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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职权依法行使保证介绍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关系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在出台前依法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人大职权依法行使保证介绍

(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县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县乡人大要担负起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职责;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协助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提出符合实际的立法建议;根据上位法修改情况,组织和指导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宪法法律宣传活动,推进宪法法律学习教育,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法律普及宣传月活动,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活动的实效性。

(二)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依法开展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关注热点,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全面依法治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依法开展监督。要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积极探索对重点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开展第三方评价。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县人民政府每年第四季度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债务管理情况制度,由财政部门每半年向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书面报告债务管理情况;县人民政府每年第四季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每年3月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要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围绕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建立健全询问和质询办法、专项工作评议等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对重要事项、重点议题组织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加强跟踪问效,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三)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县委要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对依法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当适时提出建议,由人大讨论决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关系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在出台前依法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民政府每年年底要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拟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建议清单,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由政府修改完善并报本级党委研究同意后,列入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各国家机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年度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www.xing528.com)

(四)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县委提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选时,应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党委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推荐理由,听取意见建议;推荐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应当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推荐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背景或实践经验。提请任命的法官检察官人选,县人大常委会应通过一定方式了解拟任人员履职情况。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坚持和完善宪法宣誓、任职表态、颁发任命书等制度。

(五)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议事形式,改进审议程序,合理安排审议时间,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和调研,为审议各项议题和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常委会会议期间,对重要审议议题,“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应当到会报告,审议时相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要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一府一委两院”要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代表视察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代表视察报告情况的跟踪监督落实,必要时可采取满意度测评方式,测评结果应及时向县委汇报,同时形成相关通报,及时抄送“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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