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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委托合同-高校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实务研究

时间:2023-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条 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对监理人的违法、违规执业,或不作为执业,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监理服务费。

施工监理委托合同-高校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实务研究

合同编号:

××工程施工监理委托合同

一、协议书

委托人:××大学

监理人:××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

第二条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第三条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或修正文件。

第四条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签约酬金

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实行监理报酬总价包干,不计附加工作及额外工作报酬。

第六条 合同期限

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

第七条 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第八条 合同订立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监理人各执××份。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通用条件(略)

详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三、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监理规范、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2.监理合同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监理工作文件。

3.正式的设计文件、图纸。

4.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5.约定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委托书、其他双方约定的有关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第二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结算审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2.监理工作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查。

第三条 外部条件:具备施工条件。

第四条 双方资料提交要求

1.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开工前提供:(1)施工图;(2)施工合同;(3)其他相关资料。

2.监理人应提交的成果资料及提交时间

工程开工前提交:(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完工后提交:(1)监理日志;(2)施工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报告;(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报告;(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5)施工过程中发出的监理文件;(6)工程竣工验收评定报告;(7)工程竣工资料审查报告。

第五条 双方委派人员(www.xing528.com)

1.委托人委派的现场代表:__________。

2.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

3.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若违约,违约金为××元/次。

4.合同实施期间,总监理工程师除本工程外,不得负责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若被查出,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并处违约金××元。

第六条 双方职责及违约处理

1.委托人

1.1 委派本单位相关人员配合监理人工作。

1.2 负责向监理人提供监理服务必需的相关工程资料。

1.3 及时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1.4 合同履行期间,因委托人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监理人已开始服务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监理人已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支付相应服务费,具体约定如下:工程完工50%及以下,支付合同服务费(扣除违约金后)的一半;工程施工完成50%以上,支付全部服务费(扣除违约金后)。

2.监理人

2.1 监理人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准则和省市政府有关政策的规定,认真履行委托的工作内容,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做到独立、公平、公正执业。对监理人的违法、违规执业,或不作为执业,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监理服务费。若因监理人的违法违纪、不作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2.2 监理人应按合同要求提交监理服务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负责。

2.3 监理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项目特征,合理安排监理人员开展工作,合同实施期间,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4 工程施工期间,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员现场服务进行考勤,缺勤违约金为200元/天。

2.5 监理人应提前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在工程开工前向委托人报送适用于本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工程的监理关键节点。未按时报送或报送的文件与工程实际不符的,扣减项目服务费××元。

2.6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并记录形成图纸会审纪要报委托人。若总监理工程师无故缺席或监理人未报送会议纪要,扣减项目服务费××元。

2.7 监理人应认真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将审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委托人。承包人无故未向监理人提交审查的,监理人不得发出开工令。监理人无故未审查或未提交审查书面报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停工,同时扣减监理人项目服务费××元。

2.8 监理人应认真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以及承包人的开工申请,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开工令。

2.9 监理人应认真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结构的人员资质情况,对资质不满足要求的人员,要求承包人及时更换。

2.10 监理人应熟悉设计文件,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承包人进场使用的施工材料、设备组织进场验收并形成书面的验收报告。监理人应认真核对进场材料、设备的参数,对与设计文件要求不符的施工材料、设备,禁止承包人进场使用(除委托人认可外)。若因监理人未认真履行施工材料的进场验收而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材料、设备在工程中被使用的,处监理人违约金××元/项。

2.11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应对工程关键点实施旁站监理,并在施工前1天告知委托人。针对工程关键点的施工,监理人未告知委托人的,扣减服务费××元/项,未实施旁站监理的,扣减服务费××元/项。

2.12 监理人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和不安全施工作业,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或返工。待承包人整改完成,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发出复工令。若因监理人未及时对上述施工问题做出反应而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13 对工程中须发生设计变更时,监理人应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变更申请,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必须性、可行性以及相关工程造价变化情况,并签署意见后报委托人,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再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手续实施。监理人未签署审查意见的变更申请,委托人不予受理。未经过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若有发生,扣减监理服务费××元/项。

2.14 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对验收不合格的,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若监理人未对隐蔽工程组织验收的,扣减服务费××元/项。

2.15 结合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计划,监督检查承包人的计划完成情况,对承包人的滞后施工及时分析原因并督促承包人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若因监理人的不作为导致工程延期的,违约金为××元/天。

2.16 监理人应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签证单,审查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签署审查意见。对未签署审查意见的工程签证单,委托人将不予受理。

2.17 工程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审查承包人的验收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委托人。监理人未报送工程竣工验收评估报告的,委托人不向承包人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18 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尽快完善工程竣工资料报审,并审查竣工资料形成审查报告汇同竣工资料一并报送委托人。审查内容包括竣工图纸与施工图纸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变更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实际是否一致、竣工资料是否完整、施工材料、设备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变更的支撑材料是否齐全)。若审查报告与实际不符,扣减服务费××元。

2.19 工程审计阶段,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开展本工程的审计工作。无故不配合的,扣减服务费××元/次。

2.20 监理人应认真开展监理服务工作,详细记录监理过程,形成监理日志并报送委托人。未报送监理日志或报送的监理日志与工程实际不符的,扣减服务费××元。

2.21 审核施工方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报甲方审核、批准。

2.22 配合委托人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监理报酬支付

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实行监理报酬总价包干,不计附加工作及额外工作报酬,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开工之日至竣工结算审计完成。

2.服务费支付方式:本工程监理服务费分两次支付。

监理人无违约情况下的服务费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15 个工作日内,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相关票据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的60%;待工程审计结束后15 个工作日内,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相关票据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总服务费的40%。

监理人存在违约行为的服务费支付方式:服务费支付基数为合同服务费减去违约金。

3.合同服务费包含了监理人员赴施工现场的差旅费通信费等完成本工程监理需要的所有费用。

4.若上述服务费用支付节点恰逢学校放假期间,则相应服务费用支付时间顺延。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地方法院起诉。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签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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