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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及其职能机构和成员的规定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三条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第十五条常务委员会委员职位空缺时,常务委员会应当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候选人进行补选。第十七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相应的职能机构。(二)各职能部门是学生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学生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各部部长、副部长是当然的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各部可根据部内实际情况设3~5 名委员并报学生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及其职能机构和成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是学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负责把握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并决策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校学生会主席对外代表兰化一中(兰州市第六十一中学)学生会。校学生会主席职位空缺时,由常务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直至全委会选举产生新的主席为止。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位空缺时,常务委员会应当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候选人进行补选。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和职责:

(一)在全委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委会决议,讨论决定学生会的有关重大事项,如有重大分歧,应当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召集、主持学生会全委会;

(三)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必要时应提交全委会审议、批准;

(四)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学生会职能机构的组建或撤销,任免各职能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五)领导、协调和监督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www.xing528.com)

(六)常务委员会在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

(七)讨论决定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相应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

第十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职能部门:

(一)学生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六个职能部门。它们是:学生管理部、体育艺术部、学习宣传部、环境部、社团部、学生权益保障部。

(二)各职能部门是学生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学生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各部部长、副部长是当然的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各部可根据部内实际情况设3~5 名委员并报学生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三)兰化一中学生会外设学生维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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