临的挑战,否则选择性调整措施无法彻底解决条约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如果MFN的适用问题得不到解决,选择性调整可能导致“条约滥用”和“偏颇选择”,进而不利于条约条款的改进。通过上述分析可见,选择性调整措施可能引起所选条约进一步的变化,因而带来不确定性而非稳定性。

相比之下,系统全面的改革意味着对国际性承诺进行彻底的检查与修订,以确保其促进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在实体性及程序性问题、条约网络问题、ISDS、解决不一致性,弥补系统性差距以及消除漏洞等各个方面,全面解决IIA体制的关键挑战。就五大改革目标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解决未来和现行条约所面临的问题,是改革当前IIA体制最全面的方法。

系统全面的改革面临着许多挑战。改革需要大量的时间及资源。改革的结果可能会被认为削弱协定的投资保护功能及投资环境的吸引力。改革也需要顾及大量现行IIAs。另外,条约的修订或重新谈判可能需要许多条约缔约方的合作。然而,只有这一做法才能带来全面一致的IIA改革,而这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解决促进SDGs这一共同挑战的最佳方法。

如何平衡投资保护和保障监管权利的需要?IIA改革步伐可以是稳健的或激进的。需要注意的是,单个改革步骤或整套改革方案的累积效应不会削弱IIA的投资保护功能,而是力求在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充分保护和为东道国保留足够监管空间两者之间达到一个平衡。如何平衡两者是一个战略选择,取决于各国的偏好和政策。

此外,单个改革步骤可能造成保留监管空间的错觉(例如,强调监管权利的同时,指出任何措施都必须与IIA一致)。因此,追求全面的改革需要谨记上述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进行谨慎选择。

如何反映投资母国和东道国的战略利益?国家在IIA改革中的战略位置取决于其是从母国还是东道国角度进行改革。作为东道国的国家更为关注确保监管空间以及降低其ISDS的被诉风险;而作为母国的国家,则对为其海外投资提供充分保护更感兴趣,此外,它们也可能对在IIAs中设立外国投资者准入权感兴趣。随着越来越多国家同时担任母国和东道国的双重角色,它们需要协调其在IIA改革争论中的战略利益。

如何使IIA改革与国内投资政策同步?IIA改革需要考虑IIAs与国内投资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分工”问题(IIAs与国内投资政策两者之间的关键区别是,国内法可以单方面修改,而IIAs不可以)。因此,一个战略选择是,国内法和IIA分别为投资提供何种程度的保护。同样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在国内层面还是国际层面进行改革,或在两个层面同时进行改革。在理想的情况下,上述两个层面的政策是互补的(例如,在投资保护、投资促进以及投资者责任等方面互补)。在其他方面(尤其是争端解决),需要决定的是,国内及国际争端解决程序应当是互补的还是互斥的。(www.xing528.com)

是否整合IIA网络以改善当前的碎片化局面?随着各国IIAs的改革与更替,“新”“旧”IIAs并存的情况将越来越常见。IIA改革至少在一开始将可能造成IIA体制的进一步碎片化。同时,如果参与国家足够多,IIA改革将为巩固IIA网络提供契机。区域IIA改革的努力包括区域内和区域间为巩固条约提供了特殊机遇。区域IIAs能够替代参与国早前签署的BITs,除非有关国家希望保留“旧”协定。允许旧双边协定与新区域协定共存,提高了碎片化和系统不一致性风险,并且这一风险在不改革MFN条款的情况下将进一步加剧。

总体而言,各国对上述战略性考虑的回应,将取决于具体国情及偏好。有关因素包括:一国IIA网络的条约构成,一国的ISDS经验,IIAs在一国总体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以及一国IIA改革的程度(包括其国内利益相关方希望改革的程度)。

2.改革领域

IIA改革的起点是过去积累的经验教训,前文将这些经验教训提炼为上述五大改革目标。这些改革目标可以通过解决有关“改革领域”中的问题来实现,有关“改革领域”大部分与IIA关键条款相对应。对于每个改革目标,本报告提供了若干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政策选择。改革目标、对应的改革领域以及政策选择三者结合,为IIA改革提供了一份行动清单。

设计改革要素的方法

总体来说,政策选择针对IIA中的基本要素而提出。下文讨论的政策选择,既涵盖主流的IIA条款(例如,界定间接征收),也包括更多仅在少数国家应用或只存在于协议范本、政策声明或概念文件中的政策选择(例如,国际投资法庭)。其中,许多选择已在UNCTAD于2012年制定的投资政策框架中列出。

另一个可能性是,从零开始,制定新的国际投资法和政策。对国内法律及政策中投资保护标准的审查,以及对有关标准的利弊与其在国际层面的适用性的分析,能够为此提供借鉴。类似地,新IIA要素的设计可以借鉴对外投资者所取得的成果,即考虑投资者认为对其有益的投资保护及支持举措。巴西在制定其《投资便利化与合作协定》(CFIAs)时,部分地将这一方法付诸实践(见第三章)。

