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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法的功能与作用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规范作用是从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这一角度提出来的,而社会作用是从法在社会生活中要实现一种目的的角度提出来的,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是目的。社会信用法律制度有利于良好社会经济秩序的建立。通过法律制度对社会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罚和制裁,以保障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的实现,是建设社会信用法律制度的重要目标。

社会信用法的功能与作用

法的功能又称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是从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这一角度提出来的,而社会作用是从法在社会生活中要实现一种目的的角度提出来的,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是目的。社会信用法也有自己独特的功能。

(一)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法是奠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要不断采取各类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任何制度体系的构建中,法律制度永远是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性保障,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必须依靠法制的强制力来向社会推展并保证人们遵守,法律是保障社会信用制度得以顺利建设的根本。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法律制度,就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实现了从道德诚信向契约诚信、从人格诚信向制度诚信的全面过渡,使得社会信用在法制的轨道中平稳运行,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整体。

推进信用立法有助于完善信用法治体系,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基本规则,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信任是创造经济繁荣的基本前提,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经济领域失信行为严重影响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也不利于国际商事交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新型治理方法的有效运行,迫切需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就是要通过立法形式确保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制顺利建成和有效实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作用。

(二)规范社会主体行为

社会信用法直接影响到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有序性、有效性,涉及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法律问题以及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成效。社会信用法律制度对社会主体的行为具有规范和引导作用。在社会信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道德力量和社会公义对个人和企业信用行为的约束力有限,要使个人和企业守信,必须依靠法律制度的硬性约束,也只有法律制度可以明确社会主体之间在诚实守信方面的法律关系,明确社会信用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各类社会主体诚信行为的规范,确保社会信用成为人们强制遵守的行为准则。(www.xing528.com)

法律对行为主体既有静态的行为规范要求,也有动态的行为规范约束,在动和静的状态中维系着法的运转,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为人们的信用行为提供适当的行为模式与准则,促进行为主体的信用行为产生良好的个人和社会效果。法律对行为主体的行为进行指引,运用“授权性法律规范、禁止性法律规范和义务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可以、禁止、必须做什么或者告诉人们无权、不得做什么,这既是法律规范的首要目的,也是对行为主体在活动中如何做到行为信用的规范性要求。把信用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也就是赋予了信用的强制性特征。法律的强制内容在于保障法律权利的充分享有和法律义务的正确履行,反映在信用问题上就是对守信者的保障和对失信者的强制约束。同时,通过其规定和实施来影响行为主体的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的他律意识,引导行为主体向着法的方向发展,一方面保护他人免受失信行为的侵害,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强制性的惩戒,使那些尚未具备自律力、不能自觉遵守信用准则的人放弃、改变其失信的行为,并在活动中受到教育,逐步在法的环境中形成良好的守信习惯。这种“外在—内构”的实践过程成为行为主体活动的外在动力。

(三)维护市场经济有序运转

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经济,一方面,完整的信用道德理念是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信用和完全考虑其他经济主体利益的信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依赖于公平、公正和平等的市场交易,依赖于交易双方所提供和掌握的信息相对充分,而这都以信用为基础。从这种意义上说,信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资源,这种资源利用的充分与否,影响着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从历史上看,商品交换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劳动产品交换,其基本原则为等价交换,交换双方都以信用作为守约条件,构成互惠互利的经济关系。随着交换关系的复杂化,日益扩展的市场关系便逐步构成彼此相连、互相制约的信用链条,维系着错综复杂的流通过程和正常的市场秩序。可见,从最初的交换到扩大了的市场关系,都是以信用为基本制度和道德准则的。没有信用,就没有交换,没有秩序,就没有市场。

信用在全部经济运行环节中的作用,归纳起来主要是:第一,通过信用可以使全部复杂的经济活动主体和社会关系联系起来,使市场经济、流通过程各个环节上的经济主体都以信用为媒介而存在和活动。第二,信用制度和银行体系加速了商品流通,减少了流通中占用的货币资本,节约了交易成本,同时加速了资本运动和资本形态变化的速度,促进了社会再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第三,信用加速了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促成资本所有者的联合,使私人资本逐渐走向联合的股份资本。

社会信用法律制度有利于良好社会经济秩序的建立。通过法律制度对社会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罚和制裁,以保障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的实现,是建设社会信用法律制度的重要目标。缺乏法律制约的经济市场,各市场主体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欺诈、不诚信等问题将会使市场处于无序和混乱的状态,只有建立严格的社会信用法律制度,才能有效制止和打击信用违法、信用欺诈等行为,保护社会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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