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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丢失邮件赔偿案例分析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刁某诉请快递公司赔偿车旅费、工本费、误工费等损失。本案快递公司因过错导致投递物品丢失,收件人可以以侵权为由向快递公司主张承担侵权责任,限额赔偿标准不应适用。在确认快递公司把快递邮件丢失以后,刁某应及时办理相关证件,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快递公司对扩大损失不负赔偿责任。判决快递公司向刁某支付赔偿金1564元。

快递公司丢失邮件赔偿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2013年,刁某委托其兄从老家快递其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因快递公司投递错误导致证件丢失。刁某诉请快递公司赔偿车旅费、工本费、误工费等损失。快递公司主张应按快递单上注明的5倍资费标准进行赔偿。本案快递公司因过错导致投递物品丢失,收件人可以以侵权为由向快递公司主张承担侵权责任,限额赔偿标准不应适用。

法院裁定】法院认为:①快递公司在投递刁某物品时,未按快递单上明确注明的地址和收件人进行投递,导致刁某邮递物品丢失,对损失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应对刁某因上述身份证等物品丢失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刁某虽无直接证据证明该丢失快递邮件内物品是身份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但从庭审中刁某提交的补办后的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和办理证件票据,结合双方庭审陈述综合分析,能认定丢失快递邮件内是刁某身份证等物品。②本案中刁某并未与快递公司建立运输合同关系,而是因快递公司过错导致刁某快递物品丢失,快递公司承担的是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故不应按快递公司合同格式条款即快递公司所收取快递资费5倍标准进行赔偿。刁某补办证件的车旅费698元、工本费50元,予以支持;误工费根据误工期限和刁某收入情况进行计算,刁某在快递丢失后须回原籍办理相关证件,查明所需时间为7天,误工工资标准参照本省道路运输业平均工资42 557元/年,故刁某误工费损失应为42557元÷365天×7天=816元。在确认快递公司把快递邮件丢失以后,刁某应及时办理相关证件,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快递公司对扩大损失不负赔偿责任。判决快递公司向刁某支付赔偿金1564元。

【案例点评】①快递公司因过错导致投递物品丢失,收件人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条款、《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条款起诉快递公司,要求其赔偿承担侵权赔偿或者保管、运输不当责任。②可以根据《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的限额与快递公司交涉赔偿,可以要求适当高于法定标准赔偿,因为《邮政法》是1985年制定的,赔付标准应适当提高。2019年国务院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③被侵权人还可以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条款向投递企业请求精神赔偿。《民法典》第1183条第2款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是指能给物品所有人带来寄托、慰藉、怀念、纪念、愉悦等精神利益的物品,比如定情信物、手稿、婚纱照、纪念册、祖先画像、祖谱、骨灰盒等,这些物品除了本身的价值之外,还承载着更为重要的情感价值内容。这些特定物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精神寄托物。根据已有判例,精神损失赔偿从几千元至一万元不等。(www.xing528.com)

(点评人:法务咨询师、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秘书长 王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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