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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银雨专利侵权案分析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告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是一种“新型彩色美耐灯”实用新型专利独占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销毁侵权产品,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200 000元。①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在研发专利产品的同时,已经预备好对产品从结构到外观进行专利保护的方案,堵住了侵权漏洞,使侵权者无机可乘。

鹤山银雨专利侵权案分析

【案件介绍】原告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是一种“新型彩色美耐灯”实用新型专利独占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自2001年以来,原告发现被告东莞市某企业有限公司在没有得到专利权人及原告的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生产、销售、出口等方式实施原告合法拥有的上述专利技术,严重冲击了原告上述专利产品的国外市场,给原告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故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被告未能就其主张的本案专利技术是公知技术及缺乏专利性提交足够证据,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销毁侵权产品,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200 000元。此外,原告就“一种新型装饰灯灯头”实用新型专利及“一种五角星形装饰灯灯头”“一种心形装饰灯灯头”“装饰灯灯头(钻石形)”外观设计专利诉被告深圳某灯饰有限公司侵权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生产侵权产品模具,四案共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602 480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www.xing528.com)

【案例点评】①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在研发专利产品的同时,已经预备好对产品从结构到外观进行专利保护的方案,堵住了侵权漏洞,使侵权者无机可乘。企业筑起了一道知识产权保护的钢铁城墙,取得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②公司自上而下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较强,高度重视依法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对侵权者进行及时、精准的反击,不仅获得了应得的经济赔偿,还可将此作为案例传播,提升企业美誉度。③公司一旦受到侵害,可以制定一套适当的法律应对策略,第一时间取证,然后到法院起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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