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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巨额诈骗-法务咨询师·案例分析卷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过缜密调查,确认“国务院国家重点工程办公室公文函《任命书》《委托书》”等文书系富×堂公司为了实施诈骗而伪造的。自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期间,富×堂公司先后签订19份虚假工程《联营施工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的累犯。③富×堂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收取共计400万元的项目工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均被挪作他用,构成巨额诈骗罪。

合同诈骗、巨额诈骗-法务咨询师·案例分析卷

【案情简介】富×堂公司打着“国务院国家重点工程办公室公文函《任命书》《委托书》”的旗号,私刻华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和惠州市本航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航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伪造了富×堂公司向华兴公司承接“惠州大亚湾国家石油储备库围堰填海造地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向本航公司承接“国家成品油战略储备油库(8168工程)”的《合作协议》,再以惠州大亚湾国家石油储备库填海造地土石方工程和惠州大亚湾国家石油储备库围堰填海造地土石方工程这两个项目为幌子,到处招摇撞骗。为吸引更多的施工队前来签订上述项目的合同,骗取项目工程保证金,嫌疑人许某全还指派其公司的人员在大亚湾澳头小桂村的一块靠海被推平的空地上,瞒着当地村民,自编自演了一场“华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亚湾国家石油储备库开工典礼”的开工仪式,以骗取该项目的工程承包者的信任。侦查民警先后深入到国土局、住建局、海洋与渔业局核实情况,发现上述项目根本不存在。经过缜密调查,确认“国务院国家重点工程办公室公文函《任命书》《委托书》”等文书系富×堂公司为了实施诈骗而伪造的。

法律规定】《刑法》第280条第1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www.xing528.com)

【案例分析】①富×堂公司伪造“国务院国家重点工程办公室公文函《任命书》《委托书》”等文件的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行。②富×堂公司用伪造的公文签订合同,收取虚构工程的承包保证金,构成合同诈骗罪。自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期间,富×堂公司先后签订19份虚假工程《联营施工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的累犯。③富×堂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收取共计400万元的项目工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均被挪作他用,构成巨额诈骗罪。④此案中,有19家施工企业被骗,说明被骗企业负责人和签约人法律意识淡薄,轻信骗子的承诺和作秀的假象(包括“填海造地工程”开工典礼仪式)。实际上,只需要上网搜索一下“国务院国家重点工程办公室”这个机构是否存在,打电话给有关部委或者上网查询是否有这么个国家重点项目,即可识别行骗的伎俩。只可惜这些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心切,忽略了“重点工程项目”背后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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