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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评价分类组织助力国家创新发展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水平性评价是指用来判断评价对象某一方面服务而进行的一种评价。在现行管理体制基础上,采用政府调控下的共同监管评价制度,由政府部门协同推进知识信息服务评价工作,由协同知识信息服务评价机构对全国性知识信息协同服务保障组织进行评价,协调管理。图10-4以绩效为中心的跨系统协同服务评价系统

信息服务评价分类组织助力国家创新发展

评价的实施是由评价的功能取向、内容、标准、形式与方法决定的。从信息服务的组织与推进上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组织:

(1)鉴定性评价和水平性评价

鉴定性评价又称合格性评价、验收性评价,是用来判断评价对象是否达到所规定的预期标准的一种评价。某一具体阶段的水平性检测可能只是针对某一方面的服务发展目标,鉴定性评价则必须全面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目标实现,而每一个阶段性的检测评价必须有利于这个整体目标要求的逐步实现。

水平性评价是指用来判断评价对象某一方面服务而进行的一种评价。显然,鉴定性评价和水平性评价具有不同的目的,鉴定性评价的基本含义是鉴别,即判断评价对象是否达到标准和预期的目标;而水平性评价的基本含义是区分,即对评价对象的水平高低做出判断。它们在评价内容、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别。

(2)元评价

元评价(Metal Evaluation)是对评价所进行的再评价,这种评价产生于高教质量保证的需要,是对评价各个环节的客观公正性和合理性作出判断[18]。元评价对于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等有极强的指导与约束作用。

以绩效为中心的跨系统协同信息服务评价系统由创新价值链上的多元评价机构组成。从宏观上看,体现了国家创新发展的需求。对全国性的跨系统信息服务组织,图10-4构造了以绩效为中心的跨系统协同知识信息服务评价系统模型。如图10-4所示,评价系统由四部分组成,即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支持层。(www.xing528.com)

①决策层。在现行管理体制基础上,采用政府调控下的共同监管评价制度,由政府部门协同推进知识信息服务评价工作,由协同知识信息服务评价机构对全国性知识信息协同服务保障组织进行评价,协调管理。

②管理层。知识信息协同服务评价机构在评价创新服务主体的知识信息服务中具有宏观指导作用,主要任务是评价决策,设立推进规范、公正的知识信息服务评价工作。

③执行层。执行层是协同服务评价的执行者,其执行可以是协同服务的组织部门和联盟部门,也可以是相关的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及第三方机构等,评价机构按照机构协作原则,对服务进行绩效评价

④支持层。支持层是由支持评价的模型、标准、规则、方法构成的,可以通过知识信息库,处理创新价值链上的机构服务[19]

图10-4 以绩效为中心的跨系统协同服务评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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