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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注射毒品如何处理-政务处分知识百问

时间:2023-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吸食毒品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单纯吸食、注射毒品不涉嫌犯罪,面临的是治安处罚,贩毒的话,则触犯刑律,构成犯罪活动。如果党员贩卖毒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吸食、注射毒品如何处理-政务处分知识百问

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灾难。吸毒不仅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也给吸毒者的家庭成员造成巨大精神摧残,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吸毒者在耗尽个人和家庭钱财后就会铤而走险,进行以贩养吸、诈骗、盗窃、抢劫、凶杀等犯罪活动。毒品的泛滥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威胁,还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腐蚀人的灵魂,摧毁民族精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吸食毒品这类违法行为的党纪处理,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关于吸食毒品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单纯吸食、注射毒品不涉嫌犯罪,面临的是治安处罚,贩毒的话,则触犯刑律,构成犯罪活动。《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如果党员贩卖毒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如果是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贩卖毒品,根据《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应予以开除。(www.xing528.com)

毒品的危害众所周知,毋庸赘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当是人民群众的标杆,在工作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思一念带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做好宣传禁毒的带头人,不能嘴上高喊“禁毒”,背地里却吸毒贩毒,搞阳奉阴违、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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