选择改革要素组合的方法

当前,全面IIA改革面临着如何合理利用IIAs(包括其投资保护要素)以实现可持续包容性发展这一具体挑战。在投资者保护以及保障监管权利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尤为重要。一些政策组合的复合累积效应可能使条约承诺变得毫无意义,从而导致条约失去基本的投资保护功能而变得没有意义。最终,政策选择的组合使用决定了一个特定IIA的实际作用。因此,全面的改革需要注意不同政策选择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对有关选择进行仔细甄别。

上述需要已反映在《UNCTAD政策框架》的原则之中,其中包括开放投资、投资保护及待遇的有关原则,以及监管权、平衡权利和义务等原则。

实现上述五大改革目标的方法有很多。表4.3提供了一份行动清单。各国可以利用该清单以确定最适合的改革目标和改革领域组合。

表4.3 IIA改革的目标及领域

资料来源:UNCTAD。

3.改革工具

进行IIA改革及制定新一代协定时,可供各国选用的改革工具有很多。图4.4列出了有关工具以及应用这些工具的不同切入点。这些工具可划分为略有重叠的八大类。对于某些特定IIA切入点或条款,可以结合不同的工具一并使用。

表4.4 改革工具

资料来源:UNCTAD。

引入新的条款。该工具对不同改革目标的影响各异,具体取决于新条款的内容。比如,引入新条款有助于保障监管权利(例如,如果该条款是起到“安全阀”作用的一般例外条款或国家安全例外条款)。

引进新条款有助于促进负责任投资行为(例如,如果该条款为“不降低有关标准”条款或CSR条款)或促进投资(例如,如果新增条款涉及母国措施,或是与负责投资促进的联席会相关的条款)。

省略现有条款。同样,该工具的影响取决于各条款的内容。例如,避免引入具有争议性或易于引起仲裁庭矛盾解释的条款,从而有助于提高法律确定性(例如,省略保护伞条款),保障监管权利以及改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重新制定现行条款。“重新制定”通常是明确或限制条款的范围。明确条款范围,最终将提高法律确定性与可预测性,因而投资者和东道国均能够从中受益。

例外条款。“例外”可以限制条约的适用范围(例如,限制受保护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条款的范围(例如,限制适用ISDS的情形)。此外,还可以对特定部门、产业或政策进行例外。一般而言,例外有助于保障监管权利。

关联条款。关联条款通常会对投资者获得投资保护设定特定条件。例如,投资者如果想要获得保护或取得诉诸ISDS的权利,则必须遵守东道国法律;或者要求仲裁庭在解释投资保护标准(例如,公正与公平待遇)时,考虑各国不同的发展水平。设定获得保护所需满足的条件,通常会削弱IIA的保护力度。与此同时,关联条款也能够加强条约在引导负责任投资行为方面的影响。

调整条款。调整条款意味着调整条款的标准强度。有关例子包括,使用劝告性语言(例如,CSR问题),规定差别责任(例如,对于欠发达条约伙伴,规定相对宽松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条约义务(例如,对于欠发达条约伙伴,规定一定的过渡时期或分阶段履约)。前者(例如,在CSR问题上使用劝告性语言)已经常被用于加强IIAs可持续发展/责任维度;后者(过渡期或分阶段履约)则一般用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情形。必须指出的是,尽管特殊与差别待遇是WTO法律体系中的基本规则,但仍未被纳入国际投资法当中。

创建机制。这包括对现有委员会或理事会制度的改进,或创立新的机制(例如,上诉机构、国际投资法庭)。鉴于大多数第一代BITs没有制定制度结构或后续机制,这一工具意味着引入新的条款或元素,因此,它很可能会与第一个工具有所重叠。就其对改革目标的影响上,这一工具可以解决与ISDS有关的挑战(例如,创建上诉机构或国际投资法庭),加强IIA的投资促进作用(例如,设立主管促进合作问题的机构),增强IIA对引导负责任投资行为的影响(例如,创建负责审查CSR相关问题的机制),加强国家作为条约主体的作用(例如,设立负责审查IIA或向仲裁庭提供条款解释指导的机构)。

参考其他法规。这包括参考其他法规,以提高IIAs和其他法规(例如,人权、环境、公共健康)之间的一致性;参考CSR规则,以促进负责任投资行为;参考《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确保条约解释的一致性(在存在解释冲突的情况下);参考与投资争端解决有关的国际公约或规则。

上述讨论的改革工具,不仅其性质及影响不同,其适用的难易程度也不同。引入新条款,尤其当新条款具有强制性时,可能产生潜在影响和无法预料的副作用等问题。当新条款包含新的概念时,如投资者义务,可能会引起有关该概念是否属于IIA的争论(尤其当IIA被视为本质上旨在保护投资者时)。省略条款(尤其当这些条款涉及关键投资保护标准时)可能会引发有关省略将削弱IIA及其潜在投资促进效果的担忧。

引入和省略条款是对“典型IIA”背离程度最大的改革工具。它们改革而非改良现有体系,因而最接近于概念化的IIA改革。上述所有考虑与分析,都将影响政策制定者在本国IIA改革中的路径选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