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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是助词的讨论及其应用

时间:2023-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讨论“给”的词性的时候,这是比较难于处理的一种情况。这样用的“给”也算作助词,乍看起来是有困难的。可见这样用的“给”,性质并不同于介词。“给”用在动词后面,算作助词,就可以避免上面这些困难。从另一面,也就是从积极方面说,这样处理,“给”附在动词后面算作对动词起辅助作用,就可以在意义方面,共同表示一个动作;在结构方面,不必勉强算作一个词。

给是助词的讨论及其应用

普通话里,尤其是口语里,“给”常常用在动词前面,例如:

15.挂号信吗?邮局早给送来了。

16.这双鞋大一些,你给换小一号的吧。

17.不消半天工夫,我们就把五亩麦子给割完了。

18.连着种两回白菜,都叫水给淹了。

“给”在这几句里,用法与上面所举作为动词和介词的用法不同。用在动词前面,它不好算作动词。如果算作动词,它与它后面的动词就要发生两种关系中的一种:(1)动宾关系,这当然是说不过去的。(2)连动式前后两个动词之间的关系。这也有困难,a)“给送来”,“给”在这里并没有表示什么实际的动作,与“上街买菜”的“上街”不同;b)“给”在这里可以略去(如“邮局早送来了”)而意义基本不变,连动式的前一个动词不能这样。

“给”用在动词前面,也不好算作介词。因为:(1)介词一般要组成介词结构;它紧靠在动词前面,没有组成介词结构。介词里有个“被”,可以不组成介词结构而单独运用(且不管这样用的“被”是否还是介词),但是“给”这样用的时候也不同于“被”——一方面,“给”可以略去而意义基本不变,“被”多半不能这样。另一方面,单独用的“被”,后面也总隐含着个主动者,如“敌人都被(我们)歼灭了”;“给”有时候这样,如“邮局早给(我)送来了”,但并不永远是这样,如“我们把敌人给歼灭了”,“给”后面就不能添什么。

不用它而意义基本不变;用了它,句子里的动作就带有较多的“致成”的意味:可见“给”这样用的时候,作用是辅助后面的动词。这是一。还有一面,它这样用的时候,读音比较轻。这都可以说明,如果把它算作助词,就没有什么难通的地方。

一个小问题是算什么性质的助词。如果照《汉语》课本的体系,助词分作“结构助词”“时态助词”“语气助词”三类,它就要在三类之外。这个问题牵涉到一个大问题——现代汉语里究竟有哪些助词,如何分类。这里不想谈这个大问题。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在现代汉语里,助词决不止普通语法书上提到的那一些。吕叔湘、孙德宣二位先生《助词说略》(收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法和语法教学》)里曾讨论到一些性质比较个别的助词,如“等”“第”之类,这样的助词也是不能放在上面提到的那三类之内的。为助词分类,既要实事求是,又要避免繁琐,这似乎就需要另立个杂类,以容纳“给”“等”“第”等既无关乎结构又不表示时态和语气的其他助词。

比用在动词前面更为常见的一种情况是用在动词后面。讨论“给”的词性的时候,这是比较难于处理的一种情况。先看下面的例句:

19.明天开会的通知已经送给他了。

20.他一脚就把球踢给左前卫。

这样用的“给”也算作助词,乍看起来是有困难的。因为:(1)意义比用在动词前面实在得多(表示“交付”的意思);(2)不能略去而意义基本不变(不能改说“送他”,“踢左前卫”)。也算作助词,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无宁是,用另外的办法处理,比算作助词要碰到更多的困难。

这另外的处理办法之一是不看作独立运用的词,而算作与前面的动词合成一个词。“给”有时候可以这样,如“供给”。但是比照“供给”把句子里的“动词+给”一律算作一个词,道理就说不过去。(1)“交给”“发给”之类解释为联合式的合成词,像是没有什么不可以;“送给”“寄给”之类就差一些;“踢给”“说给”之类就差多了,说是一个词,恐怕同意的人很少。(2)就是有点像一个词的“送给”,究竟与“供给”不同,“送给”常常拆开用,如“送一封信给他”,“供给”很少这样。(3)“给”前面的动词有时候不是单音的,如“赠送给”“报告给”之类,怎么办呢?也算作一个词,没有人会同意;另行处理,那就要同是“动词+给”,有的算一个词,有的不算,当然说不通。(www.xing528.com)

再一个处理办法是算作动词。这样处理,像下面这样的句子就得算连动式。这在多数人看来是不习惯的,因为听到“递给”或“教给”,总觉得是一个动作,与连动式的两个动作是有区别的。这是一。另一个理由是,算作连动式,“给”成了主要动词,带双宾语,第21句可以通(给我一把铁锹),第22句就通不过,因为不是“给我一个新歌”,而是“教我一个新歌”。

21.老王,递给我一把铁锹。

22.老师教给我一个新歌。

还有一个处理办法是算作介词。这样处理,“给——”是介词结构,作动词的补语。对于有些句子,这样处理似乎是说得通的,如上面第19、20两句就是这样。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句子都可以这样处理,如上面第21、22两句,“给——”后面还有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一般介词结构作补语是不能这样的。可见这样用的“给”,性质并不同于介词。——自然,这个困难也可以想办法克服,譬如说,把介词结构的用法扩大,让它包括作补语的时候后面还可以有宾语,动词后面的“给”算作介词就说得通了。但是另外的更大的困难又来了,例如:第23句,“给”后面没有别的词语,介词没有这种用法。第24句,“讲给我听听”的“我”还要作“听听”的主语(递谓式),“给我”算介词结构是说不通的。

23.(通知已经送给各生产队队长了吗?)送给了。

24.你把报告的内容讲给我听听。

“给”用在动词后面,算作助词,就可以避免上面这些困难。从另一面,也就是从积极方面说,这样处理,“给”附在动词后面算作对动词起辅助作用,就可以(1)在意义方面,共同表示一个动作;(2)在结构方面,不必勉强算作一个词。这样,就可以兼有两种好处。

根据以上的分析,关于“给”的词性,我们可以这样处理:

一、用在名词、代词之类前面:

(1)算动词,如“给钱”,“给我钥匙”,等等。

(2)算介词,如“给地主放羊”,“给人民带来便利”,等等。

二、紧靠在动词前面或后面,算助词,如“给送来”,“讲给我听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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