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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及分类:营养卫生与安全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技术监督部门在对某些食品进行质量调查时,就是以相关食品标准为依据,对其生产设施、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与分析,从而确定产品质量合格状况。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之相抵触。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食品标准体系。

食品标准及分类:营养卫生与安全

食品标准是食品行业中的技术规范,涉及产品、卫生、包装材料及容器、添加剂等多个方面,具体规定了食品的技术要求和品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食品安全的基本保障。

1)食品标准的作用

(1)保证食品的安全

为了防止因食物中的致病微生物、毒素、污染物(农药兽药残留及外来物质)、食品添加剂等给人们带来健康和安全上的威胁,也为了方便消费者识别不合格食品,可以通过制定食品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及检测方法等相关内容,对以上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限制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从而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和品质质量。

(2)国家管理食品行业的依据

食品标准是食品行业管理的技术手段,以食品标准作为国家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和规范食品企业行为的准则,能达到保证食品质量、加强食品行业调控、规范食品市场的根本目的。如技术监督部门在对某些食品进行质量调查时,就是以相关食品标准为依据,对其生产设施、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与分析,从而确定产品质量合格状况。

(3)企业科学管理与经营发展的基础

食品标准是食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安全卫生的前提,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要以标准为准,统一生产和工作中各程序的要求,保证每项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控制生产的全过程,以确保产品最终合格。

(4)促进世界贸易与交流合作

在世界食品贸易中,食品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保护本国消费者健康以及动植物安全卫生的技术壁垒,只有符合相关国际标准的食品才有可能进入国际市场。通过食品标准的制定、采纳与实施,可以在国家间、地区间传播先进的食品技术信息,加强食品技术交流与合作,并推动食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2)食品标准的分级

(1)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以及经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发布的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是指未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经济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区域性组织的标准、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中的先进标准,如美国国家标准(ANS)、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的法律法规、欧洲标准化委员会(FFC)标准等。(www.xing528.com)

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是国际贸易中的共同技术依据,也是各国制定技术法规、管理条例和国家标准的技术基础,食品标准尽量与国际接轨是发展国际贸易的必然趋势。根据采用国际标准或国际先进标准程度不同,我国分为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和不等效采用三种。等同采用是指技术内容相同,编写方法完全相对应;等效采用是指技术内容等效,仅有不影响技术经济效果同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可以相互接受的差异,编写基本相对应;不等效采用指技术内容有增有减、编写方法不完全相同和对应,但标准水平应和被采用的标准水平相当。

在食品标准制定中,我国结合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从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采用CAC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以促进我国食品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如我国的肉类、婴幼儿强化食品等都积极采用了国际标准,为加强产品质量、出口创汇创造了条件。

(2)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之相抵触。

国家标准可以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一般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由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要求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出口。其他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是指在标准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具有普遍指导作用但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单位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选用的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

食品行业中,基础性的卫生标准一般为国家标准,而产品标准多为行业标准。不论哪种标准,其中的食品安全卫生指标必须与国家标准一致,或严于国家标准。

(3)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我国食品类产品的行业标准主要有轻工行业标准(QB)、农业行业标准(NY)及国内贸易(SB)、林业(LY)、水产(SC)、化工(HC)、出入境检验检疫(SN)、医药(YY)等行业标准等。行业标准在行业范围内统一实施,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也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

(4)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同时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用。”经备案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地方标准代号由“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表示。

中国企业标准代号用“Q”表示。

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食品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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